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知识

李某将一袋罂粟壳卖给一家个体火锅店。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A、违法B、不违法C、法律没有规定

题目

李某将一袋罂粟壳卖给一家个体火锅店。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

A、违法

B、不违法

C、法律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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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李某女儿李霞11岁,系某镇农村小学五年级学生。李某认为女孩上学无用,还不如早退学赚钱,于是暑假期问将李霞送到邻镇一个个体户处打工。开学一周后,学校老师、领导、村干部多次上门家访,李某拒不说明女儿的去向,有时还恶语相向:“孩子读不读书是我家的事,你们不要狗咬耗子——多管闲事。” 请问:该案例中是否有违法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违法主体是谁?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
【考查要点】本题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考查。
【参考答案】(1)该案例中存在违法行为。
(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违法主体是李某及其邻镇的一个个体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2题:

李某有一女李霞14岁,系农村某镇初中二年级学生.李某认为女孩上学无用,还不如早辍学去赚钱,遂于2008年暑假将李霞送到邻镇一个体户处打工.开学一周后,学校老师、领导、村干部多次上门家访,李某拒不说明其女去向,有时还恶语相报:“孩子读不读书是咱们自家的事,你们不要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1)该案例中有没有违法行为?

(2)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

(3)违法主体是谁?

(4)违法主体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
【答案要点】
(1)有违法行为.
(2)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第11条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9条、第28条的规定.
(3)李某及个体户.
(4)《义务教育法》第15条规定,除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其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人学.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停止招用;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9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有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执照

第3题:

只有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才是违法行为;李某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所以,李某的行为不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参考答案:不正确。因为它违反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否定后件不能必然否定前件”的逻辑规则要求。

第4题:

李某将张某的房产卖给王某,订立合同后经张某追认取得了处分权,则( )。

A、李某和王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无效
B、李某和王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效力待定
C、李某的行为属于违法
D、李某和王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有效

答案:D
解析: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第5题:

民警接到群众举报, 称连某 (女, 17 岁) 在某宾馆卖淫, 达到现场后, 连某称 自己与李某 (男) 为男女朋友关系, 手机上有两人吃饭的照片, 民警查看后发 现照片为当天拍摄。 对此两人解释是一见钟情, 下列选项中最恰当的做法 是( )。

A.连某和李某行为不违法, 不予处理
B.连某和李某行为不违法, 但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C.不能确定连某和李某行为是否违法, 将连某和李某带回公安机关调查询问
D.连某和李某行为违法, 在查清违法事实后, 当场处理

答案:C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规定: “卖淫、 嫖娼的, 处十日以上十 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 元以下罚款。” 因此如果确认为卖淫嫖娼行为, 则该行为属于违法。 根据题干信息, 不能确定连某与李某的关系。 故而将二人带回公安机关询问调查, 以便后续处理, 若不违法, 则不予处罚或批评教育, 若违法, 则接普通程序处理, 不能当场处罚。 因此选择 C。

第6题:

李某为了吸引顾客,在火锅里加入罂粟壳的行为( )

A、违法行为

B、非违法行为

C、无法判断

D、以上都不是


答案:A

第7题:

李某自19974月起开始非法制造、贩卖匕首,至次年1月停止。19988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发现了李某的违法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李某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应从19974月起算

B.公安机关不应对李某予以处罚

C.李某系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可以从轻处罚

D.若李某配合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减轻处罚


A.对李某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应从19974月起算

第8题:

李某系从事饮食业的个体工商户,出售自制的蛋糕,李某自制的蛋糕未经有关部门进行检验。这一行为被某工商局查获。根据《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修正)的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应予以警告、没收违禁食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在工商局查获前李某出售蛋糕共获利800元。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工商局没收了李某尚未出售的蛋糕,没收其违法所得800元,并且工商局认为李某曾因故意伤害罪而被判刑3年,一年前刚出狱,因此要重罚,又处以李某2000元的罚款。

问题:(1)工商局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

(2)工商局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是否合理?

(3)你认为本案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1)工商局的行政处罚行为是合法的。本案中,根据《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修正)规定,工商局没收了李某尚未出售的蛋糕,没收其违法所得800元,并处以2000元的罚款都是法定处罚种类,并且在法定处罚幅度内,其行为没有超越法律,不与法律相抵触,是合法的。
(2)工商局的行政处罚行为不合理,违背了行政合理性的原则。工商局在法定幅度内的自由裁量权行使的不恰当,对李某进行2000元的罚款,除以其违法事实情节等为依据外,主要是基于一种不正当的考虑而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违背了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属不合理的行为。
(3)变更处罚。处罚理由中应删除“李某曾因伤害罪而被判刑3年,一年前刚出狱,因此要重罚”的内容,直接依据《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修正)作出处罚。

第9题:

李某将张某的房产卖给王某,订立合同后经张某追认取得了处分权,则()。

A.李某和王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无效
B.李某和王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效力待定
C.李某的行为属于违法
D.李某和王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有效

答案:D
解析:
2020 / 2019版教材P141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第10题:

王某无医师资格,自2007年1月起从事医疗活动,至次年1月停止。2011年8月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举报查实李某的违法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李某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 B、对李某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 C、李某系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可以从轻处罚
  • D、若李某配合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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