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职业资格

在一起民事诉讼中,原告吴永军为了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向法庭提供了周某、宋某、吴某、杨某四个证人的证人证言,其中,周某是15岁的中学生,其父亲不让其出庭作证;吴某是吴永军的弟弟;宋某是吴永军代理律师的妻子;杨某是一个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宋某、吴某、杨某三人均亲自出庭作证。则在上述证人证言中,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证言是( )。A.周某 B.宋某 C.吴某 D.杨某

题目
在一起民事诉讼中,原告吴永军为了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向法庭提供了周某、宋某、吴某、杨某四个证人的证人证言,其中,周某是15岁的中学生,其父亲不让其出庭作证;吴某是吴永军的弟弟;宋某是吴永军代理律师的妻子;杨某是一个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宋某、吴某、杨某三人均亲自出庭作证。则在上述证人证言中,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证言是( )。

A.周某
B.宋某
C.吴某
D.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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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罗某放火案中,钱某、孙某和吴某3家房屋均被烧毁。一审时,钱某和孙某提起要求罗某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吴某未主张。一审判决宣告后,吴某欲让罗某赔偿财产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吴某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吴某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C.吴某可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判令罗某予以赔偿

D.吴某既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正确答案:B

第2题:

周某偷了吴某一辆价值2万元的摩托车。半年后,周某在使用过程中被吴某发现,吴某欲报警,周某与吴某达成一致:一是吴某不得报警;二是周某愿意赔偿吴某摩托车的折旧费共计2000元。吴某取得钱款后,到公安机关报警,周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周某找到吴某,要求返还2000元,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吴某取得2000元构成不当得利

B.吴某的报警行为构成违约

C.周某无权要求吴某返还2000元

D.受让财产是以合理价格有偿取得的


正确答案:CD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不当得利。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由法条可以看出,不当得利是指受益人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是债的发生根据之一,不当得利成立后即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产生不当得利之债,受益人应向受损人偿还其无合法根据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一)必须一方获得财产利益;(二)必须他方受损失;(三)必须受益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四)必须受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本题中,周某赔偿给吴的摩托车折旧费2000元是合法给付行为,不构成不当得利,因此,A,B错。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D。

第3题:

吴某想抚养一名孩子,便花2万元收买了被拐卖的儿童甲,在收买过程中吴某父亲资助了1000元钱,吴某母亲知道此事后表示赞成,吴某的弟弟帮着将甲带回。下列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是( )。

A.吴某

B.吴某及其父亲

C.吴某及其弟弟

D.吴某及其父母、弟弟


参考答案:A

第4题:

洪某与张某发生纠纷,在开庭审理时,洪某作为原告提交了下列证据,哪项能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A.洪某的妻子所做的证言
B.洪某提供了一个书面证人证言,证人王某不愿意出庭作证
C.无法与原件相核对的一张借条的复印件
D.洪某提供的证据与张某提供的证据相矛盾,但洪某的证据的证明力明显大于张某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


答案:D
解析:
【 解析】D。《证据规定》第69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同法第7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由此只有D选项可以单独认定案件的事实,为应选项,ABC选项不当选。

第5题:

吴某合法建造了一栋房屋,其后将房屋转让给杨某并完成了房屋转移登记。因为杨某迟迟不支付价款,吴某便发短信催促其支付价款。不久之后,房屋因地震毁损而无法居住,杨某书面告知吴某解除房屋转让合同。该事件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是:( )

A.吴某建造房屋
B.吴某短信催告
C.地震导致房屋毁损
D.杨某通知解除合同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法律行为的认定问题。法律行为是当事人旨在根据意思表示内容获得相应法律效果的行为。选项A中,吴某建造房屋的行为无意思表示,为事实行为;选项B中,吴某短信催告的行为属于意思通知,并不具有法效意思;选项C中,地震属于事件,而非行为;选项D中,杨某的通知具有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意思表示,属于法律行为。

第6题:

吴某因打架被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吴某认为处罚过重,在拘留期间与民警发生争执,吴某不慎被殴打致死。下列人员中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A.吴某的妻子

B.吴某的老师

C.吴某的学生

D.吴某的好朋友


参考答案:A

第7题:

人民法院受理周某、吴某诉乙市某运输公司案件后,一审程序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

A.周某、吴某可以成为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

B.周某、吴某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

C.周某、吴某可以成为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周某、吴某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向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A

第8题:

胡某流动在某乡镇无照经营,被市监局执法队员吴某发现,认定其无照经营。鉴于胡某初次经营,吴某遂口头作出罚款100元决定。胡某辩解营业执照放在自己家中,吴某认定其强词夺理,不听胡某陈述和辩解。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吴某当场作出该处罚决定合法;

B、吴某口头作出该处罚决定合法;

C、因吴某拒绝听取胡某陈述、申辩,该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D、吴某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参考答案:C

第9题:

下列哪项证据不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A.原告赵某委托的代理律师孙某的妻子钱某提供的证人证言
B.原告陈某向法院提交其采用偷录方法录下的用以证明被告刘某欠其2万元人民币的录音带,录音带中部分关键词听不清楚
C.原告王某提供与被告张某签订的合同文书的复印件,合同原件已经丢失
D.因突发疾病而未出庭作证的证人李某提供的证人证言

答案:A,B,C
解析:
考查可以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根据《证据规定》第69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故ABC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3条第1项的规定,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李某不属于“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故D项错误。

第10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被告人孙某可以审判员张某是本案自诉人李某的诉讼代理人的堂兄为由,向法院申请张某回避
B:犯罪嫌疑人宋某可以本案证人王某曾担任过本案的侦查人员为由,申请王某回避
C:被告人田某可以本案审判员吴某在本案第一审程序中担任过书记员为由,申请吴某在本案第二审程序中回避
D:被告人齐某可以本案陪审员是被害人杨某的堂表兄为由,申请杨某回避

答案:A,B
解析:
【考点】回避制度。详解:根据《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1条的规定,审判人员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应当回避。可见,A项的情形不属于应回避的情形,应选。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不属于应回避的人员范围,B项应选。该规定第3条规定:凡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同时,根据第9条的规定,书记员的回避问题参照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内容执行。可见,C项不选。根据第1条的规定,审判人员与当事人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应当回避。可见,D项不选。故本题选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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