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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有三子女甲、乙、丙。2014年3月1日,张某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甲继承;甲与丁结婚,并育有一女戊。甲因病先于张某死亡后,丁接替甲赡养张某。2015年3月2日,张某打印一份自书遗嘱,将其个人所有的汽车死后由乙继承,并签名,注明日期。乙、丙均未婚。2016年3月4日,张某死亡后遗有房屋、汽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戊不可以代位继承 B、戊、丁无权继承汽车 C、丙无权继承汽车 D、丙有权继承房屋

题目
张某有三子女甲、乙、丙。2014年3月1日,张某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甲继承;甲与丁结婚,并育有一女戊。甲因病先于张某死亡后,丁接替甲赡养张某。2015年3月2日,张某打印一份自书遗嘱,将其个人所有的汽车死后由乙继承,并签名,注明日期。乙、丙均未婚。2016年3月4日,张某死亡后遗有房屋、汽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戊不可以代位继承
B、戊、丁无权继承汽车
C、丙无权继承汽车
D、丙有权继承房屋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D
解析:
《继承法》第11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甲因病先于张某死亡,故甲的女儿戊可以代位继承,A选项错误。《继承法》第12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甲因病先于张某死亡后,丁接替甲赡养张某,故丁作为张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B选项错误。《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的遗嘱不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不成立遗嘱。汽车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所以丙有权继承汽车,C选项错误。2014年3月1日,张某立下公证遗嘱,将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甲继承,但甲在张某死亡前已经因病先死亡。《继承法》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根据第(三)项,房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所以丙有权继承房屋。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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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李某死亡,对所遗留财产无遗嘱.李某有二子一女,长子生有一儿子甲,甲生一女儿乙,李某的次子生有一女儿丙;李某的女儿收养一儿子丁.而李某的二子一女以及长子的儿子甲均于李某死亡前死亡.现乙、丙、丁为继承而发生争执.丙认为乙是曾孙女,乙无继承权;乙、丙认为丁是收养的,无权代位继承.关于本案下列何者享有继承权?( )

A.乙、丙、丁均有继承权

B.乙、丙可以继承,丁不可以

C.丙可以继承,乙、丁均不可以

D.乙、丙、丁均无继承权


正确答案:A
24.答案: A 考点:继承权讲解:依《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韵继兄弟姐妹。”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 ‘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25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该意见第26条规定:“被继承入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故 A项正确。

第2题:

张某死后,遗产包括1张100元的存折,1台电视机和一些旧家具。张甲、张乙、张丙是张某的三个儿子。因滑遗嘱,故三人经协商后,张甲继承了存折,张乙继承了电视,张丙继承了旧家具,一段时间后,王某向张乙出示了自己将电视借于张某的借条,张乙将电视还于王某,据此,选项中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分遗产时张乙自愿要电视机,故无权要求张甲、张丙进行补偿

B.张甲、张丙构成不当得利

C.张甲、张丙应承担权利的瑕疵担保责任

D.张甲、张丙应按其所得遗产比例向张乙进行补偿


参考答案:C, D

见《继承法》第33条,《民法通则》第87条。
根据上述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人一方人数为2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第3题:

李某育有子女甲和乙,2008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遗产留给甲。李某与2014年4月死亡,经查,李某立遗嘱时甲18岁,乙15岁,现甲.乙均已工作。李某的遗产:

A.由甲全部继承

B.由乙全部继承

C.由甲乙各继承一半

D.甲继承多半乙继承少半


正确答案:A
遗嘱生效对,甲乙都己经成人,原遗嘱有效。

第4题:

张某生前共有四个儿女甲、乙、丙、丁,在下列情况中,哪些人丧失了继承权( )。

A.甲过失致张某死亡

B.乙为争夺遗产而杀害甲

C.丙遗弃张某

D.丁虐待张某但情节轻微


参考答案:BC

第5题:

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戊可代位继承 B.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丙无权继承房屋


正确答案:AC

第6题:

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乙。张甲于2007年意外去世,有一女丙。张某在2010年死亡,生前拥有个人房产一套,遗嘱将该房产处分给李某。关于该房产的继承,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李某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 

B.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该房产进行遗产分割 

C.继承人自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 

D.继承人自该房产变更登记后取得所有权 


【答案】AC

  【考点】遗嘱继承、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据此可知,李某可以依据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其他法定继承人无权再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据此可知,继承人李某在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而不是要等办理完过户登记后才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第7题:

张某死后,遗产包括1张100元的存折,1台电视机和一些旧家具。张甲、张乙、张丙是张某的三个儿子。因滑遗嘱,故三人经协商后,张甲继承了存折,张乙继承了电视,张丙继承了旧家具,一段时间后,王某向张乙出示了自己将电视借于张某的借条,张乙将电视还于王某,据此,选项中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分遗产时张乙自愿要电视机,故无权要求张甲、张丙进行补偿

B.张甲、张丙构成不当得利

C.张甲、张乙应承担权利的瑕疵担保责任

D.张甲、张丙应按其所得遗产比例向张乙进行补偿


参考答案:D

第8题:

张某死亡后,共遗留下现金10万元、房屋一套(价值30万元)、轿车一辆(价值15万元)。遗产分割的最终分割结果为:张甲按照张某的遗嘱继承房屋;任某按照张某的遗嘱受遗赠轿车;张乙则按照法定继承取得10万元现金。遗产分割后,隋某提出张某生前曾向其借款16万元。则该债务应如何清偿?( )

A.张乙偿还10万,张甲、任某各偿还3万

B.张乙偿还10万,张甲偿还4万,任某偿还2万

C.张乙偿还10万,张甲偿还6万

D.张甲、张乙、任某各偿还1/3


正确答案:B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2条。

第9题:

张某死亡,其遗产由其妻赵某和两个孩子张甲、张乙法定继承。当时赵某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人民币17600元。胎儿因先天性心脏病出生后不久便死亡。这17600元应当由谁继承?( )

A.由赵某、张甲、张乙三人继承,均分

B.由赵某继承1/2,张甲与张乙继承1/2

C.由赵某继承

D.由张甲与张乙继承


参考答案:C

第10题:

张某有两个儿子,张甲和张乙,二人均已成家,并各育有一子,张甲在2002年发生意外身亡,张某在2003年也过世,未留遗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遗产归张乙所有

B.张甲的妻子可以代张甲继承张某的遗产

C.张甲的儿子可以继承张某的遗产

D.张甲的儿子继承张某的遗产是转继承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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