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

简述我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的变化。

题目
简述我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的变化。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时期萌芽时期先秦、郡县制时期秦、汉、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道路制时期唐、宋、行省制时期元、明、清。1、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的发展演变1秦郡县制。2汉由郡、县两级制变成了州、郡、县三级。3隋州、县两级制。⑷唐道、州、县三级。宋道(或称路)、州(或称府)、县三级制。⑹元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⑺明承宣布政司(习惯仍称行省)以下设府、县。⑻清省、道、府、县2、演变特点(1)由虚入实;监察机构行政化;变化多发生在混乱时期;一级行政区变化较大;次级行政区变化不大。(史实由虚入实,监察机构行政化史实东汉时期的刺史制度逐渐演化为州一级行政机构。发生在政权交替混乱时期的史实唐朝的藩镇;元朝的行省制。一级行政区变化大,次级行政区变化不大史实一级行政区秦汉为郡,元为行省;县级基本未动。)(2)原则山川形便;犬牙相入;依经济和人口变化不断调整。元代以前与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或山川形便);元代以后受政治因素影响较大(或犬牙交错)。(元以前与经济区、自然区和文化区相吻合;元后“犬牙交错”原则,避免行政区与经济区、自然区和文化区的吻合。各自的优点与经济区、自然区和文化区相吻合顺应了封建社会的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促进区域内部经济的交流发展和形成独立的经济体;有利于形成文化认同。“犬牙交错”原则有利于削弱地方经济实力和文化认同感;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的出现,强化中央集权。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和抗御自然灾害;对内部交通、文化交流产生了不良影响。)(3)深层特征中央集权逐步加强,地方主动性与能动性越来越受到压抑。地方权力越来越集中到中央。(4)整体特征二级三级制是古代地方管理制度的主体;局部而言县是中国历史最稳定的一级政区;州的地位不断降低。3、对地方行政机构演变的整体评价⑴积极有利于加强了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便于征发徭役、兵役,征收赋税,管理地方治安;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评述以政治为目的为主,加强中央集权,遏制地方割据;维护了农耕经济的稳定和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思想上巩固了统一和认同意识,促进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⑵消极①高度中央集权,造成地方官对中央和君主绝对依赖,人浮于事,行政效率低。②地方没有相应的自主权,也难以实施有效的治理。(地方行政权力受到多方面限制,不能充分发挥积极性,宋明两代最为明显。)③过度限制地方权力,不利于地方和国家的整体发展。4、地方行政区划“变动”与“不变”的具体表现。(1)变动表现地方行政区划逐渐增多,由两级制到三级制或四级制;州府等中级地方行政区域不断缩小,行政权力不断萎缩;监察区逐渐演变为行政区;元朝新增省级地方行政单位。(2)不变表现中央对地方层层的严密控制不变;在地方行政机构内分化事权,相互制约的指导思想不变;县级行政单位基本稳定,加强对最基层地方的控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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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2、简述我国古代地方政府的权力与职能的演变历程。


议决权;执行权;行政权

第2题:

1、简述我国古代地方政府的行政层级划分历程。


黄帝时代已经开始划野分州,《禹贡》中分九州。秦汉-隋 郡县制。 唐宋-辽金 道路制,形成道/路-州/府-县三级制度。元明清 行省制。民国 省-专-县三级。

第3题:

中国古代地方政府产生的标志是什么?简述中国古代地方政府演变的基本轨迹。


郡县制

第4题:

简述神权法思想在我国古代奴隶社会中发展与变化的情况。
神权法在夏、商、周的发展过程是:形成于夏代,极盛于殷商,动摇于西周。夏朝的统治者已经开始用"天命"、"天罚"的思想给其统治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发展到商代,统治者将自己的统治与天神联系在一起,宣扬自己是天神在人间的代理人。神权法思想在西周有了一次重大的变化。即周公提出"以德配天"说,宣扬有德者才能承受天命。周的统治者也主张"天罚"论,认为不服从奴隶主统治的,就是违反天命,他们要代天处罚他。"以德配天"说的提出一方面意味着神权法思想的动摇,另一方面也间接地表现出劳动人民力量的强大及其对人类历史发展的推动作用。

第5题:

简述我国的行政区划制度。


答案:
解析:
行政区划是为了便于管理,兼顾地理条件、历史传统、风俗习惯、经济联系、民族分布等因素,把国家领土作不同层次、大小不等划分的领土结构。我国的行政区划包括:一般行政单位、民族自治地方、特别行政区。行政层次级别分三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县级市)、乡(民族乡、镇)。行政区域划分和变更程序是: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由全国人大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区域划分,以及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由国务院批准;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由省、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6题:

简述我国古代的丧服制度?


参考答案:

我国古代的丧服为“五服”,指斩缞、齐缞、大功、小功、缌麻五种服制。
(1)斩缞。不缝边的粗麻布做成,儿子和未出嫁的女儿为父母,妻子为丈夫服丧时穿戴。
(2)齐缞。剪断处缉边的粗生麻布缝制。此丧服为祖父母或曾祖父母服丧时穿戴。
(3)大功。用熟细麻布制成,做工较粗。服丧者为堂兄妹。
(4)小功。丧服用细麻布制成,做工细密。服丧者为再从兄弟。
(5)缌麻。丧服用细熟麻布精心缝制,服丧者为族曾孙、族孙、中表兄弟。


第7题:

简述我国古代民营手工业的发展历程,经营方式的变化以及带来的影响。


参考答案:

(1)发展过程:春秋战国时期兴起;此后,生产范围、规模日益扩大,成为手工业中日益重要的成分;明代中叶以后在制瓷矿冶纺织等诸多行业中占据了主导地位。
(2)经营方式的变化:唐代以前,私营手工业生产主要以家庭副业和家庭小作坊的形式进行;唐宋以来,农村家庭手工业的商品化程度大大加深;明中后期,雇佣众多工匠的大规模手工作坊或工场日益增多。
(3)影响:促使官营手工业内部生产关系加以调整;孕育了“机户出资,机工出力”,“计工受值”的雇佣劳动关系,促进了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


第8题:

简述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行政区划变更程序。


参考答案:

(1)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区划的变更,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由全国人大批准;
(2)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区域划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制和区域划分,由国务院批准;
(3)乡、民族乡、镇的建制和区域划分,由上级国家机关会同有关地方国家机关和有关民族的代表充分协商拟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请批准;
(4)民族自治地方的界限需要变动时,由上级机关的有关部门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充分协商拟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9题:

简述我国古代的离婚制度。


参考答案:

我国古代社会是世俗社会,实行许可离婚的制度;同时,我国古代社会又是宗法社会,实行专权离婚和限制离婚的制度。反映在离婚方式上,以“出妻”为主,以“义绝”、“和离”和一定条件下的“呈诉离婚”为补充。出妻,即男子强制休妻,是中国古代社会最主要的离婚方式。中国古代的“礼”和“法”为男子休妻规定了七种理由,即所谓“七出”。和离又称“两愿离”,是我国封建社会一种允许夫妻通过协议离异的法律制度,大多是一种协议休妻或“放妻”,往往成为男方之家为掩盖“出妻”原因,以避免“家丑外扬”而采取的一种变通形式。义绝是一种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法律后果。如果夫妻之间、夫妻一方与他方的一定亲属间或者双方的一定亲属间发生了法律所指明的相互侵害等犯罪事件,在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夫妻关系也必须解除。呈诉离婚,即发生特定事由时由官司处断的离婚。依封建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均可呈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