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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甲企业拟与泰国的乙企业合作,在中国投资建厂。从事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下列有关合作相关事宜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如果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须签署合营合同,且经我国审查批准机关审批后生效 B.如果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须经我国审批机关批准后方能延期 C.如果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双方约定,且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外方可在缴纳所得税前收回投资 D.如果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成立后改为委托中外合作者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联合管理机构一致同意后,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

题目
中国的甲企业拟与泰国的乙企业合作,在中国投资建厂。从事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下列有关合作相关事宜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如果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须签署合营合同,且经我国审查批准机关审批后生效
B.如果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须经我国审批机关批准后方能延期
C.如果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双方约定,且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外方可在缴纳所得税前收回投资
D.如果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成立后改为委托中外合作者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联合管理机构一致同意后,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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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10+3”合作是指东盟10国和()3个国家之间的合作。

A、中国、日本、泰国

B、中国、泰国、韩国

C、中国、韩国、马来西亚

D、中国、日本、韩国


参考答案:D

第2题: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合同必须适用我国法律?

A.德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 

B.美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 

C.日本国甲公司与意大利国乙公司及中国丁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 

D.中国甲公司与新加坡乙公司签订的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BCD,依据《合同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是一个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选择适用的法律。所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主要是指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勘探开发自然资源活动在中国境内进行。因此应当选B、C、D项。而A项设立的是外商独资企业,不属于《合同法》第126条规定的强制适用中国法的涉外合同,因此不应选。本题是一个常考的法条题,A项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如果法条记得不清楚,很容易选错。

第3题: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外国合作者同中国合作者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境内共同投资设立的契约式联营企业。()


参考答案:对

第4题:

中国内地企业甲、中国香港企业乙和新加坡企业丙协议组建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委托中国企业甲管理该企业。但因新加坡企业丙拒绝履行该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该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有关法律规定,( )。

A.只有中国企业甲有权向审批机关申请解散该合作企业

B.中国内地企业甲与中国香港企业乙均有权向审批机关申请解散该合作企业

C.中国企业甲、中国香港企业乙和新加坡企业丙均有权向审批机关申请解散该合作企业

D.无须再报审批机关批准,该企业依法自动解散


正确答案:B

第5题:

中国甲公司提供土地使用权,新加坡乙公司提供现金出资共同设立一专门从事机械制造的中新合作经营企业.由于某种情形的发生,新加坡乙公司意图减少其在该合作企业的投资,进而减少该企业的注册资本.以下关于合作经营企业在经营期间减少注册资本的说法正确的有:

A.合作企业在经营期内原则上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B.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可以减少

C.减少注册资本经审批机构批准

D.应当取得全体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


正确答案:ABC
76.【答案】ABC 【考点】 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减少【解析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6,条第2款规定:“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故ABC正确.根据该实施细则第29条的规定,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减少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 或者委员一致通过,而不是全体董事或者委员,故D不正确.

第6题:

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收回投资的,应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

A.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合作期满时,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

B.税前收回投资的,必须由财政税务机关审批

C.合作者应依有关法律和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D.外国合作者应在企业弥补亏损后,才能先行收回投资


正确答案:ABCD

第7题:

某西方跨国公司(以下简称“西方公司”)拟向中国内地的有关领域进行投资,并拟定了一份投资计划。该计划在论及投资方式时,主张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投资,其有关计划要点如下:(本题14分)

(一)在中国上海寻求一位中国合营者,共同投资举办一家生产电话交换系统设备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拟定为3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200万美元。西方公司在合营企业中占60%的股权,并依据合营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期缴纳出资,且第一期出资不低于105万美元。合营企业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拟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股东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合营企业的监督机构。

(二)在中国北京寻求一位中国合作者,共同成立一家生产净水设备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合作期限为八年。合作企业注册资本总额拟定为250万美元,西方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0%,中方合作者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0%.西方公司除以机器设备、工业产权折合125万美元出资外,还由合作企业作担保向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贷款50万美元作为其出资;中方合作者可用场地使用权、房屋及辅助设施出资75万美元。西方公司可与中方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规定:西方公司在合作企业正式投产之后的头五年分别先行回收投资,每年先行回收投资的支出部分可计入合作企业当年的成本;合作企业的税后利润以各占50%的方式分配;在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但中国合作者应按其残余价值的30%给予西方公司适当的补偿。

(三)在中国武汉设立一家全部资本由西方公司投资的专门从事国际贸易的外资企业。该外资企业除了从事各种进出口贸易外,拟以其名义通过认购、买卖中国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方式向中国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根据上述各点,请分别回答以下三个问题:

(1)西方公司拟在中国上海与中方合营者共同举办的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西方公司的第一期出资的数额、拟建立的组织机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2)西方公司拟在中国北京与中方合作者共同举办的合作企业的出资方式、利润分配比例、约定先行回收投资的办法以及合作期限届满后的全部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3)西方公司拟在中国武汉设立的外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及投资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西方公司拟在中国上海与中方合营者共同举办的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含3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该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达到其投资总额的2/5;西方公司的第一期出资的数额不符合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按西方公司认缴的出资额计算,其第一期出资应不低于108万美元;拟设立的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不符合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应为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并且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营企业无须设立股东会和监事会。
  (2)西方公司拟在中国北京与中方合作者共同举办的合作企业的出资方式有不符合规定之处,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合作企业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由合作企业为其出资作担保,西方公司由合作企业担保向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贷款50万美元作为其出资,违反了有关规定;合作各方有关利润分配比例的约定符合有关规定,因为,依照有关规定,合作企业的合作各方可以自行约定利润分配比例;西方公司拟约定每年先行回收投资的支出部分计入合作企业当年成本不符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外国合作者只有在合作企业的亏损弥补之后,才能先行回收投资,这表明,合作企业只能以其利润用于先行回收投资,因此,先行回收投资不能计入合作企业的成本;西方公司拟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的全部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符合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凡是外方合作者在合作期内先行回收投资的,应约定在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因此,西方公司拟约定在合作期限届满时中国合作者应按固定资产残余价值的30%给予其补偿,不符合有关规定。
  (3)西方公司拟在中国武汉设立的外资企业的经营范围不符合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对外贸易属国家禁止外资企业投资的项目,故西方公司设立的外资企业拟从事进出口贸易业务不符合有关规定;外资企业拟以自己的名义认购、买卖境内上市外资股不符合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境内上市外资股只允许由境外投资者认购、买卖,而外资企业属中国企业,故其不能认购、买卖境内上市外资股。

第8题:

下列涉外企业不属于中国居民公司的是( )。

A.外国公司、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负盈亏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

B.由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与外国的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依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契约式合作企业

C.依照外资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成立,其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D.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正确答案:D
解析:外国企业设立机构、场所的,该机构、场所为中国居民纳税义务人,外国企业本身无论是否取得境内所得,都不是中国居民纳税义务人。

第9题:

中国内地企业甲,中国香港地区企业乙和新加坡企业丙协议组建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委托中国企业甲管理该企业。但因新加坡企业丙拒绝履行该合作企业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该合作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有关法律规定,( )。

A.只有中国内地企业甲有权向审批机关中请解散该合作企业

B.中国内地企业甲与香港企业乙均有权向审批机关申请解散该合作企业

C.中国内地企业甲、香港企业乙和新加坡企业丙均有权向审批机关申请解散该合作企业

D.无须向审批机关申请,该合作企业可以自动解散


正确答案:B

第10题:

中国甲公司与加拿大乙公司拟在中国沈阳建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双方签定了合同。合同中约定的( )是我国法律禁止。

A、合作企业注册资本100万美元,甲,乙各占77%,23%

B、乙出资中包括一套价值20万的设备,合作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3个月抵达沈阳

C、甲出资中的30万美元为现金,由甲向银行贷款,合作企业以设备提供担保

D、合作企业前3年的利润分配,双方按50%比例进行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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