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论审判公开原则。
Friday, September 23, 2022
问题:下列有关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A: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时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是诚实守信原则的要求之一 B:没有立法性规定的授权,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组织权利义务的决定 C:合理行政原则属于行政法治的范畴 D:行政效能原则是权责统一原则的要求之一
Sunday, September 25, 2022
问题:案情: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马某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不公开审理,作出判决,宣告被告人马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书合法送达后,被告人马某提起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也提起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轻,于是改判死刑立即执行。宣判后,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由2名审判员、1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经详细翻阅本案有关诉讼材料,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不当。于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后,判处被告人马某无期徒刑。 问题: 本案中死刑复核程序有何错误?
问题:案情: 王某与郑某系夫妻。2015年4月,郑某将王某所有的房屋出售给项某,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出售价格为345万元。合同中王某处签章由郑某代签,并在委托代理人处签名。同时,郑某在合同备注处注明“甲方委托代理人(郑某)愿意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一切法律责任和义务”,并承诺产权人亲自到场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后,郑某带一男子称其为王某,并持王某身份证与项某于2015年5月11日到某市锦州区房地产管理处交易柜台,双方填写了房地产交易、房屋所有权发证申请审批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手续。双方在申请审批表中填写房屋的成交价格为280万元。 市房管局经审查认为双方申请材料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受理,并于2015年5月27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并为项某核发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2015年8月1日,王某以上述房产交易系违法行为为由,向市房产局申请变更登记,并称自己在项某2015年6月1日要求自己搬离住所时始知房产所有权已发生变更。市房产局认为,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33条的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当事人应提交登记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的相关材料。王某之妻郑某携带持有王某有效身份证的冒名男子当场在申请材料上签名,市房管局因此有理由相信该男子就是王某。因此,市房产局对王某要求变更登记的行为不予受理。王某遂以市房管局拒绝受理其变更登记为由,于9月1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市房管局为项某所做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问题: 1.本案如何确定管辖? 2.王某起诉是否符合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什么? 3.如在案件审理中,王某请求法院一并确认郑某与项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院可否一并审理?王某应在何时提出上述请求? 4.法院如何在审查市房管局为项某所作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行为是否合法时,对郑某和项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进行一并审查,法院一并审理的,具体应如何处理? 5.法院如经审理认为,市房管局为项某办理房屋转移登记,违背了房屋所有权人王某真实的意思表示,该房屋登记行为应予撤销,但根据《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项某作为善意第三人其利益应优先受到保护,此时法院应作出何种判决?
问题:中国法制近代化经历了曲折的渐进过程,贯穿着西方法律精神与中国法律传统的交汇与碰撞。关于中国法制近代化在修律中的特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1910年《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后,修律大臣俞廉三上陈“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认为民律修订仍然没有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B、1911年《大清新刑律》作为中国第一部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在吸纳近代资产阶级罪刑法定等原则的同时,仍然保留了部分不必科刑的民事条款C、1910年颁行的《法院编制法》规定,国家司法审判实行四级三审制D、1947年颁行的《中华民国宪法》,所列各项民主自由权利比以往任何宪法性文件都充分
Monday, September 26, 2022
问题: 张某、关某交通肇事案 被告人:张某,男,28岁,司机。被告人:关某,女,26岁,农民,张某之妻。2009年10月1 2日早晨,天还未亮,被告人张某驾驶自家运货卡车,从天津市区送完货返回,因车灯不亮,张某之妻关某在驾驶室帮助丈夫监视路面情况。6点20分左右,当车沿宝平公路行驶时,遇上学的学生刘某、黄某骑自行车横穿公路,张某因犯困打盹未发现,卡车将刘某、黄某当场撞倒。被告人张某见状赶忙踩刹车将车停住,并下车观察。结果发现,刘某已经没有呼吸,而黄某尚在呻吟。此时,关某说:“现在没人,赶紧跑。要是被抓住,不但要坐牢,还要倾家荡产。”张某闻听此言后,遂又驾车逃离了现场。后经查.刘某被撞之后已当场死亡。黄某因失血过多,未能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 【问题】 1.张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2.关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并说明理由。若关某未指使张某逃逸而是在张某驾驶车辆时指使其违章驾驶,因而发生交通事故,关某对此是否负刑事责任? 3.若张某在将刘某、黄某撞倒并停车观察后,曾决定将刘某、黄某送往医院救治,但在驶往医院的过程中,关某提出:“还是别往医院送了,送到医院肯定就会被人发现。这样我们不但要坐牢,还要支付没底的医药费。”于是,张某遂将车驶往郊区,途中张某、关某一起将刘某、黄某抬下车扔到距马路300米开外的田野里,然后驾车逃走,致使黄某因失血过多,未能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问此时张某、关某构成何罪? 4.假如张某的卡车坏了,他拦一辆出租车带黄某去医院,行至半路,张某又后悔了,他让出租车司机停车,说要去附近的家里拿钱,而后一去不返。出租车司机等了一会儿,怕自己担责任,就把受伤的黄某放到路边,自己开车离去。后黄某因失血过多未能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此出租车司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5.如果张某肇事后明知被害人被拖挂在车下,为逃逸不顾被害人生死,将被害人拖挂致伤残,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6.如果张某在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逸而高速驾驶又连续撞死、撞伤不特定的多人,对此应如何处理? 7.如果张某是一工厂的司机,在工厂仓库内倒车时因注意力不集中将另一名工人撞死,张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问题:1993年6月26日,银川铝型材厂从中国银行银 川市支行中湖储蓄所购买了 100张面额100元的定期 定额有奖储蓄存单,存单背面标明中奖率为100%。 1993年7月10日,中国银行银川市支行公开摇奖,在 《宁夏日报》第四版上公布了中奖号码,同时规定从 1993年7月15日至10月15日为兑奖期限,逾期不兑 视为弃奖。在此期间,银川铝型材厂始终未去兑奖。 1993年10月15日,在兑奖的最后一日,银川铝型材厂 将有奖储蓄存单发给本厂职工,代替欠发工人的工资。 该厂职工王春林领到奖券后,经核对,该奖券的号码 003172号中了一等奖,奖金1万元。王春林即持该奖 券到银行领取了奖金。银川铝型材厂得知王春林中奖 情况后,认为此奖金应归厂方所有,没有及时兑奖,是 因厂方主管人员的疏忽大意,未了解中奖情况所致,王 春林应将1万元奖金交回厂里,由厂里按幸运奖赠与 王春林1888元。厂方意见被王春林拒绝,因而发生纠 纷。银川铝型材厂遂向银川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请求判令王春林返还奖金1万元。 银川市城区人民法院认为,王春林在银川铝型材 厂有重大误解的情况下领到存单,进而取得1万元奖 金,无法律上原因,应为不当得利,由王春林返还奖金。 据此于1994年5月20日判决王春林于判决生效后15 日内返还银川铝型材厂不当得利1万元。王春林向银 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1994年8月8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果王春林向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若 抗诉后再审结果是维持原判决的,该人民检察院想再 次提出抗诉应如何进行?( ) A.直接再次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B.直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C.报请最髙人民检察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D.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问题: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公民纳税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国家在确定公民纳税义务时,要保证税制科学合理和税收负担公平B、要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基本制度实行法律保留C、纳税义务直接涉及公民个人财产权,宪法纳税义务具有防止国家权力侵犯其财产权的属性D、履行纳税义务是公民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
Wednesday, January 15, 2025
问题:经常居所在汉堡的德国公民贝克与经常居所在上海的中国公民李某打算在中国结婚。关于贝克与李某结婚,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两人的婚龄适用中国法 B.结婚的手续适用中国法 C.结婚的所有事项均适用中国法 D.结婚的条件同时适用中国法与德国法
问题:案情:被告人李某于2014年7月的一天晚上,和几个朋友聚会,饭后又一起卡拉OK,期间餐厅经理派服务员胡某陪侍。次日凌晨两点结束后,李某送胡某回家的路上,在一废弃的工棚内强行与胡某发生了性关系。案发后李某坚称是通奸而不是强奸。此案由S市Y区检察院起诉。Y区法院经不公开审理,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无罪判决。检察机关提起抗诉,S市中级法院改判被告人构成强奸罪并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审法院定期宣判,并向抗诉的检察机关送达了判决书,没有向被告人李某送达判决书,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了判决书。 问题:1.本案二审判决是否生效?为什么?我国刑事裁判一审生效与二审生效有无区别?为什么?2.此案生效后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诉,程序要求是什么?3.省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向省高级法院提起抗诉,对于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再审案件,省高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4.如果省高级法院认为S市中级法院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应当如何纠正?5.此案在由省检察院向省高级法院抗诉中,请求改判被告人无罪,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也辩称无罪,省高级法院根据控辩双方一致意见,是否应当做出无罪判决?为什么?
问题:被告人吕某在担任新世纪黑豚特种养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利用广告对本公司的不合格产品及服务作虚假宣传,造成养殖户重大经济损失35万元。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吕某触犯虚假广告罪 B.吕某触犯诈骗罪 C.吕某触犯合同诈骗罪 D.吕某触犯销售伪劣产品罪
问题:★ 第一部正式完善的规定法人制度的民法典是、() A.《十二表法》 B.《瑞士民法典》 C.《法国民法典》 D.《德国民法典》
问题:高某贪污案 高某,男,42岁,2009年7月5日因涉嫌贪污罪被某区人民检察院拘传。检察机关未出示有关证件,高某以为侦查人员吴某冒充警察对其进行要挟,拒不服从拘传。吴某只好对其使用了随身携带的戒具,将其带回检察机关进行讯问,至7月8日将其释放。根据讯问所得的线索,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搜集证据发现,高某还涉嫌一起偷税案。检察院认为本案中,偷税罪是主罪,于是将全案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遂对两案一并侦查,查明高某偷税数额不大,不构成刑事犯罪。某区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向区人民法院起诉。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成员对高某是否构成贪污罪存有重大分歧,于是决定由审判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合议庭经充分讨论后,认为还是给高某定贪污罪比较妥当,遂作出判决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2年。高某提出上诉,二审人民法院仍维持原判。高某的妻子不服,代其以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有误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并未提出新的证据。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确为事实不清,应该重新认定,遂由院长作出再审的裁定。 【问题】 1.本案的立案管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2.侦查机关在执行拘传时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一审法院在作出判决的程序上有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4.高某的妻子是否有权申请再审,为什么? 5.二审人民法院是否应该决定再审,请说明理由。 6.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程序是否有误,为什么?
问题:(2011年)材料:2011年元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会见全 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时指出:“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大学问,是政治性很强的学科。法学理 论工作者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 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 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才智。”周永康要求,“密切关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更多理论上的真知灼见,积极参与国家立法,主动服务执法司法实践,大 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成为通晓古今、学贯中西的法学大家,不断发展具有中国特 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问题:根据以上材料,可以从哪些方面理解中央领导同志对法学理论工作者提出的要 求?请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谈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繁荣法学事业的要求。 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3.不少于400字。
问题:某燃气公司在办理燃气入户前,要求用户缴纳一笔“预付气费款”,否则不予供气。待不再用气时,用户可申请返还该款项。经查,该款项在用户日常购气中不能冲抵燃气费。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反垄断机构执法时应界定该公司所涉相关市场 B、只要该公司在当地独家经营,就能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C、如该公司的上游气源企业向其收取预付款,该公司就可向客户收取“预付气费款” D、县政府规定了“一个地域只能有一家燃气供应企业”,故该公司行为不构成垄断
Monday, October 21, 2024
问题:大王(21岁)与小王(19岁)是哥俩,平日游手好闲。某日在街上闲逛,发现村头老 王家门口卧着一头黄牛,大王想起曾经向老王借黄牛时老王不借,心中越发郁闷想伺机报 复,于是对小王说去拿块石头打它。小王遂拿起一石块砸向黄牛。黄牛疼痛跃起向前猛冲。 此时老王的邻居赵老太太(70岁)刚出院门,正欲上街,见黄牛朝自己冲来便急忙闪躲, 慌忙中碰到了在街边摆摊的杜某,将杜某的货摊打翻,损失价值达1,000元。赵老太太也摔 伤在地,导致右腿骨折并入院治疗,花费医药费、住院费等共计2,000元。 问题: 1.赵老太太因躲闪黄牛而撞翻杜某的货摊的行为什么性质的行为?是否应当承担民事 责任? 2.大王和小王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3.赵老太太受伤的费用可以向谁主张,为什么? 4.若小王当时8岁,赵老太太受伤的费用由谁承担,为什么? 5.杜某货摊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问题:押题考前联网自动更新,暂无试题
问题:张三驾驶小轿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且速度过快,不慎将孕妇李四蹭倒在地,所幸并未受伤。但由于受到惊吓,腹中婴儿早产并取名王五,交管部门对张三进行了罚款。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引起张三和交管部门的法律关系的是法律行为 B.张三和交管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 C.李四和王五之间的法律关系是隶属性法律关系 D.交管部门的罚款决定是一种法律事实
问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运输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运输中的货物因不可抗力灭失的,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B.承运人对运输中货物的毁损、灭失,不承担责任 C.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提高服务标准的,可以加收票款 D.承运人对运输途中旅客的伤亡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