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规划师

张某在结婚前盖了一间小平房,盖房的钱是张某的父亲所出,结婚后,张某的妻子王某认为小平房不显气派,就在小平房上另外盖了一层,并将小平房重新修缮了一番,形成一座漂亮的二层楼。5年后,张某在外打工时认识一富婆,回家要求离婚,但是双方对二层楼的归属发生争议,张某认为此房屋是婚前所盖,虽然后来有所改变但是是在平房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是他的;王某认为二层楼是自己一手改造的,应该属自己所有。下列关于二层楼的归属说法正确的是()。A:应当由张某和王某共同所有 B:张某的父亲出钱盖的小平房应视为赠与,小平房应属张某所有,在

题目
张某在结婚前盖了一间小平房,盖房的钱是张某的父亲所出,结婚后,张某的妻子王某认为小平房不显气派,就在小平房上另外盖了一层,并将小平房重新修缮了一番,形成一座漂亮的二层楼。5年后,张某在外打工时认识一富婆,回家要求离婚,但是双方对二层楼的归属发生争议,张某认为此房屋是婚前所盖,虽然后来有所改变但是是在平房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是他的;王某认为二层楼是自己一手改造的,应该属自己所有。下列关于二层楼的归属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由张某和王某共同所有
B:张某的父亲出钱盖的小平房应视为赠与,小平房应属张某所有,在婚后又进行了重大修缮,房屋价值增加,增加的价值部分才是夫妻共同财产
C:张某的父亲掏钱盖的小平房,应该由张某的父亲与张某共同所有
D:张某的父亲出钱盖的小平房,应该由张某、张某的父亲和王某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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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王某有一栋两层楼房,在楼顶上设置了一个商业广告牌。后王某将该楼房的第二层出售给了张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张某无权要求王某拆除广告牌 B.张某与王某间形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关系 C.张某对楼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D.张某有权要求与王某分享其购房后的广告收益


正确答案:ABCD
【考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详解】根据《物权法》第70条规定,王某将楼房第二层出售给张某后,张某即成为该栋楼房的业主之一,与王某就该栋楼房形成了建筑区分所有权关系。该栋楼房楼顶作为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张某作为业主对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在张粟成为业主后,王某在楼顶设置商业广告牌属于对共有部分的利用,应经各共有人同意,王某和张某同为共有人,因此,张某单方无权要求王某拆除广告牌。王某在楼顶设置商业广告牌属于对共有部分的利用,则根据《物权法》第80条的规定,张某有权要求与王某分享其购房后的广告收益。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第2题:

张某与王某离婚之后,儿子张大随王某共同生活,后来张某与李某结婚,生有一子张二,李某与前夫育有一女,年仅8岁,随张某和李某生活。张某后来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长达3年,上述所有子女均已成年。张某被宣告死亡,张某的汽车被张二继承,张二将之卖给刘某。下列说法中,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李某有权申请宣告张某失踪

B.张某若被宣告死亡,张大、张二以及李某的女儿都有权继承张某的遗产

C.张某若又出现,只要李某未再婚,无论李某是否愿意,二人的婚姻关系均自动恢复

D.张某若又出现,死亡宣告被撤销,张某可以要求刘某返还汽车


参考答案:B

第3题:

原告张某与邻居李某共同外出经商,二人因利润分配发生争执。某日,李某到张某家索要,与张某发生争执,并发生厮打,后原告张某将李某打伤。事后,张某所在乡派出所几次找到张某要求其承担李某的医疗费用。原告拒付。据此,张某所在地市劳动教养工作领导小组,对张某作出劳动教养2年的决定,并将张某送进劳动教养所劳动教养。张某不服,其妻子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的妻子无权起诉

B.王某的妻子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C.王某的妻子有权以王某的名义起诉

D.王某的妻子既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也可以王某的名义起诉


正确答案:C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4条第2款的规定,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提起诉讼的,其近亲属可以依其口头或者书面委托以该公民的名义提起诉讼。所以C项正确。在这里王某的妻子本身并不具有诉讼的主体资格,她只能以王莱的名义起诉。

第4题:

村民张某向村民王某购买1辆二手自行车, 双方约定,1个月后付款。在购买该车后的第20天, 张某骑车外出,遇上郑某。郑某说该车是他的,1个月 前,因王某到他家办事,借给王某的。郑某要求张某返 还该车,张某询问王某是否有此事。王某答有此事,但 王某要求张某向其付款,且说他与郑某之间的事他们 自己解决,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 是:( )
A.张某有权中止支付车款
B.张某无权中止支付车款
C.郑某有权向张某要回该车
D.郑某无权向张某要回该车


答案:A,D
解析:
。本題涉及权利瑕疵担保问题。根据上述 法条,张某有权中止支付车款。同时,根据善意取得制 度,郑某无权向张某要回该车。因此,本题正确选项 为AD。

第5题:

张某和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问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李某名下。2011年两人离婚,法院于同年4月20日终审判决二人离婚房屋所有权归张某。4月22日,张某将房屋作价100万元出售给王某,王某当天支付了30万元。后李某起诉认为,张某和王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于2011年4月20日取得房屋所有权
B.李某仍然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C.张某和王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
D.王某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A,C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28条,因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导致的物权变动自该裁判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此张某应当自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即2011年4月20日起即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故A正确,B错误。由于张某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他和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只不过根据《物权法》第31条的规定,在张某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时,他和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发生物权效力,故c正确。根据《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物权变动必须要办理登记,由于王某只是支付了30万元的对价,在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之前,王某不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D错误。故AC项正确。

第6题:

画家王某卖给名画收藏家张某一幅画。后来张某想用他收藏的所有名画,举办一次收藏画展,王某得知后,认为自己所画的国画笔锋不够有力,还缺少一点神韵,怕画展后,影响自己的声誉,要求加以修改,而张某认为这幅画已完美无缺,并以画的所有权归自己所有为由,不让王某修改。王某认为张某侵犯了他的修改权。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张某的行为属于侵权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的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根据本条规定,本案中国画的所有权归张某所有,张某有权决定是否将其展出的权利。但国画的著作权并未随所有权一同转移,当然著作权中的修改权仍归王某所有。那么这时国画已属张某的所有物,在张某不同意的情况下,王某行使修改权是违反所有权理论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在所有权理论中,尽管所有人对所有物有绝对的、排他性的权利,但所有权人对权利的行使也应受到限制,以不损害他人利益为前提。本案中如果张某真的把王某的不很成熟的画展出,将影响王某的声誉,所以张某应允许王某行使修改权。

第7题:

张某和王某系夫妻,张某想借钱炒股,王某不同意,张某说:“我自己借钱自己还!”二人书面约定此后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张某以自己名义向不知有此约定的同事孙某借钱,双方未约定利息。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孙某只能要求张某以个人财产还款

B.孙某有权要求张某以张某和王某所有的财产还款

C.王某如主张此系张某的个人债务,必须举证证明孙某知道她与张某之间的约定

D.张某还款时不应向孙某支付利息


正确答案:A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故A项错误,B、C两项正确。《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故D项正确。所以,选择A项。

第8题:

村民张某和王某是邻居,房屋屋顶相连,但两家交恶多年。张某翻修自己的房屋,必须要在王某的房屋屋顶上经过,王某提出张某要么不能经过自己的房屋,要么向自己支付500元钱,张某表示绝对不会毁坏王某的屋顶,但是王某坚持张某如要经过自己的房屋,不管是否损坏房屋,都要支付500元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不能拒绝张某经过

B、只有张某利用王某的不动产给王某造成损害的,王某才能要求张某赔偿

C、王某无权要求张某支付利用自己不动产的报酬

D、王某的主张合法


参考答案:A,B,C

第9题:

王某有一栋两层楼房,在楼顶上设置了一个商业广告牌。后王某将该楼房的第二层出售给了张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无权要求王某拆除广告牌
B:张某与王某间形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关系
C:张某对楼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D:张某有权要求与王某分享其购房后的广告收益

答案:A,B,C,D
解析: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部分是指区分所有的建筑物及建筑物附属物的共同部分。它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由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部分,如地基、屋顶、外墙、大门、楼梯、电梯、公共的排水和照明设施、停车场、绿地等;(2)由部分业主共有的部分,如各相邻专有部分之间的楼板、隔墙等。根据《物权法》第70条的规定,王某和张某对于这栋两层的楼房形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的关系。据此,选项B是正确的。王某在楼顶上设置一个商业广告牌的行为属于合同行为。因为楼顶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中的共有部分,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张某对楼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据此,选项C的说法是正确的。作为业主之一的王某对共有的楼顶享有权利,可以使用,所以张某无权要求王某拆除广告牌,据此,选项A也是正确的。王某在楼顶上设置商业广告牌所赚取的广告收益,应当由其他业主共同分享,所以选项D是正确的。

第10题:

张某向陈某借款50万作为出资,与李某、王某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二年后借款到期,张某无力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张某可将自己的财产份额作价转让给陈某,以抵销部分债务
B:张某可不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将其在合伙中的份额进行出质,用获得的贷款偿还债务
C:陈某可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D:陈某可要求李某和王某对张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C
解析:
【考点】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议决事项;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详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因此,张某经其他两个合伙人——李某和王某同意后,可将自己的财产份额作价转让给陈某,以抵销部分债务,选项A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5条的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B认为张某可不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将其在合伙中的份额进行出质,用获得的贷款偿还债务,因而是错误的。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2条第1款的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故选项C正确。选项D混淆了合伙企业的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之间的关系,李某和王某对张某个人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是错误选项。故本题应选AC。【陷阱】本题的考点主要是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议决事项。考生要总结《合伙企业法》中哪些行为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实施,并且要注意这种一致同意是否附加了“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的措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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