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静态回收期=3+5000/20000=3.25(年)
②A=-65000+30000=-35000(元)
B=-5000×0.9091=-4545.5(元)
③动态回收期=4+3554.5/12418=4.29(年)
④净现值=-60000-4545.5+24792+22539+13660+12418=8863.5(元)
(2)对于甲方案和丙方案,由于净现值大于0,所以可行;
对于乙方案,由于项目的资本成本10%大于内含报酬率8%,所以不可行。
(3)甲方案净现值的等额年金=8863.5/3.7908=2338.16(元)
丙方案净现值的等额年金=16000/6.1446=2603.91(元)
由此可知,丙方案最优。
(4)计算期的最小公倍数为10,甲方案需要重置一次。
甲方案调整后的净现值=8863.5+8863.5×0.6209=14366.85(元)
丙方案的净现值16000元不需要调整,由此可知,丙方案最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