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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赵某将其目有耕牛借给邻居吴某 使用两个星期。5月14日,吴某向赵某提出想买下这 头牛,双方商定了价格,并约定5天后交付价款,付清 款项时牛的所有权转移给吴某。5月17日,该牛被雷 击致死。对于该牛死亡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 A.吴某,因为在5月14日牛的所有权已经转移 于吴某 B.吴某,因为在5月14日该牛已交付于吴某 C.赵某,因为吴某尚未支付价款,该牛仍属赵某所有 D.吴某和赵某各负担一半损失

题目
5月10日,赵某将其目有耕牛借给邻居吴某 使用两个星期。5月14日,吴某向赵某提出想买下这 头牛,双方商定了价格,并约定5天后交付价款,付清 款项时牛的所有权转移给吴某。5月17日,该牛被雷 击致死。对于该牛死亡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
A.吴某,因为在5月14日牛的所有权已经转移 于吴某
B.吴某,因为在5月14日该牛已交付于吴某
C.赵某,因为吴某尚未支付价款,该牛仍属赵某所有
D.吴某和赵某各负担一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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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某卖给李某一头牛,约定3个月之内交清款项,款项交清前所有权不转移。以下各项正确的是?( )

A.至3个月之前,该牛生一头小牛,小牛在李某付清款项之前属于张某

B.至3个月之前,该牛生一头小牛,小牛在李某付清款项之前属于李某

C.老牛交付后,尚未付款前,老牛被雷电击中死亡,风险由张某承担

D.老牛交付后,尚未付款前,老牛被雷电击中死亡,风险由李某承担


正确答案:AD
所有权保留时,天然孳息亦属于所有权保留状态,故选A。《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肯定D项,排除C项。

第2题:

吴某与周某共有四间房屋,租给牛某开办一商店,现周某为担保对杜某所负的债务,将其对上述四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许某,该抵押已得到吴某的同意,并在通知了牛某后在房屋管理机关作了登记。指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在房屋抵押后,吴某、周某与牛某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吴某与牛某都愿意购买时,吴某有优先购买权

C.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吴某与牛某都愿意购买时,牛某有优先购买权

D.在房屋抵押后,吴某、周某与牛某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


正确答案:AB
「考点」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按份共有
「解析」《物权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抵押权的影响。故A正确,D错误。另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故B正确,C错误。

第3题:

1992年3月4日清晨,吴某发现一头怀胎的母牛躺在自家的院子内,经仔细辨认,确信该牛并非同村人所饲养,便将该牛拴在自家院内,并向人打探失主,未能寻找到牛的主人。后吴某看到这头牛即将临产,便对此牛精心饲养,添加许多精制食料。母牛分娩时出现难产,危及母牛和牛犊两条性命,遂迅速请来兽医给予诊治,使母牛顺利地生下一牛犊。3个月过后,该牛的主人邻村村民于某来到吴某家,向吴某说明此牛系被他人偷盗而丢失,并向吴某索要母牛和牛犊。吴某提出自己为饲养母牛和牛犊,支出饲料费100元,支出医疗费90元,要求于某给予补偿。于某听后则声称,饲料费可以补偿100元,医疗费不能补偿,因为牛是被他人偷出来的,若在家中,母牛是不会难产的。双方争执不下,吴某于1992年12月23日起诉。就本案而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吴某应将母牛和牛犊归还于某

B.吴某为于某饲养母牛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于某应给付吴某因此而支出的饲料费及医疗费共190元

C.吴某应将母牛归还于某,而牛犊归吴某所有

D.于某除给付吴某因无因管理而支出的饲料费及医药费外,还支付吴某一定的劳务报酬


正确答案:AB

第4题:

王某、吴某、牛某、杨某共同出资设立特殊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牛某因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20万元,吴某因一般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30万元。对此,下列说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牛某对给事务所造成的20万元损失承担无限责任
B.对牛某、吴某2人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杨某都只需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C.对吴某给事务所造成的30万元损失,由全部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对牛某给事务所造成的20万元损失,事务所对外承担责任后,牛某应当对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
根据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5题:

2005年6月2日,杜某将自己家的耕牛借给邻居刘某使用。6月8日刘某向杜某提出将耕牛卖给自己,杜某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了价格,并约定3天后交付价款。但6月10日,该头耕牛失脚坠下山崖摔死。对于该耕牛死亡的财产损失,应当由( )。

A.杜某承担

B.刘某承担

C.杜某与刘某各承担一半

D.杜某承担1/3,刘某承担2/3


正确答案:B
B。本题考查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交付和风险转移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由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本题中,6月8日为耕牛的交付时间,在此之后,耕牛坠崖摔死的风险由刘某承担。

第6题:

村民张某于1999年2月1日向同村赵某借款1000元,双方约定以张某所有的母牛为质担保张某还钱,到1999年12月1日不还款牛即转归赵某所有。同年3月1日,赵某将牛牵回自家。3月15日,赵某发现牛生病,急忙找来兽医医治,虽牛复原,但花费医药费50元。4月1日,母牛生下一只小牛。张某与赵某为小牛的归属发生争执。

请问:

1、赵某自何时起享有对母牛的质权?为什么?

2、二人约定不还款牛即转归赵某”是否有效?为什么?

3、小牛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4、赵某花费医药费能否向张某要求补偿?为什么?

5、如果赵某发现母牛生病后不及时治疗,导致母牛3日后死亡,该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6、如果赵某在母牛质押期间内,他人向赵某要求租牛耕田,而张某又不在家,赵某能否自行决定出租该牛?为什么?


参考答案:

(1)赵某自1999年12月1日直接占有母牛时起享有质权。因为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权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成立。
(2)该约定属于“流质契约”,属于无效约定。因为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3)根据孳息归属原则,小牛所有权应随母牛,即归张某。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赵某只有对于孳息的占有权,无所有权。
(4)可以。由于母牛所有权属于张某,赵某所花医药费有权请求所有权人李某予以补偿。如果没有特别的规定和约定,物的风险应当由所有人承担,动物的正常疾病应当属于一种风险,应当由所有人承担。
(5)质权人在占有质物的期间负有注意义务。质权人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赵某应为其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赵某无权决定出租该牛。因为质权人对质物虽享有占有权,但没有出租权。
 


第7题:

2009年5月4日,易某将自家的耕牛租与刘某使用两个星期,5月10日,刘某提出要买下此耕牛,易某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价格为1000元,并约定一个月后交付款项。5月12日,该耕牛产下小牛一只。5月16日,该耕牛被雷劈死。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刘某自5月10日起取得该耕牛的所有权

B.刘某享有小牛的所有权

C.该耕牛意外灭失的风险由易某承担

D.该耕牛意外灭失的风险由刘某承担


正确答案:C
解析:(1) 选项A: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5月10日)为交付时间(5月10日);(2) 选项B: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3) 选项CD: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5月10日)由买受人(刘某)承担。

第8题:

5月10日,赵某将其自有耕牛借给邻居吴某使用两个星期.5月14日,吴某向赵某提出想买下这头牛,双方商定了价格,并约定5天后交付价款.5月17日,该牛被雷击死.对于该牛死亡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

A、赵某,因为在5月14日该牛并未交付

B、吴某,因为在5月14日该牛已经交付于吴某

C、赵某,因为吴某尚未支付价款,该牛仍属赵某所有

D、吴某和赵某各负担一半


参考答案:B

第9题:

赵某与钱某在6月1日签订一份买卖一头牛的合同,合同约定,赵某须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将牛交给钱某。钱某在合同签订时当即支付了价款2000元。但在合同签订时,钱某询问赵某牛的秉性时,赵某谎称该牛秉性温和,其实该牛性格暴烈,经常顶人、伤人。由于赵某与钱某居住地相隔较远,故赵某委托孙某(16岁)将牛交给钱某。6月4日,孙某在送牛的路上,因牛突发脾气,将行人李某顶伤,李某为了治伤,花去医疗费700元。牛交给钱某刚刚3天,牛又将到钱某家的客人周某顶伤,周某为此花去医疗费800元。钱某为此于6月11日向赵某主张撤销该合同。问:
(1)赵某和孙某签订的委托合同的效力如何确定?为什么?
(2)钱某向赵某主张撤销买卖合同能否成立?为什么?
(3)李某受伤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4)周某受伤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赵某与孙某之间签订的委托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孙某l6岁,故该委托合同效力待定。对于该委托合同,必须经孙某的法定代理人,即孙某的父母追认才能有效,如果孙某的法定代理人在法定期问(1个月)内拒绝追认,则该合同由效力不确定状态转化为无效。
(2)钱某向赵某主张撤销买卖合同能够成立。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因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为可撤销合同,本案中,赵某将牛出卖给钱某时,故意隐瞒牛性情暴烈的真实情况,构成欺诈,且钱某是在法定期间内行使的撤销权,故钱某的主张成立。
(3)李某的损失应由赵某承担,如果孙某有过错,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动物致人损害的,应由动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赵某是所有人,孙某是管理人。如果孙某并不知晓牛的秉性,则受托人孙某不存在过错,此时只能由所有人赵某一人向李某承担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如果孙某知晓牛的秉性但仍然接受委托,则孙某存在主观过错,此时孙某作为牛的管理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孙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该民事责任应转由其监护人即其父母承担。
(4)周某受伤的损失应由钱某承担。因为买卖合同已经生效,钱某是牛的所有权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应由动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故周某的损失应由钱某承担。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47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效力)、第54条(可撤销合同);《民法通则》第127条(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本案例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第一,委托合同的效力是否对孙某民事责任的承担有影响?有的学生认为,如果委托合同被孙某的父母拒绝追认,由于委托合同已经无效,故孙某不承担对李某的损害赔偿责任。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无论委托合同的效力如何,不能改变孙某是实际管理人的事实。第二,买卖合同被撤销,是否会对钱某的损害赔偿责任产生影响?有的学生认为,如果买卖合同一旦被撤销,则赵某与钱某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既然不存在合同关系,那么牛的真正主人就应当是赵某而不是钱某,那么此时赵某作为牛的真正所有权人,就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127条的规定承担对周某的侵权责任,如果赵某有过错,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种观点很有道理。但是要注意,本案例中,牛顶伤周某的事实发生于钱某主张撤销权之前,既然周某被顶伤时,该合同还没有被撤销,则该合同是有效的买卖合同,那么此时牛的主人应当是钱某,而不是赵某,这时侵权责任应当由钱某承担,而不是由赵某承担,这一点须格外注意。

第10题:

王某将自己喂养的一头耕牛以1400元的价格卖给同村村民丁某。丁某因家中现金有限,遂先支付给王某800元,约定第二天再支付600元后把牛牵回家。未料到当晚雷电交加,耕牛被雷电击死在牛棚里。次日丁某得知情况后,遂要求王某退回800元钱,王某不同意归还。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双方对牛的所有权转移未作约定,牛的所有权在交付前属于王某
B.牛被雷电击死,属意外事件,应按公平原则,由王某、丁某二人分担损失
C.王某应退给丁某800元钱,耕牛死亡损失自己承担
D.采取迟延交付部分款项系双方约定,买卖在第一天已完成,牛的所有权属于丁某
E.丁某应补给王某剩余的600元钱

答案:A,C
解析:
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双方对牛的所有权转移未作约定,牛的所有权在交付前属于王某。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耕牛死亡的损失应由王某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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