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按市场价格购入乙公司生产的设备一台。甲公司已将设备投入使用,后丙公司提出该设备属于丙公司的专利产品,乙公司未经许可制造并销售了该设备,要求甲公司停止使用。经查,乙公司侵权属实,就此,下列选项说法错误的是:( )A.甲公司对此不知情,不构成侵权,但应当停止对设备的继续使用 B.甲公司构成侵权,应当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 C.甲公司与乙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D.甲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后可向乙公司追偿

题目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按市场价格购入乙公司生产的设备一台。甲公司已将设备投入使用,后丙公司提出该设备属于丙公司的专利产品,乙公司未经许可制造并销售了该设备,要求甲公司停止使用。经查,乙公司侵权属实,就此,下列选项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公司对此不知情,不构成侵权,但应当停止对设备的继续使用
B.甲公司构成侵权,应当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
C.甲公司与乙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D.甲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后可向乙公司追偿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专利侵权行为。根据《专利法》第70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5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且举证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对于权利人请求停止上述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行为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诉侵权产品的使用者举证证明其已支付该产品的合理对价的除外。甲公司并不知情而使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制造的专利产品,不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虽然构成专利侵权,但是甲公司举证证明其已支付该产品的合理对价的可以不停止使用。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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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购买设备的合同。后甲公司考虑自已不再需要该设备,就与丙公司达成一协议,将受领该设备的权利转让给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将应给付的设备发运给甲公司。后丙公司向乙发函称,甲公司已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一直未向其发货,应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而乙公司认为自己已经向甲公司履行合同,不应承担债务不履行责任。双方发生纠纷。

问:

甲公司的债权是否已经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应否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


正确答案:

第2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台生产设备,乙公司委托其控股的丙公司生产该设备并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在使用该设备时发现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下列关于甲公司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有权请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有权请求乙、丙公司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甲公司有权请求乙、丙公司按照责任大小按份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题:

甲公司2011年5月14日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下列行为中,不构成侵权行为 的是( )。 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C.进口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D.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正确答案:A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因此,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不构成侵权行为。A选项的说法是正确。
[解题技巧]使用本身并不会盈利,而且,使用者大多数是消费者,不能把广大使用侵权产品的消费者作为违法者。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自觉不自觉使用了侵权产品。

第4题:

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选择和要求从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购买淀粉加工设备3台。租给乙工厂使用,租期5年。甲公司购买后,设备生产产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设备到达天津港后甲公司通知乙工厂提货。乙工厂提取设备后投入使用并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就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租赁期间因设备自身原因停机,造成乙工厂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甲租赁公司应减少租金
B.应由设备生产商丙修理并赔偿损失
C.乙工厂向设备生产商丙请求承担责任时,甲租赁公司有协助义务
D.甲租赁公司与设备生产商丙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C
解析:
本题涉及融资租赁合同修理义务的承担问题。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有瑕疵,出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承租人应当向出卖人索赔,出租人有协助义务。所以,本题答案为BC。

第5题:

2003年4月,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由乙公司购买一台甲公司所需的专用设备,提供给甲公司使用,甲公司每年支付30万元租金给乙公司,为期5年。5年后该设备归甲公司。乙公司应甲公司的要求,与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由丙公司根据甲公司的特殊要求定制。丙公司按期将设备运到甲公司后,甲公司认为质量不符合要求,遂要求丙公司修理或重作,丙公司要求乙公司付款,遭到了乙公司的拒绝。经三方多次协商后,丙公司同意按甲公司的要求修理该专用设备,甲公司检验合格后出具了验收合格通知书;乙公司遂向丙公司付款。

2004年6月,甲公司经理王某以该设备为抵押,为其妻弟与张某的合同履行做担保。乙公司知道后,向甲公司提出异议,并追访甲公司欠付的租金,甲公司称公司没钱,要求将该设备退给乙公司,乙公司不允,称该设备是为甲公司专门定做的,即便收回也无法卖出或租出。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丙三方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行为适用何种合同关系的规定?

(2)甲公司是否有权直接向丙公司主张合同标的的权利,说明理由。

(3)甲公司向乙公司主张解除合同的权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甲公司经理王菜能否以该设备为其妻弟的合同做抵押担保,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
(1)适用融资租赁关系。
(2)在融资租赁关系中,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故甲公司有权直接向丙公司主张合同标的的权利。
(3)不符合法律规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无正当、充分的理由承租人不得解除合同。
(4)甲公司经理王某不能以该设备作抵押为其妻弟的合同作担保。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经理不能以公司资产为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做担保。何况该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公司所有。

第6题:

甲公司以其生产设备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抵押期间,甲公司将该设备卖给丙公司,并告知丙公司该设备已经抵押。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只要甲公司提供相当的担保而不损害乙银行的利益,即使未经乙银行同意,甲公司也可以转让该设备 B.甲公司只要通知乙银行,即可转让该设备 C.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D.若经乙银行同意,并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向乙银行偿付借款,则甲公司可以转让该设备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抵押财产的转让问题。我国《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据此可知,选项A、B错误,D正确。另据该条的规定,只要转让行为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转让行为就有效。实际上,在抵押权人对转让行为表示同意前,转让行为实际上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而不是无效。因此选项C错误。

第7题:

甲公司将其承租的乙公司的一台设备捐赠给了丙企业,并办理了移交手续。后乙公司并人甲公司,则该赠与合同( )。


正确答案:D

第8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台生产设备,乙公司委托其控股的丙公司生产该设备并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在使用该设备时发现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下列关于甲公司权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有权请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有权请求乙、丙公司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甲公司有权请求乙、丙公司按照责任大小按份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第三人履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9题:

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选择和要求从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购买淀粉加工设备3台。租给乙工厂使用,租期5年。甲公司购买后,设备生产产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设备到达天津港后甲公司通知乙工厂提货。乙工厂提取设备后投入使用并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就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以下关于该3台淀粉加工设备的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租赁期内如乙工厂破产,该3台设备因所有权归甲租赁公司,不属于乙工厂的破产财产
B.租赁期内如乙工厂破产,该3台设备因乙工厂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占有,属于其破产财产
C.因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未约定,租期届满后该3台设备归甲租赁公司所有
D.因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未约定,租期届满后该3台设备归乙工厂所有

答案:A,C
解析:
本题涉及融资租赁物所有权及租赁期满租赁物归属问题。《合同法》第242条规定,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故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合同法》第250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故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C。

第10题:

甲公司租赁了乙公司的设备,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将设备转租给丙公司,丙公司不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致使设备毁损。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B:丙公司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C:甲公司和丙公司向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甲公司和丙公司向乙公司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对第三人造成的租赁物的损失向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以A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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