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甲市的施工单位与乙市的供应单位就位于丙市的某污水处理项目订立供 货合同,合同在丁市签订,并约定合同发生争议,在丁市起诉。工程完工后,因货款纠纷供应单位提起诉讼。则关于本案管辖,说法正确的是( )。 A.可以在甲市或丙市起诉 B.只能在丙市起诉 C.只能在丁市起诉 D.可以选择在甲、乙、丙、丁市起诉

题目
甲市的施工单位与乙市的供应单位就位于丙市的某污水处理项目订立供
货合同,合同在丁市签订,并约定合同发生争议,在丁市起诉。工程完工后,因货款纠纷供应单位提起诉讼。则关于本案管辖,说法正确的是( )。

A.可以在甲市或丙市起诉
B.只能在丙市起诉
C.只能在丁市起诉
D.可以选择在甲、乙、丙、丁市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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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居住在甲市的吴某与居住在乙市的王某在订立合同时签订了一份协议,吴某将一幅名人字画以l0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并约定双方在丙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吴某返回并电告王某自己已将字画卖给他人。王若想追究吴某的违约责任,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正确答案:A
《民诉意见》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选A。

第2题:

甲市某建筑公司成功中标乙市某房地产公司10万m2的“皇家公馆”商品住宅项目,并已订立施工合同,该项目地点在丙市,工程价款结算地为丁市,同时约定了争议的解决方法。则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施工合同的主要履行地点为( )。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正确答案:C

第3题:

李某将其户口从甲市迁出,欲落到乙市,还未落乙市时经朋友劝说,往丙市打工。打工10个月,因工地上出现事故受伤,被送往丁市医院治疗1年零5个月。依法李某应以()为住所地。

A、丁市

B、丙市

C、甲市

D、乙市


参考答案:C

第4题:

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薛某服刑1年后张某将户口迁至丁市,欲起诉尚在服刑的薛某离婚,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本题中,张某的户口所在地在丁市,由丁市法院管辖。

第5题:

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薛某服刑1年后张某将户口迁至丁市,欲起诉尚在服刑的薛某,要求离婚,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正确答案:D
[答案] D。[解析]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第6题:

王某和郑某均为甲市人,双方于2008年底在乙市登记结婚,2009年2月郑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1年2月王某将户口迁到丁市,并提出与郑某离婚之诉,对此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参考答案:D

第7题:

M省甲市某煤炭公司所属生产单位在N省乙市开采煤矿,该煤矿由P省丙市某煤炭设计院设计,开采的原煤销往Q省丁市,则其资源税纳税地点为( )。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正确答案:B
解析: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单位,或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其应纳税款由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按照开采地的实际销售量(或者自用量)及适用的单位税额计算缴纳。

第8题:

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薛某服刑一年后张某将户口迁到丁市,欲起诉与尚在服刑的薛某离婚,对此案哪一个法院有管辖权?( )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正确答案:D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依《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应当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丁市法院。

第9题:

某钢材供应合同在甲市订立,在乙市履行。合同中未对某型号钢材的价格作出约定,事后也没有达成补充协议。该型号钢材的价格:订立合同时,甲市每吨4200元,乙市每吨4150元;履行合同时,甲市每吨4300元,乙市每吨4250元。该型号钢材的结算价格应为每吨( )元。

A.4300
B.4250
C.4200
D.4150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履行的原则。对于价款或报酬不明的,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履行地是乙市,订立合同时乙市价格是每吨4150元

第10题:

张某住在甲市,驾车出游过程中,在丙市撞到了住所地在乙市的王某,王某被送到离出事地点最近的丁市医院。不久后乙因救治无效而在丁市医院死亡。试问:王某的妻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下列法院中没有管辖权的是?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B
解析:
【 解析】B。本题考查侵权行为地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28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28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本题中,甲市是被告住所地,丙市是侵权行为发生地,丁市是侵权结果发生地,这些地方所在的法院都有管辖权。而乙市是原告住所地,其所在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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