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职业资格

甲公司推出一款新手机,在其促销活动中称:“试用7天满意再付款”,乙交了800元押金拿回-部手机试用,用了3天即发现该手机经常出现白屏且常自动关机,遂送回手机,取回押金,甲公司与乙之间手机买卖未做成的原因是( )。 A.甲公司违约 B.乙解除买卖合同 C.买卖合同未生效 D.乙违约

题目
甲公司推出一款新手机,在其促销活动中称:“试用7天满意再付款”,乙交了800元押金拿回-部手机试用,用了3天即发现该手机经常出现白屏且常自动关机,遂送回手机,取回押金,甲公司与乙之间手机买卖未做成的原因是( )。

A.甲公司违约
B.乙解除买卖合同
C.买卖合同未生效
D.乙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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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台高端品牌的手机借给乙使用。该手机通话有保密功能,乙经常用于商业谈判,并宣称是自己高价购得的手机,全球商业领袖专用手机。丙见乙用此手机感觉比较时尚且有身份,以为手机为乙所有,提出向乙购买,乙拒绝。丙遂对乙说,若乙不同意出卖,则公开乙嫖娼之照片。乙无奈,以市场价将此手机出卖给丙,并向丙交付了手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将手机出卖给丙,属于无权处分
B、乙若起诉撤销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则丙即使是善意也不能善意取得手机的所有权
C、即使乙不撤销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因丙是善意,仍然可以善意取得手机的所有权
D、甲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取回手机

答案:A,B
解析:
《物权法解释一》第21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受让人主张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取得所有权的,不予支持:(一)转让合同因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认定无效;(二)转让合同因受让人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法定事由被撤销。”乙受丙的胁迫,将甲的手机出卖给丙,乙是无权处分,故A选项正确,当选;丙不知道手机是甲所有,没有重大过失,因此属于善意。买卖合同是因胁迫订立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但合同在撤销之前,是有效的。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21条第(二)项,如果合同不被撤销,则丙可以善意取得手机的所有权。若合同被撤销,则丙不能善意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故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合同法》第54条第2款:“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故受胁迫的乙有撤销权,而甲无撤销权。D选项错误。

第2题: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托运人发现买家没有履约能力,于是要求承运人将货物交于其指定的另外一个买家,因承运人没有及时将该信息传达给负责运输的司机,货物被没有履约能力的买家取走,从此杳无音讯。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货款的损失
B:甲委托其友乙帮其购买一部手机,后甲的弟弟送给甲一部手机,甲即告知乙不用再帮其购买手机了,但此时手机已买上。甲可以不接受手机,但必须弥补乙的损失
C:甲、乙口头协议,甲将其闲置的房屋租给乙1年,乙预付半年的租金。乙入住后4个月被公司派往外地工作。乙有权要求解除该租房合同,但无权要求甲返还2个月的租金
D:建筑公司将其承包的某项目转包给另一公司,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A,B,D
解析:
《合同法》第308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故托运人有权要求承运人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承运人应按照托运人的指示行事,由于承运人的过错造成托运人的损失,承运人应予以赔偿。因此,A项正确。《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因此,B正确。《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该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B项中甲乙的口头租赁合同依法为不定期租赁,故乙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对预付的多余的租金亦有权要求返还。因此,C项错误。《合同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该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该法第287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建筑工程合同是承揽合同的一种,在没有特别规定时,承揽合同的规定适用于建筑工程合同。建筑公司的行为违法,发包人可以依自己的任意解除权解除合同。因此,D项正确。

第3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提出购买15部手机,单价2000元。乙公司同意卖手机给甲公司,但认为价格偏低,要求每部手机增加100元,甲公司表示同意。乙公司的行为是( )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撤销要约


正确答案:A

第4题:

甲公司生产和销售手机,2×18年12月,甲公司向零售商乙公司销售100部手机,每部售价为5000元。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价格保护,同意在未来6个月内,如果同款手机售价下降,则按照合同价格与最低售价之间的差额向乙公司支付差价。甲公司根据以往执行类似合同的经验,预计未来6个月内每部手机降价200元的概率是30%,降价500元的概率是50%,降价800元的概率是20%。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则甲公司估计每部手机的交易价格为( )元。

A.4500
B.4530
C.4200
D.4800

答案:B
解析:
甲公司估计每部手机的交易价格=(5000-200)×30%+(5000-500)×50%+(5000-800)×20%=4530(元),或者=5000-(200×30%+500×50%+800×20%)=4530(元)。

第5题:

(2016年)甲公司委托乙代为购买手机屏幕,乙在考察之后决定从红星公司购进。在与红星公司洽谈过程中,乙发现红星公司生产的手机电池也不错,遂与其签订了购买手机屏幕和电池的合同。事后,红星公司催促甲公司支付货款,甲公司称,仅委托乙购买手机屏幕但未委托其购买手机电池,拒绝支付电池的货款。本案中,下列关于乙与红星公司所签购买电池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效力状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该合同效力待定
B.该合同可撤销
C.该合同有效
D.该合同无效
E.该合同成立

答案:D,E
解析:
(1)乙代理甲公司与红星公司签订的手机电池买卖合同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已成立;因乙对购买手机电池没有代理权,故该合同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效力待定;(2)该合同有效或者无效取决于被代理人的意思。本题中,甲公司予以拒绝,故合同的效力后确定为无效。

第6题:

丙授权15岁的甲去以丙的名义购买手机,乙将二手翻新的手机以新手机的价格卖给了甲,同时,乙称购买此手机者,可获赠价值200元的皮包一个。甲将手机和皮包买回后,一并交给了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构成欺诈,丙可以撤销合同
B.丙要行使撤销权,需要以单方通知的形式作出
C.皮包是赠与的,不能视为买卖的组成部分,丙撤销手机买卖合同的,不影响皮包赠与合同的效力
D.丙不能授权甲作为代理人,因为甲没有完全行为能力

答案:A
解析:
如果被代理人授权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代理人,授权有效,因为代理人不需要对代理的法律行为后果负责,且相对人没有审查代理人行为能力的义务。故本题中丙授权15岁的甲去为丙购买手机的行为有效,故D错误。授权后,代理人甲受到了乙的欺诈而订立了合同,此合同因欺诈而可撤销,在代理中,欺诈代理人相当于被代理人受到欺诈,故被代理人丙享有撤销权,据此,A正确。《民法总则》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据此,因欺诈产生的撤销权需要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来撤销,故B错误。在订立买卖合同过程中,所谓赠与的皮包,从法律关系上看是买卖合同的一部分,故一旦买卖合同撤销,关于皮包部分的法律行为也会归于无效,故C错误。

第7题:

甲和同事乙外出吃饭,看到乙的手机从口袋中滑出,但未告知乙。待和乙一起起身离去后,甲又回到饭店将手机索走。两天后,甲的朋友丙从外地出差,到甲家拜访,看到该手机后爱不释手,随即以市价将该手机买走,则(  )。
A.该手机买卖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B.乙得知后可以直接向丙追索该手机
C.丙构成善意取得
D.甲索走该手机以及将之出卖,主观上都有恶意,该手机买卖行为也构成欺诈


答案:A,B
解析:
【精解】C项错在:无权处分不影响善意取得,但盗赃不适用善意取得。D项错在:在无权处分情形下,一般不认定为欺诈。

第8题:

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D
民事法律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是对意思表示规定严格的条件而已。本题中,“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对方的欺诈、胁追、乘人之危,也没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D答案是正确的,当选。

第9题:

在一次展览会上,展品中有366部手机不是甲公司的,有276部手机不是乙公司的,但两公司的展品共有378部。问乙公司有多少部手机参展?(  )
A.134部
B.144部
C.234部
D.244部


答案:C
解析:
根据题意设整个展览会上有c部手机参展,甲、乙两公司分别有a、6部手机参展,则c-a=366,c-b=276,a+b=378,解得a=144,b=234,c=510。

第10题:

甲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拟购买10部手机,便向乙公司发出传真,要求以2000元/台的价格购买10部手机,并要求乙公司在一周内送货上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传真的行为属于()。

A.邀请
B.要约
C.承诺
D.要约邀请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法中的要约,正确选项为B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愿意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题目中甲向乙发出邀请,希望和乙订立合同,为要约,所以选B。一般含有价格的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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