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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试用期间,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B:因该汽车未过户,不知该汽车已经出卖,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C:李某有权请求周某赔偿,因周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D:李某有权请求周某和迅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周某和迅达公司是共同侵权人

题目
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试用期间,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B:因该汽车未过户,不知该汽车已经出卖,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C:李某有权请求周某赔偿,因周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
D:李某有权请求周某和迅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周某和迅达公司是共同侵权人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考点】试用买卖合同与机动车事故责任【详解】《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期间,车辆并未进行交付,其在买受人作出同意购买的意思之时方才交付,车辆的所有权仍然归迅达公司所有。《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C项正确,A、B、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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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王某借给周某10万元,由李某和蒋某提供保证担保,王某与李某、蒋某约定,李某和蒋某各保证5万元的清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若周某不能按时还款,李某和蒋某对周某的债务承担按份责任
B.若李某和蒋某之间关于保证份额的约定并未取得王某的同意,则李某和蒋某对周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若李某和蒋某约定各承担50%的保证份额约定并没有得到王某的同意,这个约定只能在李某和蒋某之间有效
D.若周某不能按时还款,王某只能向李某或蒋某中的一人主张权利

答案:A,B,C
解析:
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是对共同责任的区分。连带责任是共同责任人对全部债务的承担具有连带关系的责任。按份责任又被称为分割责任,是共同责任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各自承担一定份额的责任。对于按份责任,债权人只能按照份额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所以D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因此,本题选ABC。

第2题:

周某有一辆车欲出售,3月1日,周某将该车出卖给陈某,但未交付。4月1日周某又将该车出卖给杜某,约定6月1日交付。5月1日,周某又将该车出卖给不知情的邹某,约定7月1日交付。后经杜某请求,周某于6月1日将该车交付给杜某,但未给杜某办理过户登记。经邹某请求,周某于7月1日给邹某办理了汽车的过户登记,但未交付汽车。8月1日,买受人陈某、杜某、邹某就该汽车的归属发生了争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邹某有权请求杜某交付汽车,因为邹某于7月1日善意取得该汽车所有权
B.邹某有权请求杜某交付汽车,因为杜某于6月1日取得了该汽车的所有权未经登记
C.陈某有权解除与周某的买卖合同,并要求周某承担违约责任
D.杜某有权请求周某办理汽车过户登记手续

答案:C,D
解析:
A.错误。周某订立的是多重买卖合同,周某与陈某、杜某、邹某就同一辆汽车分别订立买卖合同时,周某方对汽车有处分权,故周某邹某于5月1日订立的买卖合同属于有权处分就谈不上善意取得。故A选项错误。 B.错误。《物权法》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需注意,这一规定已被《买卖合同解释》第10条第4项的规定部分修改。在动产多重买卖中,《买卖合同解释》赋予交付以绝对优先效力。所以,由于周某于6月1日将该车交付给杜某的行为,将确定是杜某取得汽车所有权。故B选项错误 C.正确。《合同法》第94条第4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故C选项正确。 D.正确。《买卖合同解释》第10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均未受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卖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的买卖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出卖人将买卖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3题:

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试用期间,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B.因该汽车未过户,不知该汽车已经出卖,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C.李某有权请求周某赔偿,因周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 

D.李某有权请求周某和迅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周某和迅达公司是共同侵权人


C

 选项A错误。本题中,迅达公司已经将试用的汽车交付给了周某,选项A说“未交付”本身就是错误的。

  选项B错误。《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据此可知,在试用买卖中,在试用期内试用标的物并未实际出卖,该标的物是否被买受人购买,需要等试用期满后才有结果。因此,选项B中说“该汽车已经出卖”是错误的。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题中,交通事故发生在试用期内,汽车还未实际出售给周某,汽车的所有人与使用人相分离。后因为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周某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迅达汽车贸易公司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不用承担责任。

 

第4题:

赵某与李某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将自己所有的一栋房屋租赁给李某使用。租赁期间,赵某拟以15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转让给周某。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如果李某表示愿意以150万元购买该房屋,赵某应将该房屋转让给李某
B.赵某将房屋转让给周某,租赁合同在周某与李某之间继续有效
C.如果周某是赵某的表妹,李某不能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
D.如果赵某转让房屋前未通知李某,李某无权主张赵某与周某间的合同无效

答案:A,B,D
解析:
选项C: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第5题:

周某下班回家途中,被一从某楼房中扔出的叉衣杆砸成重伤,该栋楼房住了70户人家,但不能查明叉衣杆是从哪一家扔出的。关于周某的权利,下列表述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A.周某有权请求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周某有权请求所有业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业主陈某如能证明自己不可能扔叉衣杆,则周某无权要求陈某对损害予以补偿
D.周某如不能证明叉衣杆是谁扔的,则由周某自己承担全部损害

答案:C
解析:
AB.错误。周某请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和请求全部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均无法律依据,故A选项错误,B选项错误。《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C.正确。业主陈某如能证明自己不是可能的加害人,就不负有对周某的损害予以法定补偿的义务,故C选项正确。 D.错误。本题中,周某可以请求该栋楼房中可能实施加害行为的建筑物使用人以按份责任的方式对自己的损害予以适当补偿,故D选项错误。

第6题:

王某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以15万元卖给李某。双方约定汽车交付后第90日付款,付清全款之前汽车的所有权归王某所有。王某将交付给李某后一个月,张某得知王某在卖车向王某提出愿意以18万元购买,王某当即答应并与张某办理了过户手续。就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张某提出购买前王某享有汽车的所有权
B.张某提出购买前李某享有汽车的所有权
C.该汽车现归属李某
D.该汽车现归属张某

答案:A,D
解析:
本题涉及物权的变动问题。王某和李某之间存在所有权保留的约定,即在李某付清全款之前汽车所有权归王某所有,现在尚没到付款期限,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王某将汽车卖给了李某但所有权仍由王某保留,后王某将汽车卖给了张某,这一行为属于有权处分,当王某将汽车交付给张某并办理过户登记后,张某取得了汽车的所有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D。

第7题:

李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并约定了试用期,以下关于试用期的约定有效的是、()

A、试用期为3个月
B、试用期期间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天通知李某
C、试用期期间李某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天通知公司
D、试用期期间李某的工资为该岗位最低档工资的70%

答案:C
解析:
【考点】试用期。详解:《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所以A选项的约定不合法。该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D选项的约定不合法。该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C选项正确。根据第39条的规定可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有被证明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B选项的约定违法。

第8题:

李某与甲公司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李某与甲公司可以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

B.李某与甲公司可以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

C.在试用期内,甲公司可以随时通知李某解除劳动合同

D.在试用期内,李某可以随时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AB

第9题:

共用题干

李某与飞达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李某试用期6个月,每月工资800元,试用期满李某经考核合格后,再与李某订立正式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合同无效
B、试用期1个月,超过1个月的剩余5个月为劳动合同期限
C、试用期2个月,超过2个月的剩余4个月为劳动合同期限
D、没有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为6个月

答案: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李某与飞达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只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该6个月的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D选项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3款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A选项正确。第20条规定,试用期内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二者符合一个即可,不是必须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所以B选项不正确。第83条规定,违法约定试用期,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无权罚款,所以C选项不正确。已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所以D选项正确。
A选项中曲某的情况符合《劳动法》第26条第1项规定的情形,但是工厂不是书面通知,而是口头通知,所以工厂的做法不正确。B选项中王某的情况符合第26条第2项规定的情形,但是建筑公司应提前30日通知,所以B选项不正确。C选项中陈某等三人的情况符合第26条第3项规定的情形,企业的做法也符合法律规定,所以C选项正确。根据《劳动法》第29条第1项的规定,劳动者因工负伤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所以D选项不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须支付违约金的,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所以A选项中甲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用人单位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及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条款这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B选项中乙公司的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依第34条,丙公司发生分立,原劳动合同应继续有效,由新分立的两个公司继续履行,因此新公司的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从事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所以D选项中丁公司的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
公司要求怀孕8个月的李女值夜班导致其流产,违反了《劳动法》对女职工的保护规定,并造成了损害,李女有权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李女有权直接向劳动争议委员会提起仲裁,但是不能直接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公司进行罚款,但是无权责令公司对李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不正确。

第10题:

秦某毕业后直接应聘到甲公司工作,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某日秦某下班期间因闯红灯被车撞伤,住院治疗1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甲公司不再和秦某续约,事后秦某发现甲公司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但缴纳失业保险费用5年。秦某去办理了失业登记。
关于甲公司和秦某约定试用期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可以和秦某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
B.甲公司必须和秦某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
C.甲公司可以和秦某约定1个月的试用期
D.甲公司不能和秦某约定试用期

答案:A,C
解析:
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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