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施工缝的位置应设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和便于施工的部位,且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施工缝应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②和楼板连成整体的大断面梁,施工缝应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mm~30mm处,当板下有梁托时,留置在梁托下部;③对于单向板,施工缝应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④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中间1/3的范围内;⑤墙上的施工缝应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⑥楼梯上的施工缝应留在踏步板的1/3处;⑦水池池壁的施工缝宜留在高出底板表面200mm~500mm的竖壁上;⑧双向受力楼板、大体积混凝土、拱、壳、仓、设备基础、多层刚架及其他复杂结构,施工缝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设;⑨柱应留水平缝,梁、板、墙应留垂直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