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

甲为方便通行,与乙约定可以自由通过乙的厂区,并付给乙2000元。甲因此享有的权利是(  )A.地役权B.宅基地使用权C.土地承包经营权D.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题目
甲为方便通行,与乙约定可以自由通过乙的厂区,并付给乙2000元。甲因此享有的权利是(  )


A.地役权

B.宅基地使用权

C.土地承包经营权

D.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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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企业与乙企业相毗邻,双方约定,甲企业穿越乙企业的厂区运输材料,期限为10年,为此,甲企业每年支付给乙企业30万元。在该法律关系中,甲企业享有的权利是( )。

A.抵押权
B.土地承包经营权
C.地役权
D.建设用地使用权

答案:C
解析:

第2题:

甲工厂原有东门可以出入,后想开西门,借用乙工厂的道路通行。甲工厂与乙工厂约定,甲工厂向乙工厂适当支付使用费,乙工厂允许甲工厂的人员通行,这时甲工厂即取得了(  )。

A.地役权
B.相邻权
C.道路通行权
D.建设用地使用权

答案:A
解析:
地役权是指土地权利人因通行、取水、排水等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

第3题:

甲为方便耕作自己承包的土地,与乙订立合同,约定在乙承包的土地上开辟道路供甲通行,甲为此向乙支付两万元,并办理了登记。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约定为相邻关系约定

B.甲可以以该道路的使用权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C.若甲向丙转让自己的承包经营权,则丙可以使用该道路

D.若乙向丙转让自己的承包经营权,即便丙对该道路的约定并不知情,丙也不得拒绝甲使用道路


参考答案:C

第4题:

甲、乙两单位相邻,甲需经过乙的厂区道路出入,甲乙之间约定甲向乙支付一定的费用,该约定中甲享有的权利是()。2018真题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地役权
C、土地使用权
D、土地所有权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地役权。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第5题:

施工方甲单位为了运输材料方便,经过乙厂的道路运送建筑材料,于是,甲、乙双方订立合同,约定施工方甲单位向乙厂支付一定的费用,甲单位可以通过乙单位的道路运送材料。在此合同中,施工单位甲拥有的权利是( )。

A、相邻权
B、地役权
C、土地租赁权
D、建设用地使用权

答案:B
解析:

第6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乙与甲、丙的债权债务终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D.若丙不对甲清偿,乙可以要求丙清偿

答案:A,B
解析:
乙已经从两个债权债务关系中退出,因此不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第7题:

甲与乙两人的农场相邻,为了运输方便,二人约定甲每年付给乙200元,甲可以在乙的农场上以合适的方式通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这一权利为相邻权
B.二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并办理登记,合同才成立生效
C.二人可以办理登记,登记不仅是该权利的对抗要件而且是合同的生效要件
D.如果甲违反约定滥用该权利,乙有权解除合同

答案:D
解析:
本题中,甲与乙形成地役权关系。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8题:

为方便自家农田的灌溉,甲与乙达成书面协议。甲在乙的土地上开挖一条新排水渠并支付乙一定的费用。甲因此协议享有的权利属于( )。

A.土地使用权
B.相邻权
C.地役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答案:C
解析: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地役权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地役权是利用他人的不动产的一种权利;
②地役权是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
③地役权是按照合同设立的。
本题中甲通过支付费用的方式利用乙的土地提高了自己农田的效益,甲因此取得了地役权。

第9题:

甲、乙两单位相邻,甲需经过乙的厂区道路出入,甲乙之间约定甲向乙支付一定的费用,该约定中甲享有的权利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地役权
C、土地使用权
D、土地所有权

答案:B
解析:
教材P19
本题考查的是地役权。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第10题:

由于工程建设的需要,施工企业甲需经过乙公司内部的道路运送建筑材料,甲乙之间订立合同,约定甲向乙支付一定的费用,便可通过乙的道路运送材料,在此合同中,甲拥有的权利是()。

A.土地租赁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地役权
D.相邻权

答案:C
解析:
2020 / 2019版教材P19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从性质上说,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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