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比例税率。
(20000-3500—1300)*25%-1005=2795(元)。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所得额减征30%。Sam先生此次收入超过4000元,允许扣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应纳税额为:80000*(1-20%)*(1-30%)*20%=8960(元)。
讲学收入为一次性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因超过4000元,准予扣除20%的费用。且因未超过20000元,不存在加成征收。因此,应纳个税为:12000*(1-20%)*20%=1920(元)。
中奖所得为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应纳税额为5000*20%=1000(元)。
书籍加印应与之前的收入合并纳税,B错误。由于Sam先生有一次劳务所得和偶然所得,所以需要自行申报纳税,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