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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和陈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周某名下。2015年2月1日,法院判决周某和陈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陈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陈某将该房屋出卖给邹某,邹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周某又就该房屋和杜某签订了买卖合同,杜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周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假设陈某要求杜某证明构成善意,杜某则要求陈某证明自己不构成善意。应如何举证:A.杜某是否构成善意,由陈某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题目
周某和陈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周某名下。2015年2月1日,法院判决周某和陈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陈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陈某将该房屋出卖给邹某,邹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周某又就该房屋和杜某签订了买卖合同,杜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周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假设陈某要求杜某证明构成善意,杜某则要求陈某证明自己不构成善意。应如何举证:

A.杜某是否构成善意,由陈某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B.杜某是否构成善意,由杜某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C.杜某是否构成善意,应由法院结合交易价格、是否登记主动进行判断
D.假设该房子之上已经办理预告登记,则即使杜某买受该房屋时并不知道预告登记这一事实,也不构成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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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陈某、王某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陈某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陈某独自将房屋以市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B.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C.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D.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正确答案:B
[答案] B。[解析]本题中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陈某和王某享有平等的处分权,陈某处分房屋产权必须经王某同意,因此陈某与丙订立的买卖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
《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陈某和丙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

第2题:

王某是刘某房屋的唯一继承人。刘某去世后,王某将该房屋卖给陈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王某应先申请该房屋所有权的(  )。

A.注销登记
B.变更登记
C.转移登记
D.异议登记

答案:C
解析:
转移登记,是指因不动产权利人发生改变而进行的登记。一般来说,转移登记适用的情形包括:①买卖、继承、遗赠、赠与、互换不动产的;②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③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④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⑤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⑥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

第3题:

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02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510日前,吴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B21日至5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C31日至510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D5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答案】BD

  【考点】物权变动、善意取得

  【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法院将房屋判归李某所有,因此,李某自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注意:本题设置不严谨,没有考虑到判决之日与生效之日有一段时间间接。法院是在21日宣判的,并没有说明此判决是一审判决还是二审判决,因此,当然的将判决之日21日确定为判决生效之日是不严谨的。)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本题中,房屋是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其所有权变动必须办理登记。张某虽然支付了购房款,但是其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对房屋不享有所有权。王某是善意第三人,且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第4题:

周某和陈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周某名下。2015年2月1日,法院判决周某和陈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陈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陈某将该房屋出卖给邹某,邹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周某又就该房屋和杜某签订了买卖合同,杜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周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假设在上述例子中,杜某系在5月9日得知法院判决房屋归陈某所有,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杜某主张善意取得,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受让人杜某交易该房屋时候,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应当认定受让人为善意。
B.受让人不能够认定为善意
C.本案中只要杜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即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D.本案中,杜某即使最终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且支付了市场价格也不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答案:B,D
解析:
根据2016年3月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指依法完成不动产物权转移登记或者动产交付之时。因此AC错误,BD正确。

第5题:

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0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5月10日前,吴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B: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C: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D: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答案:B,D
解析:
【考点】因事实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详解】《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法律效力。本题中,在判决离婚之前,李某与吴某共有房屋,均属于房屋所有人。待判决发生效力后,房屋属于李某一人所有,因此,B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中,张某虽支付了价款,但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而王某在5月10日与李某办理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依《物权法》规定,自登记之日起享有房屋所有权,故C错误,D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BD。

第6题:

张某和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问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李某名下。2011年两人离婚,法院于同年4月20日终审判决二人离婚房屋所有权归张某。4月22日,张某将房屋作价100万元出售给王某,王某当天支付了30万元。后李某起诉认为,张某和王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于2011年4月20日取得房屋所有权
B.李某仍然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C.张某和王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
D.王某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A,C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28条,因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导致的物权变动自该裁判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此张某应当自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即2011年4月20日起即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故A正确,B错误。由于张某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他和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只不过根据《物权法》第31条的规定,在张某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时,他和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发生物权效力,故c正确。根据《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物权变动必须要办理登记,由于王某只是支付了30万元的对价,在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之前,王某不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D错误。故AC项正确。

第7题:

乙房地产开发公司将陈某所购房屋交给陈某使用之后,乙公司按规定给陈某办理了房屋权属登记。陈某在拿到《房屋所有权证》后,发现其上记载的楼层有误。陈某发现房屋楼层登记错误可以申请房屋(  )。

A.更正登记
B.异议登记
C.变更登记
D.首次登记

答案:A
解析:
更正登记是对原登记权利的涂销,同时对真正权利进行登记。《物权法》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误的,权利人、利害关系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变更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的权利归属主体不变,而只是不动产登记的其他内容发生变化时进行的登记。

第8题:

张某与李某因一套房屋产权发生争议,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法院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后张某持房产证,擅自将该房屋以市场价卖给不知情的丁某,双方已经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丁某尚未付清全部价款。李某得知后要求丁某返还房屋。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李某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因为没有办理过户登记

B、丁某善意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C、丁某不能善意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因为丁某尚未付清全部价款

D、张某与丁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正确答案:BD

第9题:

周某和陈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周某名下。2015年2月1日,法院判决周某和陈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陈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陈某将该房屋出卖给邹某,邹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周某又就该房屋和杜某签订了买卖合同,杜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周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关于该房屋所有权描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5月10日前,周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B.2月1日至5月10日,陈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C.3月1日至5月10日,邹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D.5月10日后,杜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答案:B,D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法院将房屋判归陈某所有,因此,陈某自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本题中,房屋是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其所有权变动必须办理登记。邹某虽然支付了购房款,但是其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对房屋不享有所有权。杜某是善意第三人,且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第10题:

周某欠陈某200万元,周某以自己价值100万元的房屋抵押担保。杜某以价值100万元的汽车抵押担保。邹某提供保证,未约定保证的方式,但约定邹某承担保证责任直至债务人周某还清本息时为止。现周某未对债权人陈某履行200万元的到期债务,当事人未对陈某应如何行使权利作出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陈某应当首先对周某的房屋行使抵押权
B.陈某未经杜某、邹某的同意不得放弃对周某的房屋抵押权
C.如果陈某放弃对周某的房屋抵押权,杜某仅对100万元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D.如果陈某放弃对周某的房屋抵押权,邹某仍须对200万元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答案:A,C
解析:
A.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76条,在混合担保中,若当事人未约定债权人行使担保物权和保证债权的顺序,若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立抵押或质押,债权人应先就债务人以自己财产设立的抵押权或者质权实现债权。故A选项正确。 B.错误。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或者质权人放弃质权的行为,均属单方法律行为,依照抵押权人、质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完成,无须他人的同意,故B选项错误。 C.正确,D错误。根据 《物权法》第 194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混合担保中,债权人放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立的抵押权的,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将在债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内免除自己的担保责任。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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