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甲、乙、丙共谋要"狠狠教训一下"他们共同的仇人丁。到丁家后,甲在门外望风,乙、丙进屋打丁。但当时只有丁的好友田某在家,乙、丙误把体貌特征和丁极为相似的田某当作是丁进行殴打,遭到田某强烈抵抗和辱骂,二人分别举起板凳和花瓶向田某头部猛击,将其当场打死。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甲、乙、丙构成共同犯罪 B.甲、乙、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 C.甲不需要对丁的死亡后果负责 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

题目

甲、乙、丙共谋要"狠狠教训一下"他们共同的仇人丁。到丁家后,甲在门外望风,乙、丙进屋打丁。但当时只有丁的好友田某在家,乙、丙误把体貌特征和丁极为相似的田某当作是丁进行殴打,遭到田某强烈抵抗和辱骂,二人分别举起板凳和花瓶向田某头部猛击,将其当场打死。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甲、乙、丙构成共同犯罪

 B.甲、乙、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

 C.甲不需要对丁的死亡后果负责

 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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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乙共谋教训其共同的仇人丙。由于乙对丙有夺妻之恨,暗藏杀丙之心,但未将此意告诉甲。某日,甲、乙二人共同去丙处。为确保万无一失,甲、乙以入室盗窃为由邀请不知情的丁在楼下望风。进入丙的房间后,甲、乙同时对丙拳打脚踢,致丙受伤死亡。甲、乙二人旋即逃离现场。在逃离现场前甲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丙家的箱子里拿走人民币5万元。出门后,甲背着乙向丁谎称从丙家窃取现金3万元,分给丁1万元,然后一起潜逃。潜逃期问,甲窃得一张信用卡,向乙谎称该卡是从街上捡的,让乙到银行柜台取出了信用卡中的3万元现金。犯罪所得财物挥霍一空后,丁因生活无着,向公安机关投案,交待了自己和甲共同盗窃的事实,但隐瞒了事后知道的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

对于丁的投案行为,下列何种判断是正确的?( )

A.丁虽然投案,但隐瞒了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因而不构成自首

B.丁虽然隐瞒了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但交待了本人与甲共同犯罪的事实,因而构成自首

C.丁构成自首且揭发甲与自己共同犯罪的行为成立立功

D.丁构成坦白但揭发甲与自己共同犯罪的行为成立立功


正确答案:B
【考点】自首和立功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二)项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应当供述所知的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该解释第5条规定,根据《刑法》第68条第l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丁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和甲的共同犯罪事实,成立自首,但不成立立功。丁隐瞒了事后知道的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属于知情不举,不影响自首的成立。B项是正确的。

第2题:

甲被乙打后,邀丙、丁去为其报仇。乙贝到丙、丁后,拾起木棍就上来打,甲见状后拿起榔头给丙,丙掷向乙将乙砸伤。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此案属( )。

A.侵害人过错

B.混合过错

C.受害人过错

D.共同过错


正确答案:BD
「考点」共同加害行为
「解析」共同过错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过失而致人损害。本题中甲邀丙、丁为其报仇,构成共同过错。《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混合过错是指对于损害的发生时加害人和受害人均有过错。本题中乙见到丙、丁就拾木棍打,受害人也有过错,属混合过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本案是共同侵权案件,A、C包括在混合过错中,不宜单独选出。

第3题:

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按约定前往丙家,乙在门外望风,甲进入丙家后,见丙一人在家,便对丙实施暴力,抢劫了丙的1万元现金。对本案应如何认定?()

A.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B.甲乙在盗窃罪范围内构成共犯

C.甲构成抢劫罪、乙只是望风,所以无罪

D.甲构成盗窃罪,乙无罪


参考答案:B

第4题:

甲、乙、丙、丁在比他们的身高。甲说:“我最高。”乙说:“我不是最矮的。”丙说:“我没甲高,但还有人比我矮。”丁说:“我可能最矮。”实际测量的结果表明,只有一人说错了。

这四个人从高到低的排列是( )。

A.甲、乙、丙、丁

B.乙、丙、甲、丁

C.乙、甲、丙、丁

D.甲、乙、丁、丙


正确答案:C

第5题:

在四个域甲、乙、丙、丁,甲信任乙,乙信任丙,丙信任丁,甲信任丙,乙信任丁,则在丁中创建的全局组用户能访问域中的哪些资源()。

A、甲、乙、丙、丁

B、乙、丙、丁

C、丙、丁

D、丁


参考答案:B

第6题:

某企业有四个岗位利用成对排列法进行排列,结果是丁高于甲、乙、丙;乙低于甲、丙、丁;丙高于乙,但低于甲、丁,甲、乙、丙、丁的岗位评价由高至低是()。

A 乙甲丙丁

B 丙甲乙丁

C 甲乙丙丁

D 丁甲丙乙


正确答案:D

第7题:

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按约定前往丙家,乙在门外望风,甲进入丙家后,见丙一人在家,便对丙实施暴力,抢劫了丙的1万元现金。对本案应如何认定?

A、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B、甲乙在盗窃范围内构成共犯

C、甲与乙都成立抢劫罪

D、甲成立抢劫罪、乙成立盗窃罪


参考答案:B,D

第8题:

甲、乙、丙三人共谋要给丁一点教训,揍丁一顿。到丁家后,丙在门外放风,甲、乙进屋教训丁,结果将丁当场打死,对此案应定 ( )。

A.甲、乙、丙共同犯有故意伤害罪

B.甲、乙、丙共同犯有故意杀人罪

C.甲、乙犯有故意杀人罪 ,丙犯有故意伤害罪

D.甲、乙犯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丙犯有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C

第9题:

请回答 96~100 题。甲乙共谋教训其共同的仇人丙。由于乙对丙有夺妻之恨,暗藏杀丙之心,但未将此意告诉甲。某日,甲、乙二人共同去丙处。为确保万无一失,甲、乙以入室盗窃为由邀请不知情的丁在楼下望风。进入丙的房间后,甲、乙同时对丙拳打脚踢,致丙受伤死亡。甲、乙二人旋即逃离现场。在逃离现场前甲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丙家的箱子里拿走人民币5万元。出门后,甲背着乙向丁谎称从丙家窃取现金3万元,分给丁1万元,然后一起潜逃。潜逃期间,甲窃得一张信用卡,向乙谎称该卡是从街上捡的,让乙到银行柜台取出了信用卡中的3万元现金。犯罪所得财物挥霍一空后,丁因生活无着,向公安机关投案,交待了自己和甲共同盗窃的事实,但隐瞒了事后知道的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

第96题:就被害人丙的死亡而言,下列对甲、乙所应成立犯罪的何种判断是错误的?

A.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属于共同犯罪

B.甲、乙均成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属于共同犯罪

C.甲成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不属于共同犯罪

D.甲成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ABC

第10题:

共用题干
甲乙共谋教训其共同的仇人丙。由于乙对丙有夺妻之恨,暗藏杀丙之心,但未将此意告诉甲。某日,甲、乙二人共同去丙处。为确保万无一失,甲、乙以入室盗窃为由邀请不知情的丁在楼下望风。进入丙的房间后,甲、乙同时对丙拳打脚踢,致丙受伤死亡。甲、乙二人旋即逃离现场。在逃离现场前甲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丙家的箱子里拿走人民币5万元。出门后,甲背着乙向丁谎称从丙家窃取现金3万元,分给丁1万元,然后一起潜逃。潜逃期间,甲窃得一张信用卡,向乙谎称该卡是从街上捡的,让乙到银行柜台取出了信用卡中的3万元现金。犯罪所得财物挥霍一空后,丁因生活无着,向公安机关投案,交待了自己和甲共同盗窃的事实,但隐瞒了事后知道的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请回答96~100题。

对于甲从丙家的箱子里拿走人民币5万元,丁望风并分得赃物这一情节,下列何种判断是正确的?
A:对甲应定抢劫罪、对丁应定盗窃罪
B:对甲、丁的行为应定盗窃罪
C:甲、丁都应对5万元承担刑事责任
D:甲对5万元承担刑事责任,丁只对3万元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B,C
解析:
本案中甲、乙二人共谋“教训”丙,甲只有伤害的故意,而乙却暗藏杀心,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甲成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根据共犯理论中的实行过限也能得出相同的答案。故选项ABC判断是错误的,为本题应选答案。


丁主观上只有对丙实施盗窃的主观故意,没有伤害、杀害丙的故意或者过失。丁也没有参与甲、乙伤害丙的犯罪过程当中。因此丁只能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才能构成共犯,而对于丙的死亡这一情节,丁属于被诱骗而实施了望风这一行为。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丁对丙的死亡不承担刑事责任。


共同犯罪。甲与丁均具有盗窃的共同故意,是共同构成盗窃罪的前提。由于甲是在丙受伤死亡后从丙家的箱子里拿走人民币5万元的,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的规定,甲成立盗窃罪,故选项A不正确。选项B正确。本案中丁在其与甲实施共同盗窃中起次要作用,属于从犯,应当按照其参与实施的共同盗窃5万元承担刑事责任,而不是甲谎称的3万元。故选项C正确,选项D不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BC。


本案中,甲盗窃信用卡指使乙使用的行为,符合《刑法》第196条第3款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情形。乙不知信用卡系盗窃,以为是甲捡拾而来,但其主观上具有冒用他人的信用卡的故意,符合第196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故只有选项C的判断是正确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丁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诉自己和甲的共同犯罪事实,成立自首,但不成立立功。丁隐瞒了事后知道的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属于知情不举,不影响自首的成立。选项B的判断是正确的,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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