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

某省国有公司与某私营企业共同投资创办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张某被该国有公司委派到新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主管财会。新公司中的一高管人员杜某见张某几乎无人监督,就劝说张某一起侵占单位资金。杜某利用工作机会制作虚假的发票,让张某进行报销,共侵占资金30多万元,杜某分得20万元。后来,杜某利用自己报账的机会模仿张某的签名伙同私营企业派来的工作人员朱某从该公司骗取了10万元。下列选项中关于本案的处理正确的有: A.张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B.张某帮助杜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行为 C.

题目
某省国有公司与某私营企业共同投资创办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张某被该国有公司委派到新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主管财会。新公司中的一高管人员杜某见张某几乎无人监督,就劝说张某一起侵占单位资金。杜某利用工作机会制作虚假的发票,让张某进行报销,共侵占资金30多万元,杜某分得20万元。后来,杜某利用自己报账的机会模仿张某的签名伙同私营企业派来的工作人员朱某从该公司骗取了10万元。下列选项中关于本案的处理正确的有:

A.张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B.张某帮助杜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行为
C.杜某伙同朱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行为
D.对杜某应该认定构成两个职务侵占罪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C
解析:
张某显然符合《刑法》第93条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但是依据《关于审理贪污、职务浸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杜某是犯意的发起者。依据《刑法》第27条规定,杜某是主犯,所以本案中第一个行为应该按照杜某的身份定罪依据《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杜某构成职务侵占罪。故杜某、张某两人都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据《刑法》第271条第1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故杜某伙同朱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因此,BC项正确。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朱某是某国有企业的厂长,张某是朱某的助理,在上任l年内,朱某先后接受送来的贿赂l0多万元,其中有5万元是通过张某介绍来的人送的,朱某将其中2万元送给张某作酬劳费。张某后来赌钱欠别人一大笔赌债,于是找到朱某说:“给我点钱花,否则我就告你。”朱某很害怕,于是给了张某1.5万元。关于张某为朱某和行贿人之问介绍行为的定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受贿罪

B.行贿罪

C.介绍贿赂罪

D.斡旋受贿罪


正确答案:C
[考点]受贿罪,行贿罪,介绍贿赂罪,斡旋受贿罪
张某为朱某和行贿人介绍行贿,张某本人不构成受贿罪,A项错误。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张某只是介绍行贿人向朱某行贿,并未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虽然事后朱某给张某2万元作为酬劳,但并非张某介绍行贿时所图。因此,B项错误。斡旋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斡旋受贿本身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此行为依据《刑法》第388条规定,以受贿罪论处。因此,D项错误。故C项当选,依据《刑法》第392条规定,构成介绍贿赂罪。

第2题:

张某是某服装公司的法人代表,与担任出纳职务的妹夫合谋将100万元公司资金挪用到股市炒股,并将盈利的20万元平分。张某的行为构成:
A挪用公款罪
B挪用资金罪
C职务侵占罪
D贪污罪


答案:B
解析:
解析
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题中张某属于普通主体,其行为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故正确答案为B。

第3题:

王某是甲机械制造公司的总经理,王某的朋友杜某见甲公司的产品在市场上销路很好,就私下找到王某,希望能低价购买一批甲公司的产品,并塞给王某10万元,王某事后便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单价卖给杜某一批产品。王某见杜某的机械品销售公司业绩很好,便应聘成为杜某公司的经理,并采用低价购进甲公司产品,高价卖出的方式,个人获利50万元。2000年,杜某的公司欲到广州发展分公司,但资金不够,王某遂从甲公司拿出50万元借给杜某的公司,所得利息5万元归其个人所有。针对王某的行为该如何处理,甲、乙、丙、丁四位同学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其中不正确的是:( )

A.甲说:“王某收受杜某的l0万元构成受贿行为,应当没收上缴国家,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B.乙说:“王某投资入股杜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禁止自我交易的义务,其所得利益50万元应当收归甲公司”

C.丙说:“王某挪用甲公司50万元借贷给杜某公司,50万元应当退还甲公司,5万元利息也应收归甲公司”

D.丁说:“王某收受杜某的l0万元构成受贿行为,但该10万元不应当上缴国家,应收归甲公司”


正确答案:A
根据《公司法》第l49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八)违法对公司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4题:

某国有期货公司工作人员王某利用自己作为会计职务上的便利,将客户资金50万元擅自借给其朋友张某做买卖,结果张某生意亏损,无法还钱,王某的行为构成()。

  • A、挪用公款罪
  • B、挪用资金罪
  • C、徇私舞弊罪
  • D、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正确答案:A

第5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无业人员甲与某国有企业财务人员李某勾结,李某故意不锁保险柜,甲潜入财务室窃取李某保管的公款,则甲成立盗窃罪,李某成立贪污罪
B:无业人员乙与某私营企业职员田某勾结,田某将其保管的钢条盗出,由乙销售,对乙应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C:某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赵某与国家工作人员肖某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应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D: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张某与无业人员丁某勾结,由丁将自己汽车投保并烧毁该车,由张某理赔,二人将赃物10万元瓜分,则丁成立保险诈骗罪,张某成立贪污罪

答案:B
解析:
【考点】贪污罪的共犯问题。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故A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故C选项错误。D选项,丁某、张某成立贪污罪的共犯。

第6题:

张某担任某上市公司董事期间,半年内买卖该公司的股票获得200万元。该200万元应当( )。

A.归张某所有

B.归该公司所有

C.归张某和该公司共有

D.由证监会没收


正确答案:B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交易,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7题:

下列选项中,对罪名认定不正确的有:()

A:张某受某国有公司委派,在合资企业担任总经理,李某是该企业外资方代表,任副总经理。张某任职期间找李某合议,准备从公司弄点钱花。于是张某与李某相互勾结,利用职权先后共同侵占公司财物近20万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对张某和李某应当认定为贪污罪
B:某村村民小组组长于某利用该村购买防护林树种的机会,利用职权趁机将专门用于购买树种的5万元钱占为己有,在司法机关对此事追查时,于某的妻子王某想尽各种办法为于某开脱,后经调查得知,二人在犯罪前就已经想好了如何应对调查。对于某和王某应当认定为职务侵占罪的共犯
C:齐某是某市政府的司机,其利用单位资金管理松散的条件,经常在修车、购买汽油的时候采取多开费用的方式从中获取利益,后来其行为被单位发现,齐某本人被移送到司法机关,经调查齐某共获取赃款3.2万元。对齐某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D:森图集团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企业,会计朱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财产达到30万元。对朱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贪污罪

答案:C,D
解析:
【考点】贪污罪、职务侵占罪。详解:依据《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规定,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除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以外,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对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的,按照贪污罪论处,但是对于上述人员以外的人,按照职务侵占罪论处。故对于A项,张某受某国有公司委派在合资企业任总经理,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与李某相勾结侵占公司财物的行为,应以主犯张某的犯罪性质定罪。故张某为主犯,两人均应认定为贪污罪。因此A项正确,不当选。依《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的规定,B项正确,不当选。依据《刑法》第93条规定,齐某是市政府的司机,并不属于“从事公务”的人员。又依《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刑法》第382条、第38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齐某构成职务侵占罪,故C项错误,当选。D项中,国有控股公司,不是国有公司,朱某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依据《刑法》第271条规定,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故D项错误,当选。

第8题:

杜某高价倒卖演出门票3张,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同时从杜某身上查获5张尚未卖出的演出门票。杜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办理此案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口头传唤杜某至公安派出所进行询问

B.对杜某身上尚未卖出的演出门票予以收缴

C.对杜某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D.对杜某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参考答案:A, B, D

第9题:

张某为期货公司客户,在该期货公司工作人员推荐下张某将交易全权委托给该期货公司工作人员丁某进行操作。不久,张某发现其账户发生亏损10万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法律法规,张某可能获得的赔偿数额是( )。

A、9万元
B、10万元
C、8万元
D、16万元

答案:C
解析:
第十七条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全权委托进行期货交易的,对交易产生的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损失的百分之八十,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0题:

李某、张某和刘某三人合作创办一个公司。李某以土地使用权折价30万元出资、张某以自己的技术折价30万元出资、刘某投资3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共同开办了一家注册公司,从事科技开发,三人商定每人各占公司1/3的股份。该公司属于()

  • A、股份有限公司
  • B、有限责任公司
  • C、国有中小企业
  • D、混合所有制企业

正确答案:B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