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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被某县检察院错误逮捕,1997年11月10日,人民法院宣告陈某无罪,并立即予以释放。1999年9月30日,陈某向某县检察院提出赔偿申请,11月20日,某县检察院做出赔偿决定,陈某认为赔得太少,遂于12月15日向某市检察院提出复议,某市检察院于2000年1月20日改变原赔偿决定,请问,每日赔偿金应如何计算?()A:按1998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天数 B:按1998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 C:按1999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天数 D:按1999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

题目
刘某被某县检察院错误逮捕,1997年11月10日,人民法院宣告陈某无罪,并立即予以释放。1999年9月30日,陈某向某县检察院提出赔偿申请,11月20日,某县检察院做出赔偿决定,陈某认为赔得太少,遂于12月15日向某市检察院提出复议,某市检察院于2000年1月20日改变原赔偿决定,请问,每日赔偿金应如何计算?()

A:按1998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天数
B:按1998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
C:按1999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天数
D:按1999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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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7年,陈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事实不清

某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7年,陈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原审法院经审理退回县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县人民检察院经补充侦查认定陈某构成犯罪证据不足,遂作出不起诉决定。陈某提起国家赔偿请求,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应为下列哪一机关?

A.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民法院

B.县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

C.市中级人民法院

D.县人民检察院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关于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问题的答复》中规定,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有罪,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一审人民法院改判无罪,或者发回重审的,一审人民法院在重新审理期间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决定的,一审人民法院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因此A项是正确的。

第2题:

某市某区公安分局将一起盗窃案件立案侦查后,以刘某有重大嫌疑为由拘留,后提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区人民检察院予以批准。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刘某不服,依法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刘某在服刑期间进行申诉,经再审确认刘某无罪。刘某被羁押247日。刘某接到再审判决书后,提出了国家赔偿请求。
问题:(1)如何确定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为什么?
(2)应如何支付刘某被限制自由的损害赔偿金?
(3)赔偿义务机关应如何处理刘某的请求?
(4)刘某如果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应通过何种程序予以救济?


答案:
解析:
(1)市中级人民法院。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此种情况下,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国家赔偿义务机关。(2)按照上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数乘以247天所得的具体数额进行赔偿,
(3)第一,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刘某的意见,并可以与其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进行协商。第二,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第三,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4)刘某对市中级法院作出的赔偿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第3题:

无业青年李某和陈某在街上溜达,与某个体商店老板发生冲突,李某失手将其刺伤。2人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经检察院批准以故意伤害罪逮捕。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认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将陈某释放。陈某提出赔偿请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公安机关赔偿,因为公安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陈某实施了逮捕

B.由人民检察院赔偿,因为陈某没有犯罪事实而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C.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作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D.公安机关赔偿拘留期间的损失,检察机关赔偿逮捕期间的损失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见《国家赔偿法》第19条第2、3款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4题:

张某故意杀死范某,某县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某县人民检察院,某县人民检察院将案件起诉至某县人民法院,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若某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张某可能被判处死刑,可以直接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B.若某县人民法院认为张某可能被判处死刑,应当将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C.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某死刑,张某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判处张某死刑,张某又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再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若某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某市检察院撤诉后,指令某县检察机关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某县检察院应当将指定管辖的情况层报某省人民检察院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一对一”“同级对同级”的原理,某县检察院只能向某县法院提起公诉,如果某县检察院认为张某可能被判处死刑,某县检察院可以将案件移送某市检察院,由某市检察院向某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A错误。 在一审中,上下级法院不可以直接移送案件,需要以检察机关为中介,B错误。 二审法院以一审法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最多只能发回重审一次,但如果是其他理由,比如因一审法院程序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立法没有规定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次数。C项中没有说明发回重审的原因,故不一定只能发回一次,C错误。 《高法解释》第2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后,又向原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下级人民法院重新提起公诉的,下级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情况层报原第二审人民法院。原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决定将案件移送原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人民法院审判。”注意,不是下级检察机关要层报上级检察机关,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BCD。

第5题:

王某因盗窃罪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王某交纳保证金后暂时回家,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若某县公安机关向某县检察院报请批捕,某县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王某有盗窃事实,并且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批准逮捕
B.某县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王某,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C.某县公安机关逮捕王某后,某县检察院仍应当每两个月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D.王某被逮捕后,某县公安机关不能在侦查羁押期限内办结案件的,某县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王某

答案:D
解析:
《刑诉法》第79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A错误,除了需要证据条件、刑罚条件,还需要危险性条件。 《高检规则》第316条规定:“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十五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二十日。”B错误。 《刑诉法》第9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没有“每两个月”的说法,C错误。 《刑诉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D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D。

第6题:

陈某因涉嫌抢夺罪被某县检察院向某县法院提起公诉,某县法院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若某县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陈某构成抢劫罪,则不能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

B.若某县法院进过审理认为案件复杂,可以在庭后听取双方意见后定期宣判

C.若某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陈某不服,有权上诉

D.若某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陈某不服,有权上诉,某县检察院可以在陈某上诉时提出抗诉


参考答案:CD

第7题:

某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7年,陈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原审法院经审理退回县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县人民检察院经补充侦查认定陈某构成犯罪证据不足,遂作出不起诉决定。陈某提起国家赔偿请求,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应为下列哪一机关?
A.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民法院
B.县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
C.市中级人民法院
D.县人民检察院


答案:A
解析:
无(原答案为A)。沈川年修订的《国家赔偿法》 第21条第4款规定,仅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8题:

刘某与陈某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对刘某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在办理刘某的审查批捕时,发现对陈某也应当逮捕.这时,检察院该如何处理?

A.本案不是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范围,检察院应当对刘某批准逮捕,对陈某置之不理

B.检察院应当将案卷退回,建议公安机关重新对刘某陈某两人一并提请批准逮捕

C.检察院应当建议公安机关对陈某提请批准逮捕

D.对检察院的建议,如果公安机关说明不提请逮捕的理由,但理由不能成立的,检察院可以对陈某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正确答案:CD
73.【答案】CD 【考点】 审查批准逮捕【解析】 《高检规则》第10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如果公安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第9题:

胡某涉嫌抢劫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某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某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胡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某之妻丁某经胡某同意,提起上诉,省高级法院于2011年8月13日宣告改判无罪,并当庭释放。胡某被释放后,胡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2014年9月19日,丁某口头请求某市中级法院赔偿。某市中级法院决定不予赔偿。下列选项依法可以作为乙市中级法院决定不赔的理由是:

A.赔偿申请不是由胡某提出的
B.丁某是口头提出赔偿请求的
C.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不是某市中级法院
D.丁某提出赔偿请求已过时效

答案:D
解析:
胡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其配偶为其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有权代胡某提出赔偿请求,故A项排除。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2条第2款,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故B项排除。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故本案赔偿义务机关是某市中级法院。排除C项。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9条第1款,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丁某应当自2011年8月13日知道逮捕行为侵害胡某权益,故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从该日计算,到2013年8月13日截止。2014年9月19日,丁某申请赔偿,已经超出时效,故D项应选。

第10题:

胡某涉嫌抢劫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某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某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胡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某之妻丁某经胡某同意,提起上诉,省高级法院于2011年8月13日宣告改判无罪,并当庭释放。胡某被释放后,胡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2014年9月19日,丁某口头请求某市中级法院赔偿。某市中级法院决定不予赔偿。下列选项依法可以作为乙市中级法院决定不赔的理由是:

A、赔偿申请不是由胡某提出的
B、丁某是口头提出赔偿请求的
C、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不是某市中级法院
D、丁某提出赔偿请求已过时效

答案:D
解析:
胡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其配偶为其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有权代胡某提出赔偿请求,故A项排除。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2条第2款,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故B项排除。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故本案赔偿义务机关是某市中级法院。排除C项。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9条第1款,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丁某应当自2011年8月13日知道逮捕行为侵害胡某权益,故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从该日计算,到2013年8月13日截止。2014年9月19日,丁某申请赔偿,已经超出时效,故D项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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