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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正确的是()。A.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B.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D.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不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题目
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正确的是()。

A.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B.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D.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不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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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4、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B.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D.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D

第2题:

18、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B.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D.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第3题:

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B.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贯穿于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始终 .
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D.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适用辩论原则


答案:A
解析:
当事人辩论权的刑事贯穿于审判程序,不包括执行程序,选项B错误。辩论权是当事人的权 利,证人不是辩论权的行使主体。选项C错误。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不适用辩论原则。选项D错误。

第4题:

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 的?( )
a.辩论权的行使,贯穿于诉讼全过程,执行申请 人和被申请人在执行程序中同样可以依法进行辩论
b.当事人向法院参加法庭辩论应以口头为原则, 因此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不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 表现
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d.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答案:A,B,C
解析:
。执行程序以实现法院生效裁判所规定的 权利义务为内容,并不适用辩论原则。A项符合题意。 辩论原则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 B项符合题意。辩论原则的享有者是案件当事人,证 人不享有。C项符合题意。

第5题:

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B: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D: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答案:B,D
解析:
【考点】辩论原则的含义与内容【详解】民事诉讼辩论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有权就案件所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辩论、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与答辩,从而查明案件事实,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辩论原则贯穿诉讼程序的始终,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当事人辩论的范围既可以是程序方面的内容,也可以是实体方面的内容。(2)辩论权是当事人进行辩论的基本权能。(3)当事人行使辩论权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4)经当事人辩论所形成的材料应当是法院作出判决的依据。据此,A项说法不正确,辩论原则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始终。B项说法正确,当事人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都是行使辩论权的表现,应选。辩论原则只适用于当事人,不适用于证人,故C项说法错误,不应选。督促程序为非讼程序,不存在对立的双方当事人,故不适用辩论原则,D项说法正确,应选。

第6题:

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B.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D.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正确答案:BD
本题考核辩论原则。

  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相互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辩论权之行使贯穿于诉讼的整个过程,即贯穿于从当事人起诉到诉讼终结的整个过程,不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因此,A项错误。

  辩论的表现形式及方式是多种多样的,辩论既可以通过口头形式进行,也可以运用书面形式表达,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就是在行使其辩论权。因此,B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据此可知,辩论权行使的主体是诉讼当事人,证人不是诉讼当事人,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在履行作证义务,而非是在行使辩论权。因此,C项错误。

  辩论 原则是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进行对质和辩论的情况。而督促程序是一种非讼程序,它不解决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争议。在整个程序过程中,没有双 方当事人对质,不存在对债权债务关系本身的争议问题,也就没有辩论原则适用的余地。因此,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D项正确。

第7题:

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B.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D.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正确答案:BD

第8题:

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B.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D.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正确答案:BD

第9题:

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B.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D.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正确答案:BD
【考点】辩论原则
【解析】辩论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在法院的主持下,就案件的事实以及争议的焦点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民事诉讼法》第12条为当事人行使辩论权提供了法律依据。首先,辩论原则贯穿民事审判程序的始终,在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中,都应当贯彻辩论原则。其次,当事人行使辩论权的形式既可以是口头的,这主要集中在法庭审理阶段,也可以是书面的,如诉讼开始时原告提出起诉状、被告提出答辩状、诉讼进行中当事人提出的书面申明等。最后,辩论的内容既可以是程序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是实体方面的问题。由此可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此外,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贯穿民事审判程序的始终,而不是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l2条的规定可知,行使辩论权的主体仅限于当事人。而证人是基于知道案件某些情况而参加到诉讼程序中来的,很显然,证人并非当事人,证人也就不能成为行使辩论权的主体。因此,选项C错误。与一般诉讼程序不同,督促程序没有对立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不经过辩论、调解,无需对争议法律关系作出裁判,而是通过书面审查,以支付令的方式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接到支付令后,只要提出书面异议,可以不附任何理由,督促程度即告终结。因此,督促程序是有非讼性的特点,不适用辩论原则,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