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能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朋友1989年参加工作,2011年被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应该工龄21年补偿21个月工资。但单位只按12+3.5=15.5年计算,补偿15.5个月工资,理由是:08年以前按劳动法补偿,就是有个补偿的文件,按一年12个月补偿,也就是只有12年。08年以后按劳动合同法补偿,就只有3.5年了。请问律师朋友们,单位算法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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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A.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开始算,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B.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C.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不用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D.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2题:
第3题:
王齐在单位工作了16年,该单位提出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经济补偿金应发放( )个月的工资。
A.8
B.12
C.16
D.24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2010年9月甲公司决定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但是双方就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产生了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是因为不能胜任工作才被辞退的,因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B.不论什么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C.张某工作年限不满1年,应当按半个月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D.张某工作年限虽不满1年但超过6个月,应当按1个月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