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 公安

某日晚,于某骑自行车在一路段正常行驶,刘某醉酒驾驶小轿车向右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险些与于某擦碰。刘某下车与于某发生争执,上前推搡、踢打于某,并从车内取出一把砍刀(系管制刀具),连续用刀面击打于某颈部等部位,至其左颈、左胸挫伤。刘某在击打过程中将砍刀甩脱,于某抢先捡起砍刀,刘某上前争夺,在争夺过程中于某捅刺刘某的腹部等部位。刘某受伤后跑向轿车,于某继续追砍2刀,均未砍中刘某,其中一刀砍中轿车。后刘某倒地,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下列观点正确的有 A.正当防卫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反映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

题目
某日晚,于某骑自行车在一路段正常行驶,刘某醉酒驾驶小轿车向右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险些与于某擦碰。刘某下车与于某发生争执,上前推搡、踢打于某,并从车内取出一把砍刀(系管制刀具),连续用刀面击打于某颈部等部位,至其左颈、左胸挫伤。刘某在击打过程中将砍刀甩脱,于某抢先捡起砍刀,刘某上前争夺,在争夺过程中于某捅刺刘某的腹部等部位。刘某受伤后跑向轿车,于某继续追砍2刀,均未砍中刘某,其中一刀砍中轿车。后刘某倒地,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下列观点正确的有

A.正当防卫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反映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的普遍诉求
B.充分利用正当防卫权不等于“以暴制暴”,而是“以正制不正”
C.刑法作出特殊防卫的规定,目的在于进一步体现“法不能向不法进步”的秩序理念
D.对于因民间矛盾引发、不法与合法对立不明显以及夹杂泄愤报复成分的案件,在认定特殊防卫时必须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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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若刘某在诉讼过程中去世,其近亲属可以可以继续参加诉讼,下列人员中属于刘某近亲属的是( )。

A.刘某之妻

B.刘某的父母

C.刘某之弟

D.刘某的表妹

E.刘某的祖父母


正确答案:ABCE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中的近亲属范围。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第2题:

第 11 题 刘某与马某原有过节,马某于某日下午纠集多人欲报复刘某,刘某得知情况后,亦纠集一伙人,并准备砍刀一把,欲与之斗殴。当晚十时许,双方在街口相遇,马某带领9人,手持砍刀,叫喊着奔刘某等人而来,刘某等人见状,掉头就跑,马某等人随即追赶,在小巷内,刘某被追上,双方发生打斗。刘某被马某等人砍成重伤,刘某亦将马某中的一人砍成轻伤。本案中各人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

A.马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B.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C.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应建议公安机关对其治安处罚

D.刘某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


正确答案:AD
从主观方面看,被告人有聚众斗殴的犯罪故意;从客观方面看,刘某实施了斗殴行为。当刘某一伙人与马某一伙人在街头相遇后,刘某见对方人多势重,来势汹汹,因害怕吃亏,未敢主动迎上前去与之械斗,这并不是其真实的意思体现,只是见情形对自已不利,无奈而逃离,而并非自动放弃打斗。在后来追赶过程中,双方相遇,继而互殴,是前面犯罪行为的延续,而不应认为是另一行为的开始。在互殴过程中刘某致一人轻伤,其实施了聚众斗殴犯罪中的斗殴行为,认定这种行为系正当防卫是不正确的。行为后果具有严重性。因此答案得选。

第3题:

刘某(男)与方某(女)于2011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载明5岁的孩子刘宇与母亲方某一起生活,但刘某具有探视权。2012年6月,刘某又与秦某结婚,不久二人生下孩子刘丹。刘某与方某离婚之前,下列关于保险利益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对方某具有保险利益

②刘某对刘宇具有保险利益

③刘某对秦某具有保险利益

④刘宇对刘某具有保险利益

A.①②

B.①②④

C.②③

D.②③④


参考答案:B

第4题:

某日晚,于某骑自行车在一路段正常行驶,刘某醉酒驾驶小轿车向右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险些与于某擦碰。刘某下车与于某发生争执,上前推搡、踢打于某,并从车内取出一把砍刀(系管制刀具),连续用刀面击打于某颈部等部位,至其左颈、左胸挫伤。刘某在击打过程中将砍刀甩脱,于某抢先捡起砍刀,刘某上前争夺,在争夺过程中于某捅刺刘某的腹部等部位。刘某受伤后跑向轿车,于某继续追砍2刀,均未砍中刘某,其中一刀砍中轿车。后刘某倒地,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对于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A.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
B.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
C.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D.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正当防卫。
第二步,;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选择D选项。

第5题:

刘某因生活琐事与邻居邓某争吵,邓某不堪刘某辱骂,击打刘某面部,致刘鼻骨等部位受伤。刘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邓某的刑事责任。在该案审理过程中,邓某对刘某以侮辱、诽谤罪提起反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就两个诉讼在刘某与邓某之间进行调解
B:刘某可在判决宣布之前要求撤回自诉,根据法定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
C:如果刘某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应终止审理邓某的反诉
D:如果刘某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邓某的反诉

答案:A,B,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6条、第207条和《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72条、第277条第2款规定,本题的答案是ABD。

第6题:

2000年刘某因开商店向黄某借款30万元,2001年8月借款期限届至,刘某的饭店因经营不善倒闭,刘某于2003年10月5日将店内的冰箱、彩电等物赠与孙某,将商店总共价值8万元的两间房子以每间1.5万元的价格卖与谢某和向某,其中谢某知道刘某尚欠黄某30万元债务,向某不知,刘某同日表示放弃对钱某已到期的1万元债权,现刘某无力清偿对黄某的钱款。则下列有关刘某的撤销权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若黄某于2008年3月7日知道刘某将冰箱、彩电等物赠与孙某的行为,则黄某可于2009年2月5日对该赠与行为行使撤销权

B.若黄某于2003年12月5日知道刘某将房间卖与谢某的行为,于12月30日要求刘某将房间收回,则黄某可于2004年12月10日对该买卖行为行使撤销权

C.若黄某于2008年9月10日知道刘某将房间卖与向某的行为,则黄某可以对买卖行为行使撤销权

D.若黄某于2006年12月5日知道刘某放弃对钱某的债权的行为,2007年6 9,10日起黄某因不可抗力3个月内无法行使撤销权,则黄某可于2008年1月6日对该行为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AC
「考点」债权人撤销权
「解析」依《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将冰箱、彩电等物赠与孙某的行为属于无偿转让删产,放弃对钱某的债权的行为属于放弃其到期债权,将房间卖与谢某的行为属于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黄某依法对这些行为享有撤销权,将房间卖与向某的行为虽属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但向某并不知这会对黄某造成损害,故黄某对该行为不享有撤销权。因此,C项错误,当选。
其次需掌握债权人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依《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本题中刘某的行为的发生时间是2003年10月5日。A项中即使黄某于2008年3月7日方知刘某赠与财产的行为,若一直未行使撤销,自2008年10月6日起也丧失撤销权。因此,A项错误,当选。
《合同法解释(一)》第8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一年'、第七十五条和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五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故债权人的撤销权的1年期间是诉讼时效,可发生中止和中断。因此,B、D两项不选。

第7题:

刘某将其所有的耕牛借给安某使用,时间约定为1年,安某称此牛为其所有将耕牛交给于某,此后该牛产下一牛犊,不久被刘某发现,要求于某返还,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于某无需返还牛犊
B:于某应当将耕牛和牛犊全部返还给刘某
C:于某应当支付相应的使用费
D:刘某应当支付给于某饲料费等费用

答案:A,C
解析:
安某自称该牛为他所有,而事实上他也占有并使用该牛,故可以认定于某为善意,对于善意占有的人来说,他在占有期间对物有依其推定进行使用、收益的权利,在返还占有物时不必返还这些利益。饲料费为在使用期间的必要支出,刘某应当向于某支付这些费用。牛犊属于牛的自然孳息,归属于原物的所有权人。所以于某应当将牛犊一并退还。

第8题:

刘某因生活琐事与邻居邓某争吵,邓某不堪刘某辱骂,击打刘某面部,致刘鼻骨等部位受伤。刘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邓某的刑事责任。在该案审理过程中,邓某对刘某以侮辱、诽谤罪提起反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就两个诉讼在刘某与邓某之间进行调解

B.刘某可在判决宣布之前要求撤回自诉,根据法定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

C.如果刘某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应终止审理邓某的反诉

D.如果刘某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邓某的反诉


正确答案:ABD

第9题:

于某在某繁华大街实施抢劫行为时,某法院法官张某和某工商局局长刘某都恰好路过,目睹了于某抢劫的全过程于某被抓获后,案件被起诉到张某所在的法院院长考虑到张某目击了案发过程,对案件比较熟悉,就让其参与本案的审理;在庭审中,刘某因是被害人的朋友,被害人委托其担任诉讼代理人则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张某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

  B.刘某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

  C.刘某不能担任诉讼代理人

D.刘某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


答案:A,B,C
解析:
ABC。详情请参考《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参与案件办理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人员以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在诉讼开始之前就了解了案件情况,就应当优先做证人,故ABC项正确。

第10题:

某日晚,于某骑自行车在一路段正常行驶,刘某醉酒驾驶小轿车向右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险些与于某擦碰。刘某下车与于某发生争执,上前推搡、踢打于某,并从车内取出一把砍刀(系管制刀具),连续用刀面击打于某颈部等部位,至其左颈、左胸挫伤。刘某在击打过程中将砍刀甩脱,于某抢先捡起砍刀,刘某上前争夺,在争夺过程中于某捅刺刘某的腹部等部位。刘某受伤后跑向轿车,于某继续追砍2刀,均未砍中刘某,其中一刀砍中轿车。后刘某倒地,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本案中,办案民警可以收集的证据有

A.砍刀
B.于某的陈述
C.围观群众的证言
D.监控录像

答案:A,B,C,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证据种类。
第二步,《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砍刀属于物证,于某的陈述属于被害人陈述,围观群众的证言属于证人证言,监控录像属于视听资料。
因此,选择ABC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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