注册会计师

2012年2月,甲公司取得乙公司15%股权。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甲公司在成为乙公司股东后,向乙公司董事会派出一名成员。乙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由董事会制定,董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有关决策在提交董事会讨论后,以简单多数表决通过;(2)公司的合并、分立,股东增减资等事项需要经股东会表决通过方可付诸实施。甲公司自2012年取得乙公司股权后,其认为对乙公司持股比例仅为15%,且乙公司7名董事会成员中,其仅能派出1名,在乙公司董事会中有发言权和1票表决权,能够施加的影响有限,因此将该项投资作为以

题目
2012年2月,甲公司取得乙公司15%股权。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甲公司在成为乙公司股东后,向乙公司董事会派出一名成员。乙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由董事会制定,董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有关决策在提交董事会讨论后,以简单多数表决通过;(2)公司的合并、分立,股东增减资等事项需要经股东会表决通过方可付诸实施。甲公司自2012年取得乙公司股权后,其认为对乙公司持股比例仅为15%,且乙公司7名董事会成员中,其仅能派出1名,在乙公司董事会中有发言权和1票表决权,能够施加的影响有限,因此将该项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从乙公司董事会实际运行情况来看,甲公司派出的董事会成员除有为数不多的几次提出供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议案外,其他情况下较少提出供董事会决策的意见和建议,仅在其他方提出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代表甲公司提供表决意见。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
解析:
甲公司在取得对乙公司股权后,根据投资协议约定,能够对乙公司董事会派出1名成员,参与乙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其所派出成员虽然有发言权和1票表决权,但按照准则规定应当认为甲公司对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该投资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乙、丙设立一有限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下列哪些约定是合法的?(2013年)

A.甲、乙、丙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B.由董事会直接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事宜
C.甲、乙、丙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D.由董事会直接决定其他人经投资而成为公司股东

答案:A,B,C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能力、公司章程等。 A项:《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据此,红利分配比例属于股东决定的事项,公司章程可以作出特定规定,故A项正确。
B项:根据《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因此,由董事会直接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事宜当然是合法的,故B项正确。
C项:《公司法》第42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C项正确。
D项:《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他人经投资而成为公司股东属于公司增资事宜,必须由股东会决议,并经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章程不得另行规定,故D项错误。

第2题:

甲公司 2014 年 7 月以 860 万元取得 100 万股乙公司普通股,占乙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股份的 0.5%,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乙公司股票 2014 年年末收盘价为每股 10.2 元。2015 年 4 月 1 日,甲公司又出资 27000 万元取得乙公司 15%的股份,按照乙公司章程规定,自取得该股份之日起,甲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董事会派出成员;当日,乙公司股票价格为每股 9 元。 2016 年 5 月,乙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接受其他股东出资),甲公司在该项重大资产重组后持有乙公司的股权比例下降为 10%,但仍能向乙公司董事会派出董事并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因持有乙公司股权对甲公司各期间利润影响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Ⅰ. 2015 年持有乙公司 15.5%股权应享有乙公司净利润的份额影响 2015 年利润
Ⅱ. 2014 年持有乙公司股权期末公允价值相对于取得成本的变动额影响 2014 年利润
Ⅲ. 2016 年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应享有乙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变动额影响 2016 年利润
Ⅳ. 2015 年增持股份时,原所持 100 万股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影响 2015年利润

A、Ⅰ、Ⅱ
B、Ⅰ、Ⅳ
C、Ⅱ、Ⅲ、Ⅳ
D、Ⅰ、Ⅱ、Ⅲ、Ⅳ

答案:B
解析:
Ⅰ项,2015年持有乙公司15.5%股权后,有权向乙公司董事会派出成员,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应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对该项投资进行后续计量,所以,甲公司2015年应享有乙公司净利润的份额影响2015年利润;Ⅱ项,2014年持有乙公司股权期末公允价值相对于取得成本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影响2014年利润;Ⅲ项,2016年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应享有乙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变动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影响2016年利润;Ⅳ项,2015年增持股份时,原所持100万股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影响2015年利润。

第3题:

假定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并,则下列有关此项合并的阐述中,不正确的是()。

A、通过合并,甲公司有可能取得了乙公司的有关资产和负债

B、通过合并,甲公司有可能取得了乙公司的大部分股权

C、通过合并,甲公司有可能需要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D、通过合并,甲公司必然成为乙公司的控股股东


参考答案:D

第4题:

(2016年)甲公司2×13年7月以860万元取得100万股乙公司普通股,占乙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股份的0.5%,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乙公司股票2×13年年末收盘价为每股10.2元。2×14年4月1日,甲公司又出资27 000万元取得乙公司15%的股份,按照乙公司章程规定,自取得该股份之日起,甲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董事会派出成员;当日,乙公司股票价格为每股9元。2×15年5月,乙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接受其他股东出资),甲公司在该项重大资产重组后持有乙公司的股权比例下降为10%,但仍能向乙公司董事会派出董事并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因持有乙公司股权对甲公司各期间利润影响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2×14年持有乙公司15.5%股权应享有乙公司净利润的份额影响2×14年利润
B.2×13年持有乙公司股权期末公允价值相对于取得成本的变动额影响2×13年利润
C.2×15年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应享有乙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变动额影响2×15年利润
D.2×14年增持股份时,原所持100万股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不影响2×14年利润

答案:A,D
解析:
选项B,乙公司股权公允价值相对于取得成本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影响利润;选项C,2×15年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应享有乙公司净资份额的变动(属于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计入资本公积,不影响利润。

第5题:

甲公司2×14年2月通过公开市场购入乙公司600万股股票,占乙公司公开发行在外股份的2%,该部分股份取得以后,甲公司将其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2×15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以下协议:
(1)甲公司向乙公司捐赠持有对三家公司股权,该三家公司均为甲公司100%拥有,按照双方确定的评估基准日2×15年6月30日,全部三项股权的评估价值为65000万元;
(2)双方应于2×15年7月31日前办妥上述三家公司股权过户手续;
(3)乙公司应于2×15年8月31日前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甲公司发行股份16250万股(4元/股)。
2×15年8月10日,乙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甲公司发行16250万股本公司股票。
该股份发行后,甲公司向乙公司董事会派出4名成员(乙公司董事会由7人组成),日常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由董事会决定;甲公司持有乙公司发行在外股份为36.43%,除甲公司所持股份外,乙公司其他股东持有其股份的情况为:

问题:甲公司合并乙公司的类型?


答案:
解析:
2×14年甲公司自公开市场取得乙公司2%股权,因未以任何方式参与乙公司生产经营决策,不能施加重大影响,该项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2×15年,甲公司通过先向乙公司捐赠,乙公司再以等量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甲公司定向发行本公司股份,该次发行完成后,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6.43%的股份,通过分析乙公司股权结构和甲公司对乙公司董事会的影响可知,该项股份发行后,甲公司能够控制乙公司,从而构成企业合并。
在本次交易发生前,甲公司虽然持有乙公司2%的股份,但不构成控制,交易完成后,甲公司控制乙公司,乙公司持有甲公司原三家子公司100%股权,并能够对这三家公司实施控制。该项交易前后,找不到一个最终控制方能够对参与合并企业(乙公司、甲公司及原持有的三家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当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理。

第6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是乙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乙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投资必须经过董事会批准。2006年3月,乙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将自己的20万元向甲公司投资,同时对甲公司30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董事会通过的向甲公司投资的决议虽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但是由于甲公司是乙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故此决定应该由股东会决议
B: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此决议应由股东会决议
C:乙公司转投资的决议符合法律的规定,可以向甲公司投资
D:乙公司董事会关于投资和担保的决议合法有效

答案:B,C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6条的规定,公司对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但对转投资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7题:

甲公司为某省国资委控制的国有企业,2013年10月,因该省国资委系统出于整合同类业务的需要,由甲公司通过定向发行其普通股的方式给乙公司部分股东,取得对乙公司控制权。该项交易前,乙公司的股权有该省国资委下属丙投资公司持有并控制。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
(1)以2013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根据独立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乙公司全部股权以公允价值4.02亿元为基础确定甲公司应支付的对价。
(2)甲公司普通股作价5元/股,该项交易中甲公司向丙投资单位发行3700万股本公司普通股取得乙公司46%股权。
(3)甲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定向发行的3700万股向丙投资公司发行后,即有权力调整和更换乙公司董事会成员,该事项不受本次交易中股东名册变更及乙公司有关工商注册变更的影响。
2013年12月10日,甲公司向丙投资公司定向发行了3700万股并于当日对乙公司董事会进行改造。
问题: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合并应当属于哪一类型?


答案:
解析:
本案例中合并方甲公司与被合并方乙公司在合并前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其特殊性在于甲公司在合并前直接被当地国资委控制,乙公司是当地国资委通过下属投资公司间接控制。判断本项交易的合并类型关键在于找到是否存在于合并交易发生前后对参与合并各方均能够实施控制的一个最终控制方,本案例中,即当地国资委。虽然该项交易是国资委出于整合同类业务的需要,安排甲公司、乙公司的原控股股东丙投资公司进行的,但交易中作价是完全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同时企业合并准则中明确,同受国家控制的两个企业进行合并,不能仅因为其为国有企业即作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理。
该项合并应当作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

第8题:

甲、乙、丙设立一有限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下列哪些约定是合法的?

A:甲、乙、丙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B:由董事会直接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事宜
C:甲、乙、丙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D:由董事会直接决定其他人经投资而成为公司股东

答案:A,B,C
解析:
【考点】股东权利【详解】《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所以甲、乙、丙可以在公司章程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A选项正确。《公司法》第47条第1款第3项规定,董事会行使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的职权,所以B选项正确。《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知,章程可以约定股东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因此C选项正确。其他人投资成为股东,属于增加公司资本的事项,根据《公司法》第38条的规定,只能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只能制定增资方案,不能直接决定增资,则也不能直接决定他人经投资成为股东。所以D选项不正确。本题的B、C实际上都考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范围,理解的一个基本原则是,股东会决定做还是不做,董事会决定怎么做。

第9题:

甲公司于2014年取得A公司20%的股权,并在取得该股权后向A公司董事会派出一名成员。A公司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除甲公司外,A公司另有两名其他投资者,并各持有A公司40%的股权并分别向A公司董事会派出两名成员。
A公司章程规定:其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由参加董事会成员简单多数通过后即可实施。
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除甲公司所派董事会成员外,其他董事会成员经常提议召开董事会,并且在甲公司派出董事会成员缺席情况下做出决策。
为财务核算及管理需要,甲公司曾向A公司索要财务报表,但该要求未得到满足。
甲公司派出的董事会成员对于A公司生产经营的提议基本上未提交到董事会正式议案中,且在董事会讨论过程中,甲公司派出董事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均被否决。
问题:
甲公司向其投资单位A公司派出董事会成员,是否对A公司构成重大影响?


答案:
解析:
本案例中,虽然甲公司拥有A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20%,且向被投资单位派出董事会成员参与其生产经营决策,但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其提议未实际被讨论、其意见和建议被否决以及提出获取A公司财务报表的要求被拒绝等事实来看,甲公司向A公司董事会派出的成员无法对A公司生产决策施加影响,该项投资不构成联营企业投资。

第10题:

甲公司2017年9月以自有资金15亿元参股乙公司并占乙公司增资后总股本的8%,为乙公司并列第三大股东,乙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分别为13%和10%。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乙公司的其他股东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乙公司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甲公司自投资之日起即有权力向乙公司委派1名董事参与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但是,出于多方面的考虑,自2018年3月才开始正式向乙公司委派了1名董事。
  然而,除甲公司所派董事会成员外,其他董事会成员经常提议召开董事会,并且在甲公司所派董事会成员缺席情况下做出决策;为财务核算及管理需要,甲公司曾向乙公司索要财务报表,但是,该要求一直未得到满足。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自2017年9月起开始对乙公司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B.甲公司自2017年9月起开始对乙公司股权投资按照金融工具准则核算
C.甲公司自2018年3月起开始对乙公司股权投资按照金融工具准则核算
D.甲公司自2018年3月起开始对乙公司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答案:B
解析:
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甲公司所派董事会成员无法实质性参与对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应当在投资日按照金融工具准则核算该项股权投资。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