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考试

张三长期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邻居李四,李四去世时,关于遗产分配正确的是( )。A.张三不是李四的法定继承人,所以无权继承李四的财产B.李四的遗产应当上交当地居委会C.李四的遗产应当上交国家D.张三可以适当分得李四的遗产

题目

张三长期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邻居李四,李四去世时,关于遗产分配正确的是( )。

A.张三不是李四的法定继承人,所以无权继承李四的财产

B.李四的遗产应当上交当地居委会

C.李四的遗产应当上交国家

D.张三可以适当分得李四的遗产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11、张三是李四的意定监护人,在双方的监护协议中,下列哪几项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

A.李四授权张三代替自己做所有的决定。

B.张三需要同时照顾李四和他罹患阿茨海默症的父亲。

C.张三可以支配李四全部的财产。

D.张三需要保护李四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李四授权张三代替自己做所有的决定。;张三需要同时照顾李四和他罹患阿茨海默症的父亲。;张三可以支配李四全部的财产。;张三需要保护李四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2题:

3、张三因出国留学,请朋友李四代为照顾其饲养的宠物狗。某日,李四牵着狗在公园散步时,王五故意逗狗,并且经李四再三劝阻仍不停止。后宠物狗因收到挑逗发狂,李四紧拉狗链无果,宠物狗最后挣脱李四的掌控将王五咬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三应对王五承担侵权责任

B.李四应对王五承担侵权责任

C.张三和李四均不需要对王五承担侵权责任

D.张三和李四应当对王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A 29.【答案】A 【考点】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解析】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的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二)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三)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四)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五)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六)未经投资入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八)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冀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九)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本案中,李四接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委托管理企业事务,应尽到诚信和勤勉的义务,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转让给他人使用,这是典型的被法律所禁止的行为.A项符合题意.而B 项中:代表本企业与某公司签订超出合同授权范围的合同,虽然违反了授权合同对其权限的限制,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是有效的.D项未经张三同意向某杂志社支付印刷费4万元不属于法律禁止的范畴.C项表面看来受托人有“以权谋私”之嫌.但是一则举贤不避亲,二则这也不会直接地、确定地损害企业利益,因此法律不禁止.

第3题: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张三得知李四想卖掉隔壁现住的房子,遂找李四表示有意购买。李四说:“我现在还没有决定是否卖掉这套房子,如果我找到更好的房子,你出钱比王五多,我就卖给你。”
以下哪项发生了,表示李四说谎了()


A.张三出钱没有王五多,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B.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尽管张三比王五出钱多,李四还是没有把房子卖给张三

C.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D.李四找到了更好的房子,并且张三出钱比王五多,最终房子没有卖

答案:D
解析:
考查假言命题的负命题,当一个假言命题为真,它的负命题一定为假,想要说李四说谎了,其实就是找出原命题的负命题。“如果P,那么q”的负命题是“p且非q”。本题中的P是“李四找到更好的房子且张三比王五出钱多”,q是“卖给张三房子”,这个假言命题负命题就是“李四找到更好房子且张三比王五出钱多,但是却没有将房子卖给张三”。故选D。

第4题:

张三和李四是对门邻居。从4 月下旬开始,张三饲养的鹦鹉每天大喊“李四傻瓜”。李四多次找张三交涉无果,李四遂诉至法院。法院可以判令张三:

A、排除妨碍
B、停止侵害
C、恢复原状
D、恢复名誉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A项错误,排除妨碍是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妨害时,要求侵害人排除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排除,以保障权利正常行使的措施。题中未体现李四行使权利受到阻碍或妨害。
B项正确,停止侵害是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其停止侵害行为,这实际上是要求侵害人停止实施某种侵害行为。张三的鹦鹉每天对李四说侮辱性话语,对李四造成了伤害,故法院可以判决张三停止侵害。
C项错误,恢复原状是指恢复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例如将损坏的财物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与题意不符。
D项错误,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是指违法行为人侵害公民、法人的人身权利,损害其名誉、荣誉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在影响所及范围内,以公开形式承认侵害过错、澄清事实、消除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以恢复未受损害时社会对其品行、才能或信用的良好评价的责任措施。题干中鹦鹉对李四的侵害影响有限,不适用“恢复名誉”。

第5题:

上市公司2009年7月20日公告某项信息,董秘15日透露给张三,张三18日买入获利,张三21日透露给李四,李四买入获利,以下关于是否构成内幕交易的说法正确的有(  )。
Ⅰ.张三构成,李四不构成 Ⅱ.张三不构成,李四构成
Ⅲ.张三李四都构成 Ⅳ.张三李四都不构成

A.Ⅱ.Ⅲ.Ⅳ.
B.Ⅲ.Ⅳ
C.Ⅰ.Ⅳ
D.Ⅰ

答案:D
解析:
《证券法》第七十六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本题董秘15日透露给张三,在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泄露该信息,构成内幕交易;张三在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入获利,构成内幕交易。李四在内幕信息公开后买入,不构成内幕交易。

第6题:

上市公司2009年7月20日公告某项信息,董秘15日透露给张三、张三18日买入获利,张三21日透露给李四,李四均买入获利,以下关于是否构成内幕交易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张三构成,李四不构成
B.张三不构成,李四构成
C.张三李四都构成
D.张三李四都不构成
E.董秘构成

答案:A,E
解析:
《证券法》第七十六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
本题董秘15日透露给张三,在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泄露该信息,构成内幕交易;张三在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入获利,构成内幕交易。李四在内幕信息公开后买入,不构成内幕交易。

第7题:

上市公司2009年7月20日公告某项信息,董秘15日透露给张三、张三18日买入获利,张三21目透露给李四,李四均买入获利,以下关于是否构成内幕交易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张三构成,李四不构成
B.张三不构成,李四构成
C.张三李四都构成
D.张三李四都不构成
E.董秘构成

答案:A,E
解析:
《证券法》第七十六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
本题董秘15日透露给张三,在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泄露该信息,构成内幕交易;张三在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入获利,构成内幕交易。李四在内幕信息公开后买入,不构成内幕交易。

第8题:

张三一家共4口人:张三夫妇、两岁的儿子及张父。张三自2010年外出打工,2011年春节托人捎给其妻李四一封信和6000元钱,其后音信皆无。2015年4月,对张某的归来不抱希望的李四向法院申请宣告张三死亡,法院依法于2016年4月判决宣告张某死亡。张三和李四共有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现金6万元。2017年4月,李四将儿子送与王五收养。之后,李四与马六结婚,但1年后马六即病故。

若张父于2016年10月去世,遗产有3间房屋和4万元现金,且李四对张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关于其遗产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四有权继承,李四之子无权继承
B.李四无权继承,李四之子有权继承
C.李四和其子均有权继承
D.李四和其子均无权继承

答案:C
解析: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张三先于其父去世,张三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

第9题:

甲某膝下无子女,后将乙收为养子。甲某因病去世,去世时未留下遗嘱。其有一个侄子因下肢瘫痪长期由其照顾。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养子乙应为第二顺位继承人
B.因甲某死亡且未留下遗嘱,甲某的弟弟丙应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C.如果甲曾贩卖毒品有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D.甲某的侄子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长期依靠甲生活,可以分给其适当的遗产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法定继承相关问题。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养子女同生子女具有同样的地位,依法为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而甲某的弟弟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同时,能够作为遗产继承的必须是合法的财产,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不能够作为遗产继承,故甲贩卖贩卖毒品的收益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根据《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故可以给甲某的侄子适当的遗产。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