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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人施密特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施密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英文书面材料,无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B.施密特可以委托任意一位英国出庭律师以公民代理的形式代理诉讼 C.如施密特不在中国境内,英国驻华大使馆可以授权本馆官员为施密特聘请中国律师代理诉讼 D.如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已制发调解书,但施密特要求发给判决书,应予拒绝

题目
英国人施密特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施密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英文书面材料,无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B.施密特可以委托任意一位英国出庭律师以公民代理的形式代理诉讼

C.如施密特不在中国境内,英国驻华大使馆可以授权本馆官员为施密特聘请中国律师代理诉讼

D.如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已制发调解书,但施密特要求发给判决书,应予拒绝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27条第1款规定:“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中文翻译件。”所以,A项错误。B项:《民事诉讼法》第4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本法第259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虽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28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但是在无特殊涉外民事诉讼规定的情况下,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国人委托代理人仍应遵守我国法律对担任诉讼代理人作出的限制,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8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依法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不得委托其作为诉讼代理人。B项中“施密特可以委托任意一位英国出庭律师以公民代理的形式代理诉讼”的说法过于绝对。所以,B项错误。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29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其本馆官员,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情况下,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代理民事诉讼。”因此,本案中,英国驻华大使馆可以授权本馆官员为施密特聘请中国律师代理诉讼。所以,C项正确。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30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当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据此,在涉外民事诉讼中,若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人民法院可以制作判决书。所以,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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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国公民琼斯的经常居住地在乙国,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琼斯的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甲国法 B.民事权利能力适用中国法 C.民事行为能力应重叠适用甲国法和中国法 D.依照乙国法琼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中国法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


正确答案:D
暂无

第2题:

中国籍14岁少年曲某随父赴甲国读书。曲父在甲国购买住房后,因生意原因返回中国,行前安排乙国籍好友李某监护曲某在甲国期间学习生活。现有关曲某的监护问题在中国某法院涉诉。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甲国法律,因曲某在甲国有住所

B.应适用中国法律,因曲某为中国籍

C.应适用乙国法律,因监护人李某为乙国籍

D.应适用与盐某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正确答案:
[考点]监护的法律适用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0条规定,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可见。在监护的法律适用问题上,应适用最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即在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和当事人国籍国法律中,选择最有利予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一个加以适用。这一规定实际改变了我国《民法通则意见》第190条“监护适用被监护人本国法,但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法”的规定。由于本题中并未给出相关的信息,无法依据新法判断出答案。
2009年本题考查时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90条,原公布答案为B。

第3题:

甲国公民琼斯的经常居住地在乙国,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琼斯的民事能量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甲国法

B.民事权利能力适用乙国法

C.民事权利能力应重叠适用甲国法和中国法

D.依照乙国法琼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中国法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


参考答案:D

第4题:

关于非涉外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只能就合同纠纷进行协议,涉外民事诉讼可协议管辖的范围不限于合同纠纷
B: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只能书面明示,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口头的方式
C: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协议选择的法院范围广于非涉外民事诉讼
D: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不可约定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约定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

答案:A,C
解析:
(原公布答案AC,此题应无正确答案)【考点】协议管辖【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是在结合2007年《民事诉讼法》第25条和第242条基础上制定的。修改后,涉外民事诉讼法协议管辖的规定与国内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规定统一适用上述第34条的规定。故,本题无正确答案。

第5题:

一个英国人在中国法院涉诉,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个选项是不正确的?

A. 该英国人可以亲自参与诉讼,不委托他人

B.该英国人可以委托英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C.该英国人必须委托中国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D.该英国人若委托他人代为进行,其委托书从境外寄交的,必须经过当地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按中英两国相关条约中规定的途径证明


正确答案:C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的代理
在诉讼代理上,依《民事诉讼法意见》第308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因此C项错误,当选。

第6题:

某外国公民阮某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张某。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阮某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B.受阮某委托,某该国驻华使馆官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并在诉讼中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C.阮某和张某可用明示方式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D.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的,如张某向外国法院起诉,阮某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法院不能受理


正确答案:A
暂无

第7题: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王某诉齐某合同纠纷一案中,该合同可能存在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事实,在此情况下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

B.在胡某诉黄某侵权一案中,因客观原因胡某未能提供一项关键证据,在此情况下胡某可以申请法院收集证据

C.在周某诉贺某借款纠纷一案中,周某因自己没有时间收集证据,于是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当进行调查收集

D.在武某诉赵某一案中,武某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但未获法院准许,武某可以向受案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正确答案:ABD
【考点】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15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1)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由此可见,涉及可能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人民法院可以主动调查取证。因此,在选项A中,在王某与齐某之间的合同可能存在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事实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选项A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l7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由此可见,当事人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材料是基于客观原因的,可以申请法院收集证据。但如果当事人是因主观原因而未能调查取证的。不能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因此,选项B中的胡某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一项关键材料的,可以申请法院收集该证据。选项B是正确的。而选项C中的周某是因自己没有时间的主观原因而未能收集证据,其不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法院在此情况下也不应当依其申请进行调查收集。选项C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19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3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答复。结合本题,武某在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未获准许的情况下,可以向受案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第8题:

中国籍15岁少年吴某随父赴甲国读书。其父在甲国为吴某购买住房后,因生意原因返回中国,行前安排乙国籍好友李某监护吴某在甲国期间学习生活。现有关吴某的监护问题在中国某法院涉诉。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只能适用甲国法律,因吴某在甲国有经常居所

B.只能适用中国法律,因吴某为中国籍

C.应适用乙国法律,因监护人李某为乙国籍

D.应适用甲国法或中国法中有利于保护吴某权益的法律


正确答案:D
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0条:“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A和B不正确,都说“只能”适用。C没有依据,也不正确。D符合第30条的规定,是正确答案。

第9题: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下列哪个选项是错误的?()

A.在周某诉贺某借款纠纷一案中,周某因自己没有时间收集证据,于是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当进行调查收集

B.在武某诉赵某一案中,武某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但未获法院准许,武某可以向受案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C.在王某诉齐某合同纠纷一案中,该合同可能存在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事实,在此情况下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

D.在胡某诉黄某侵权一案中,因客观原因胡某未能提供一项关键证据,在此情况下胡某可以申请法院收集证据


参考答案:A

第10题:

甲国人弗雷德因一起侵权案在中国法院涉诉,弗雷德请求使用其本国语言进行诉讼。关于中国法院对该请求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允许使用其本国的语言进行案件的审理
B.驳回该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告知由其自行解决翻译问题
C.驳回该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
D.在其要求并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应为其提供翻译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翻译。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C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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