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的内容可不包括
A、领用部门
B、批号
C、制剂名称
D、配制日期
E、数量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根据《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制剂回收记录的内容不包括
A.制剂名称
B.配制日期
C.规格
D.批号
E.数量
第7题:
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制剂配发记录的内容不包括
A.领用部门
B.配制日期
C.制剂名称
D.批号
E.数量
第8题:
根据《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制剂配发记录的内容不包括
A.领用部门
B.配制日期
C.制剂名称
D.批号
E.数量
第9题:
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制剂配发记录的内容不包括( )。
A.领用部门
B.配制日期
C.制剂名称
D.批号
E.数量
本题考查《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第六十四条:制剂配发必须有完整的记录或凭据。内容包括:领用部门、制剂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等。制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制剂质量管理组织应及时进行处理,出现质量问题的制剂应立即收回,并填写收回记录。收回记录应包括:制剂名称、批号、规格、数量、收回部门、收回原因、处理意见及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