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职业资格

王某购买甲商场的微波炉后,在使用过程中被该微波炉炸伤,王某因此将甲商场起诉至人民法院,在庭审中,下列证据中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有( )。A.王某7岁的儿子证明王某是在正常使用微波炉的情况下被炸伤的证言 B.商场的工作人员刘某提供的证言,证明商场交付的微波炉是合格的 C.王某提供的证明其受伤经过的手机视频,但是时间存在疑点 D.王某提供的在该商场购买微波炉的发票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 E.甲商场提供的微波炉产品合格证明书

题目
王某购买甲商场的微波炉后,在使用过程中被该微波炉炸伤,王某因此将甲商场起诉至人民法院,在庭审中,下列证据中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有( )。

A.王某7岁的儿子证明王某是在正常使用微波炉的情况下被炸伤的证言
B.商场的工作人员刘某提供的证言,证明商场交付的微波炉是合格的
C.王某提供的证明其受伤经过的手机视频,但是时间存在疑点
D.王某提供的在该商场购买微波炉的发票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
E.甲商场提供的微波炉产品合格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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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的是:( )

A.王某在某超市购买了20斤散装大米,回家后发现仅为18斤

B.李某在某商场购物时被旋转门夹伤

C.陈某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双鞋,多次修理后仍有开胶现象,陈某要求退货,商场拒绝

D.赵某在某商场购物,保安认为赵某偷窃,将赵某带到保安室讯问


正确答案:A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l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该条规定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所以应选A选项。B选项中经营者侵害了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C选项中经营者侵害了消费者的获取赔偿权;D选项中经营者侵害了消费者的受尊重权。

第2题:

王甲有一8岁的儿子王乙,聪明过人,平时经常帮助王甲卖些小商品,从未出现差错。某日,王甲带着王乙,到商场购买一台电视机。因商场人多,两人走散。王乙看到一款正在促销的电视机,款式好看,价格便宜,遂订购了一台。关于该合同的效力,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该合同使王乙纯获经济上的利益,故应认定为有效

B.该合同须经王甲追认后才能有效

C.王乙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

D.在合同被王甲追认之前,商场可以撤销该合同


正确答案:C
C。解析:《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3题:

下列情形中损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是:

A.王某在某商场购物时被旋转门夹伤

B.钱某在某超市购买了30斤散装大米,回家后发现仅为28斤

C.陈某在某商场购物,保安认为陈某偷窃,将陈某带到保安室询问

D.李某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双鞋,多次修理后仍有开胶现象,要求退货,商场拒绝


正确答案:B

第4题:

甲从北京某商场购买扫地机器人一台。该扫地机器人由浙江某作坊生产,最后贴上广州某公司的商标。甲在使用过程中,扫地机器人突然起火,引起纠纷。就此,依据产品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甲可以起诉北京某商场,要求其承担责任
B.甲可以起诉浙江某作坊,要求其承担责任
C.甲可以起诉广州某公司,要求其承担责任
D.甲可以同时起诉北京某商场和浙江某作坊,要求其承担责任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产品责任的主体问题,依据《侵权责任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北京某商场、浙江某作坊、广州某公司均为责任主体。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第5题:

李某在甲商城举办的展销会上购买乙公司销售的微波炉,该微波炉的生产商是丙公司。微波炉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给李某造成了财产损失。 经鉴定,该产品因销售商在保管环节处置不当导致出现缺陷。李某欲维护其合法权益,发现展销会结束,无法找到乙公司。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商场只是提供展销的平台,不应对产品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B.乙公司是唯一合法的被告主体 C.因产品缺陷是在销售环节产生的,故李某不能找丙公司承担责任 D.李某可以在甲商城、乙公司、丙公司三者中选择任一主体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D
本题考点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竞合。本题第一个考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因此本案消费者李某可以向乙公司要求赔偿;由于展会结束,李某可以向展会的举办者甲商城要求赔偿。本题第二个考点是:受害者的索赔选择权和生产者、销售者之间的追偿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如果由于生产者的责任造成损害,却由产品的销售者向受害者作出赔偿的,则产品的销售者在其所承担责任的范围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如果由于销售者的责任造成损害,却由产品的生产者向受害人做出赔偿的,则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在其所承担责任的范同内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综上,李某可以在甲商城、乙公司、丙公司=三者中选择任一主体提起诉讼,因此本题选D。

第6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中移送管辖的说法正确韵是:( )

A.A区的王某与B区的甲公司因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作出后,双方均不服,9月10日王某向B区人民法院起诉,9月13日被受理;甲公司于9月11日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当日被受理,则A区人民法院应将本案移送给B区人民法院

B.A区甲公司与B区乙公司因合同发生纠纷,分别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A区人民法院在立案后发现B区人民法院已立案的,那么其应当申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C.A区林某从甲商场购买了一台乙厂生产的燃气热水器,因质量问题热水器发生爆炸,炸伤林某。如果林某先向甲商场所在地B区法院提起诉讼,后向乙厂所在地C区法院提起诉讼,如果C区法院在立案后发现B区法院已经立案,那么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给B区法院

D.A区的王某在B区将齐某打伤,齐某分别向A区和B区人民法院起诉。如果A区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B区人民法院已立案的,那么将不得重复立案


正确答案:CD
CD。

第7题:

在案件的一审过程中,关于本案的证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因旷工而被甲公司开除了的铲公司原员-r于某所提供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B.吕某在采访甲公司某名保安时,采用录音笔偷录下双方的谈话,因该录音比较模糊,所以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C.甲公司提供的考勤数据表,属于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D.《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在庭审过程中,收到了甲公司员工剐刚提供的反映甲公司员工作息时间的一份材料,该材料可以作为新证据提交法庭


正确答案:ABD
【考点】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一审中的新证据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69条的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其的证言;(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在选项A中,于某系因旷工而被甲公司开除了的甲公司原员工,其所提供的证言应当属于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68条的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由此可知。只要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就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选项B中,吕某在采访甲公司某名保安时,采用录音笔偷录下双方的谈话,该录音不是通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由于该录音比较模糊,也就是说,该录音属于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因而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选项B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72条第l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由此可见,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是可能被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的。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l25条第l款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再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1条第l项的规定,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在选项D中,《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在庭审过程中,收到了甲公司员工刚刚提供的反映甲公司员工作息时间的一份材料,该材料应当被认定为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可以作为新证据提交法庭。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第8题:

甲商场业务员周某到乙电器公司采购冰箱时,见乙电器公司正在优惠销售微波炉,便欲购买,但因未得甲商场授权,无法购买。乙公司负责人吴某为做成生意明确告知周某:先签订合同再说。周某遂以甲商场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微波炉的合同。合同签订了,乙公司催告甲商场于10天内追认该合同。甲商场因购得另款微波炉,没有表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周某的行为为无权代理

B.周某的行为为无权处分

C.甲商场的行为依法视为拒绝追认

D.甲商场的行为依法视为追认


参考答案:A, C

第9题:

在案件的一审过程中,关于本案的证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因旷工而被甲公司开除了的甲公司原员工于某所提供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B.吕某在采访甲公司某名保安时,采用录音笔偷录下双方的谈话,因该录音比较模糊,所以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C.甲公司提供的考勤数据表,属于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D.《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在庭审过程中,收到了甲公司员工刚刚提供的反映甲公司员工作息时间的一份材料,该材料可以作为新证据提交法庭


正确答案:ABD

第10题:

李某向王某借款1万元,后王某找到李某要求其归还欠款,李某称并没有向王某借过钱,双方发生争议,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提起诉讼后,王某在家中约见李某,李某承认借了钱,但宣称当初借款的时候双方没有签订协议,王某没有证据,因此拒不还款。双方谈话经过被王某藏在自己家里的录像机偷录了下来,在诉讼过程中,王某将此录像带作为证据提交法庭。由于案情复杂,经王某申请,主审法官又派了一名审判员进行了大量的证据收集工作,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结合以上案情,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在本案中,王某将录像带作为证据提交法院,该录像带即成为诉讼证据
B:王某偷录的该录像带,不符合收集证据合法性原则的规定,不能作为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
C:主审法官另派的一名审判员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
D:本案中,由于录像带的内容是李某对自己借款行为的陈述,因此,该证据种类应当为“当事人陈述”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诉讼证据和证据材料、收集的合法性、证据种类。详解:当事人向法院提供或者法院依法收集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资料被称为证据材料,该证据材料此时还不能认为是诉讼证据,只有该证据材料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经过审查判断,采纳作为认定案件真实情况事实的材料,才能成为诉讼证据。因此在本题A项中,王某将录像带直接提交法院后,该录像带不能立即成为诉讼证据,只有经过法院采纳作为认定案件真实情况事实的材料后,才能成为诉讼证据,故A项错误,当选。《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本条的含义是当事人制作录音、录像资料这类证据时,不得采用法律规定禁止的在他人住所安装窃听器或者摄像探头进行偷录偷拍。如果当事人采用秘密的方式录制录音、录像资料虽然没有经过他人许可,但是录制的内容并未对他人隐私权进行侵犯的,并不为我国法律所禁止,取得的录音、录像资料具有合法性。因此,王某偷录的录像带具有合法性,可以作为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故B项错误,当选。在我国,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由两个人以上共同进行,不得由一名审判员或者书记员前去调查,也不得由具有法定应当回避情形而未回避的法官进行调查,因此在本案中,主审法官派一名审判员进行证据收集工作违反了法定程序,不符合合法性原则,由此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法院审理案件采纳的依据,故C项错误,当选。录音带、录像带或者电脑所储存的数据资料等,由于需要借助于一定的仪器才能使用,所以都应当归为视听资料的证据种类,不能因为其内容是有关人员的陈述就认为其为当事人陈述,故D项错误,当选。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B、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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