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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签订一份商事合同,约定合同纠纷适用英国法。合同纠纷发生4年后,乙公司将甲公司诉至某人民法院。英国关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6年。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A.本案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中国法 B.本案的实体问题应适用英国法 C.本案的诉讼时效与实体问题均应适用英国法 D.本案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中国法,实体问题应适用英国法

题目
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签订一份商事合同,约定合同纠纷适用英国法。合同纠纷发生4年后,乙公司将甲公司诉至某人民法院。英国关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6年。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

A.本案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中国法
B.本案的实体问题应适用英国法
C.本案的诉讼时效与实体问题均应适用英国法
D.本案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中国法,实体问题应适用英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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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2008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甲公司诉Y市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08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B.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C.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并由家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甲、乙公司之间的和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2题:

中国豫达公司向甲国来科公司出售一批成套设备,该设备将安装在乙国。合同约定有关的纠纷将由被告一方法院管辖但未约定合同的准据法。后双方因履约发生争议,来科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豫达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我国法院在该案中应推定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法,因豫达公司为设备供应方

B.甲国法,因来科公司为该批设备的买方

C.乙国法,因乙国为该批设备的安装地

D.《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因该通则确定的规则具有更广泛的国际性


正确答案:C
[考点]准据法的确定、特殊合同的法律适用
[解析]《涉外民商事合同法律适用规定》第5条规定:“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三)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地法……”
本题中国公司向甲国来科公司出售一批成套设备,该合同为成套设备供应合同,该设备将安装在乙国,因此适用乙国法,C项正确。同时可以排除AB项。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既可以被称为示范法、统一规则,也可被称为国际惯例。从实用的角度来看,一国在制定或修订合同法时可以把它作为示范法,参考、借鉴其条文;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它作为合同的准据法(适用法),作为解释合同、补充合同、处理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但在当事人没有选用的时候,不能作为准据法。D项错误。

第3题:

2008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甲公司诉Y市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08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B.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C.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并由甲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正确答案:D
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4题:

韩国甲公司为其产品在中韩两国注册了商标。中国乙公司擅自使用该商标生产了大量仿冒产品并销售至中韩两国。现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中国某法院,要求其承担商标侵权责任。关于乙公司在中韩两国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双方可协议选择适用中国法
B.均应适用中国法
C.双方可协议选择适用韩国法
D.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应分别适用中国法与韩国法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0条规定:“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可见,对于知识产权侵权的适用法律,当事人可以选择,但只能选择适用法院地法,本题中,法院地在中国,故A项正确,C项错误。根据该条,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应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本题中,商标在中韩两国注册,被请求保护地分别为中国和韩国,D项正确。从上述分析可见,本题在不同情形下适用的法律不同,并非一律适用中国法,B项错误。

第5题:

甲国公司与中国公司就一项进出口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并诉诸中国法院。合同未约定法律适用的内容。原告起诉的请求和主张依据中国法律,被告对此未提出异议,且援引中国法进行答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合同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只能在一审开庭前对适用的法律进行选择

B.因本案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法律适用条款,原告不得依中国法起诉

C.本案应当采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应适用的法律

D.本案的情况应视为当事双方已就合同适用的法律作出了选择


正确答案:D

第6题:

中国甲公司向西班牙乙公司出售一批成套设备,该设备将安装在葡萄牙。合同约定有关的纠纷将由被告一方法院管辖但未约定合同的准据法。后双方因履约发生争议,乙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甲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我国法院在该案中应推定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应当适用中国法,因甲公司为设备供应方

B.应当适用西班牙法,因乙公司为该批设备的买方

C.应当适用葡萄牙法,因葡萄牙为该批设备的安装地

D.应当适用《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因该通则确定的规则具有更广泛的国际性


正确答案:C
13.C。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对准据法作出约定,根据所谓“特征性履行”的理论,其第5条第2款第3项规定,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地法。因此,c正确。

第7题:

我国甲公司与英国公民乙在英国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其中规定:“有关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发生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在此之后甲公司发现乙在英国为限制行为能力之人,依英国法无能力订立此合同,于是甲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主张适用中国法而判定该合同不成立。法院应该:( )

A.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即中国法判决

B.适用英国法判定乙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判决合同的效力

C.适用合同签订地法即英国法判决

D.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即中国法判决


正确答案:B

【考点】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合同的法律适用
【解析】当事人行为能力的确定应适用当事人的本国法,有时可以适用行为地的法律。在本案中,行为地法和属人法都指向英国的法律,所以应当适用英国法。故选B。

第8题:

德国甲公司和法国乙公司签订一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医疗仪器,合同中明确规定该仪器是出租给中国丙公司的,并将安装在河南某市医院,由甲公司负责调试和培训技术人员。合同约定有关的纠纷将由被告一方法院管辖但未约定合同的准据法。后双方因履约发生争议,丙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甲公司和乙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我国法院在该案中应推定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法,因丙公司为承租人

    B.德国法,因甲公司为卖方

    C.法国法,因乙公司为出租人

    D.德国法和法国法,因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共同被告

 


A。融资租赁合同,适用承租人住所地法律。

第9题:

美国公民甲和中国公司乙签订买卖合同,下列哪些争议可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A、合同的订立
B、合同的效力
C、合同的履行
D、所有权归属

答案:A,B,C
解析:
【考点】涉外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合同争议包括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争议。所有权归属属于物权范畴,不适用本规定。因此,本题答案为A、B、C。

第10题:

甲国公民阿什拉被乙国沙特尔公司雇佣,沙特尔公司主营业地在丙国,阿什拉工作内容为巡回于中国、韩国、日本、中国的港澳台地区等进行产品的售后服务,后阿什拉因与沙特尔公司的劳动合同纠纷诉诸中国某法院。关于该纠纷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因本案在中国审理,应适用中国法
B.因阿什拉是甲国人,应适用甲国法
C.因沙特尔公司是乙国公司,应适用乙国法
D.因沙特尔公司的主营业地在丙国,应适用丙国法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3条规定: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本题劳动者阿什拉工作的内容为巡回于中国、韩国、日本、中国的港澳台等地区进行产品售后服务,工作地难以确定,依该法第43条的规定,应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的法律,即丙国法律。只有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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