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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王某因双方之间的白酒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在庭前会议中明确了张某的诉讼请求与答辩意见,并且组织交换证据。那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法院应当结合张某的诉讼请求、王某的答辩意见以及双方证据交换情况归纳争议焦点 B.人民法院可以在庭前会议过程中对张某与王某的纠纷进行调解 C.张某在庭审过程中,对庭前会议中所承认的收到王某第一期货款的事实予以否定,法院应当不予采纳 D.王某在庭前会议中认可张某提供合格白酒的证据,但在庭审过程中予以否定,并提出了相应的证据证明张某所提供的白酒和其所要证明的交付白酒是

题目
张某与王某因双方之间的白酒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在庭前会议中明确了张某的诉讼请求与答辩意见,并且组织交换证据。那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法院应当结合张某的诉讼请求、王某的答辩意见以及双方证据交换情况归纳争议焦点
B.人民法院可以在庭前会议过程中对张某与王某的纠纷进行调解
C.张某在庭审过程中,对庭前会议中所承认的收到王某第一期货款的事实予以否定,法院应当不予采纳
D.王某在庭前会议中认可张某提供合格白酒的证据,但在庭审过程中予以否定,并提出了相应的证据证明张某所提供的白酒和其所要证明的交付白酒是不合格的,法院审查后列入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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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与王某系邻居,但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因而结仇。张某因心脏病死后,其子女依当地风俗土葬了张某。王某因对张某依然怀恨在心,某日,王某偷偷进入张某墓地,将张某的遗体毁坏以泄恨。张某的子女得知后,十分痛苦,并将王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王某的行为属于不道德的行为,应受道德谴责,但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B.由于张某已死亡,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故王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

C.张某的子女有权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

D.王某的行为构成对张某身体权的侵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正确答案:C
本题涉及自然人死亡后毁坏死者遗体的行为性质及法律后果的认定问题。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死亡后,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享有民事权利,但侵害死者人格和尸体的,其近亲属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3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其近亲属因此遭受精神痛苦的,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题中,王某毁坏张某的遗体,必然导致对张某墓地的毁损,故张某的子女有权要求王某赔偿墓地损失。故本题应选C。

第2题:

张某与陈某于2015年3月结婚,2017年元月张某怀孕后因故流产。同年3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下列( )情况中,法院不可以受理该离婚诉讼请求。

A.张某提出离婚的
B.陈某提出离婚,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的
C.张某因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怀孕.男方王某提出离婚的
D.陈某提出离婚的

答案:D
解析:
婚姻解除。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一规定是从保护妇女、婴儿的合法权益出发,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这一规定不受女方提出离婚和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限制。故选D。

第3题:

邹某和白某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双方诉至法院,以下哪些诉讼行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辩论原则?( )。

A.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白某向法院提交了答辩意见

B.白某认为书记员王某是邹某的同学,提请其回避,邹某反驳称其与王某并不认识,庭长认为书记员在诉讼中并不起实质性作用,要求双方停止争论

C.在庭审过程中,邹某要求白某归还借款5000元,白某辩称已归还,但无任何证据证明,法院对白某的意见不予采纳

D.邹某以法庭审理不公为由退庭以示抗议,审判庭继续审理,在白某阐述了意见之后,结合案件材料作出了判决


正确答案:ACD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的辩论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对争议的事实进行辩论,辩论贯穿于诉讼的整个过程,辩论的问题可以是程序问题,也可以是实体问题,既可以书面进行也可以口头进行。A项是进行书面辩论。回避问题是程序性问题,当事人可以进行辩论,法院不应当制止,所以B项违反了辩论原则。C项中是对实体问题的辩论,故正确。D项邹某退庭并没有正当的理由,因此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只听取了一方当事人的意见并不违反辩论原则。

第4题:

张某起诉王某,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并平均分割双方共有的房屋一套、存款10万元,确定婚生子女张某某的抚养权。本案的诉讼标的是:( )
A.房屋一套、存款10万元、张某某的抚养权
B.张某与王某之间存在的诉讼法律关系
C.张某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其与王某之间的婚姻关系
D.张某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其与王某之间的婚姻关系和房屋一套、存款10万元


答案:C
解析:
考点:诉讼标的
讲解: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本案中,张某与王某争执的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双方的婚姻关系,因此,本案的诉讼标的是张某请求法院解除的其与王某之间的婚姻关系。答案选C。

第5题:

王某与李某为一幢楼房的权属发生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张某向人民法院主张该幢楼房归他所有,人民法院遂追加张某为第三人。其后原告王某申请撤诉,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以张某为另案原告,王某、李某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B: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由张某取代王某作为原告,李某为被告,继续审理
C: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以李某为原告,张某为被告,继续审理
D: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以王某为另案被告,张某为另案原告,诉讼另行进行

答案:A
解析:
【考点】第三人之诉,本诉原告撤诉后的处理。详解:《民诉法解释》第237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所以,B、C、D项均不正确。

第6题:

张某为光华公司的一名员工,该公司长期拖欠张某工资,在一次索要拖欠工资的过程中, 张某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发生争吵,且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张某为了平复心中怒气,唆 使好朋友王某16岁的儿子王小某将光华公司某办公室的办公用品砸坏,并承诺事成之后送给 王小某一部手机作为奖励。之后,光华公司了解到王小某的行为为张某指使之后,委托律师钱 某处理本案,钱某就公司办公用品的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审理中,法院 通知王小某参加诉讼,张某要求法院判决光华公司支付其劳动酬。经审理后,法院只就賠偿 损失的诉讼请求作出了判决,对张某要求支付工资的诉讼请求未作出处理。
在审理过程中,光华公司向法院提交了被损坏物品的照片和王小某承认被张某唆使的录 音等证据材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照片属于书证 B.录音属于视听资料
C.照片属于直接证据 D.录音属于原始证据


答案:A,B,D
解析:
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 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该照片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属于书证。A项正确。 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栽体上的 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B项正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被损害物品的照片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 要事实,故该照片应属于间接证据。C项错误。原始证据,就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亊实的证 据,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第一手材料”。D项正确。

第7题:

陈某和张某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这些人员中可不回避的是()
A. 证人邓某,是张某的同学
B. 审判员王某,是陈某的哥哥
C. 合议庭审判员于某,与该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
D. 合议庭组成人员中的陪审员周某,是陈某的弟弟


答案:A
解析:

第8题:

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贷款,王某与吴菜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法院向王菜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

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

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

D.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正确答案:B
【考点】法院裁判形式、民事诉讼基本原则
【解析】选项ACD是对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考查。不告不理原则、处分原则以及辩论原则都是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Ⅱ和诉讼权利,该原则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1)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必须依原告的起诉才能开始。(2).法院裁判的范围受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制约,对于当事人没有提出的诉讼请求,法院不得超范围裁判。在诉讼中,当事人有权依法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3)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决定诉讼的发展和终结,可以在法院作出判决前撤回起诉。而不告不理原则是处分原则的体现,是指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以及法院审理和裁判的范围应由当事人确定,法院无权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职权进行变更或撤销。辩论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在法院的主持下,就案件的事实以及争议的焦点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辩论原则要求认定案件事实的有关诉讼资料只能由当事人提出,否则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在本案中,不管是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还是最终裁判的范围,法院均采取了遵循当事人意思的原则,没有违反不告不理原则或处分原则。而本案所述信息根本不涉及辩论原则。因此,选项ACD均为错误。
选项B是对法院适用裁判形式的考查。判决和裁定都是法院对当事人请求作出裁判的形式。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对争议案件经过审理后,以国家审判机关的名义,适用法律对案件中所涉及的当事人之间的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司法判定。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为保证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就诉讼中的程序性问题所作出的司法判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中止或者终结执行;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本案中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l40条规定的裁定适用范围,而属于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问题所作出的结论性判定,应以判决的形式做出,因此,本案中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选项B正确。

第9题:

2002年8月张某伪造了一幅唐伯虎的字画,并且伪造了专家鉴定书,告诉陈某画是唐伯虎的真迹,陈某相信了张某的话遂购买了这幅赝品。2003年10月陈某发现画是赝品,但是陈某一直忙于工作,直到2004年12月陈某才找到张某,要求张某退钱,张某拒不退钱,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与张某的买卖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应撤销张某与陈某的买卖合同
B:法院不应撤销张某与陈某的买卖合同
C:法院应判决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D:法院应认定合同无效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68条的规定,张某故意告知陈某虚假情况,诱使陈某与自己签订买卖合同,可以认定张某的行为是欺诈行为。《合同法》的效力高于《民法通则》,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不是无效合同,所以D选项不正确。《合同法》第55条规定了受欺诈人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受欺诈人超过除斥期间不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本题中陈某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超过1年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因此法院不能撤销张某与陈某的买卖合同,所以B选项正确,A选项不正确。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与张某的买卖合同,并未要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违约责任,基于法院审判中立性和消极性的原则,法院不能判决张某承担违约责任,所以C选项不正确。

第10题:

张某与李某因某房屋所有权问题发生纠纷,张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房屋所有权。一审判决张某胜诉,上诉期内双方均未上诉。二三个月后李某死亡,其子李小某作为李某的继承人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房屋所有权,对于法院应如何处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予以受理,因为前诉与后诉的诉讼请求和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不同
B.予以受理,因为前诉与后诉的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相同,当事人不同
C.不予受理,因为没有新情况、新理由,被告在六个月内起诉
D.不予受理,因为构成重复起诉

答案:A,B,C
解析:
考查重复起诉。根据《民诉解释》第247条的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2)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3)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李小某提起的诉讼与张某提起的诉讼在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上均相同,构成重复起诉,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因此A、B项错误,D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7项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C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因此A、B、C项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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