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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乙对甲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甲死后将所有遗产留给乙。后乙每天尽心照顾甲的起居。某日,乙偶然从朋友处得知甲将自己名下所有不动产无偿赠与远亲,且甲的存款也已被甲挥霍无几。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协议是双务合同 B.乙可以解除该协议 C.乙可以要求甲的远亲返还房屋 D.乙可以要求甲偿还其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题目
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乙对甲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甲死后将所有遗产留给乙。后乙每天尽心照顾甲的起居。某日,乙偶然从朋友处得知甲将自己名下所有不动产无偿赠与远亲,且甲的存款也已被甲挥霍无几。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协议是双务合同
B.乙可以解除该协议
C.乙可以要求甲的远亲返还房屋
D.乙可以要求甲偿还其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B,D
解析:
本题涉及遗赠扶养协议的问题。甲与乙签订的协议系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合同,故A选项正确。根据《继承法意见》第56条的规定,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本题中,甲恶意挥霍和转让名下财产,系根本违约行为,乙有权解除该协议,且甲应偿还乙因供养支出的费用。故选项BD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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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遗赠抚养协议有效 B.协议部分无效,丙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 C.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


正确答案:A

第2题:

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B.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C.甲与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D.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D
【考点】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解析】选项A、B、D涉及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44条第1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只有在特殊情形下,合同才无效,《合同法》第52条对此加以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J/)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题中,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甲、乙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且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赠与合同从成立时起即生效,故选项AB中认为赠与合同无效的说法是错误的,而选项D认为赠与合同有效是正确的。
同时,在选项D中,还涉及物权的转移,根据《物权法》第23条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甲根据赠与合同随后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藏书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故选项D中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的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C考查的是附条件赠与合同与附义务赠与合同的不同。<合同法》第190条第1款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即受赠人可以于接受赠与后负担一定的义务。传统民法理论认为,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只有在赠与人履行给付义务后,受赠人才应履行其所负担的义务,因此,在附义务赠与合同中,赠与合同的成立生效在前,受赠人履行义务在后。这一点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不同,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赠与合同的生效与否取决于所附条件的成就或者不成就,所以,条件的成就或者不成就在前,赠与合同的生效在后。本题中,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可见,甲转移藏书给乙的赠与合同成立在前,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的义务在后。所以,应属附义务的赠与,而不是附条件的赠与。选项C是错误的。

第3题:

:甲将收藏的明代瓷器卖给乙,乙付清价金一万元,约定三日后交货。丙得知后找到甲表示愿出双倍价钱购买,甲当即同意并收取丙定金三千,并约定明日后交货。乙听说后以给甲7岁儿子买玩具枪为诱饵,骗其将瓷器从家中取出交给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所有权仍属于甲

B.甲一物二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认定无效,所有权归甲

C.乙已取得瓷器的占有,视为甲对乙履行合同,所有权归乙

D.因为约定交付给丙的日期在前,所有权归丙


正确答案:A
 甲虽然与乙、丙分别订立了买卖合同,但是合同标的物并未交付,因此甲仍然享有瓷器的所有权。
[名师点评]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归属。动产的所有权转移以交付标的物为准。甲与乙订立了买卖合同,但标的物未交付,故乙仅为合同债权人,其虽然取得了对瓷器的占有,但采取的是不合法方式,不能取得所有权;排除选项c。甲与丙签订了买卖合同,未交付,所有权未转移。所有权转移与交付时间约定无关,排除选项D。一物上可以设定两个以上债权,一物二卖,不是无效,排除选项B。

第4题:

甲的女儿考入某市的一所大学,甲托朋友乙抽空代为照顾,乙非常尽心,甲感动之余决定将珍藏的两瓶葡萄酒赠与乙,乙欣然应允。就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甲不交付葡萄酒,乙无权要求其交付
B.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法律行为,故甲可以在葡萄酒尚未交付前撤销赠与
C.如果后来乙并没有尽心照顾甲的女儿,无论葡萄酒是否交付,甲均可以撤销赠与
D.如果甲已交付一瓶葡萄酒,则甲撤销赠与时有权请求乙返还该瓶葡萄酒

答案:A,B
解析:
本题涉及赠与合同的效力问题。根据《合同法》第188条的规定,本案情形并不属于188条规定的赠与合同类型。因此,若甲不交付葡萄酒,乙无权请求甲交付。故A选项正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财产的权利移交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故选项B正确。本题中,甲在决定赠与乙葡萄酒时并未声明乙在接受赠与的同时必须对甲的女儿尽到照顾义务,乙对甲的女儿的照顾是基于甲之前的委托,故本赠与合同并非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在赠与物权利移交后,甲无法定事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故选项C错误。《合同法》第194条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但是本案并非194条规定的存在法定撤销事由的情形,甲撤销赠与时无权请求乙返还已交付的葡萄酒。故选项D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B。

第5题:

甲、乙间订立赠与合同,甲将其房产一处赠与乙,并已做所有权移转登记,2个月后,乙与甲发生争执,将甲打伤致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已履行,不能撤销

B.甲的继承人可以撤销对乙的赠与,要求乙返还财产

C.甲的继承人无权请求返还受赠房屋

D.甲的继承人应当在赠与财产所有权移转后6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B
B。本题考查对《合同法》第193条关于赠与撤销的理解。根据该条规定,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的,赠与人的继承人可以撤销赠与,但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撤销权,据此,只有B为正确。

第6题:

甲妻病故,膝下无子女,养子乙成年后常年在外地工作。甲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甲的生养死葬由村委会负责,死后遗产归村委会所有。后甲又自书一份遗嘱,将其全部财产赠与侄子丙。甲死后。乙就甲的遗产与村委会以及丙发生争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遗产应归村委会所有

B.甲所立遗嘱应予撤销

C.村委会、乙和丙共同分割遗产,村委会可适当多分

D.村委会和丙平分遗产,乙无权分得任何遗产


正确答案:A
[考点] 遗赠扶养协议
[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5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以及《继承法意见》第5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可知,本题中,甲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又自书一份遗嘱,且遗赠抚养协议的内容与遗嘱的内容相抵触时,遗嘱应无效,甲的遗产归村委会所有,据此,选项A正确,选项BED错误。

第7题:

甲和乙是患难之交,乙曾多次帮助过甲。为表示感激,06年1月,甲将自己购买的一套房屋赠与给乙并过户给了乙。07年1月,乙和甲的弟弟丙在生意往来中发生争执,乙将丙打成重伤。07年4月,甲以乙将丙打伤为由,要求乙将上述房屋重新过户,返还给自己,遭到乙的拒绝。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

A.乙没有将房屋过户给甲的义务,因为赠与已经完成

B.乙有将房屋过户给甲的义务

C.甲对该赠与享有任意撤销权

D.甲对该赠与享有法定撤销权


参考答案:BD

第8题:

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甲将其房屋赠与乙,乙承担甲生养死葬的义务。后乙拒绝扶养甲,并将房屋擅自用作经营活动,甲遂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房屋.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协议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B.该协议在甲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

C.法院应判决乙向甲返还房屋

D.法院应判决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正确答案:C

第9题:

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甲将其房屋赠与乙,乙承担甲生养死葬的义务。后乙拒绝扶养甲,并将房屋擅自用作经营活动,甲遂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协议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B:该协议在甲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
C:法院应判决乙向甲返还房屋
D:法院应判决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C
解析: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扶养受扶养人,受扶养人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根据《继承法意见》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使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已经支付的供养费用。

第10题:

甲因得知自己重病,不久于人世,故拟定书面遗嘱,将所有存款留给其学生乙,剩余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甲的法定继承人丙该遗嘱后未表态,乙得知该遗嘱后表明自己需要考虑一段时间。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若丙在知道该遗嘱两个月内一直未表态,应视为丙放弃继承
B.若乙一直未表态,应视为乙接受遗赠
C.若乙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在甲逝世前遭遇车祸去世,则届时应由乙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甲的所有存款
D.若乙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在甲逝世前遭遇车祸去世,则届时应由甲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甲的所有存款

答案:A,B,C
解析:
本题涉及遗赠的相关问题。《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故选项AB错误。《继承法》第27条规定,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故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正确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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