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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和李某斗殴,李某将王某打伤。李某在县检察院以其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后聘请赵律师担任辩护人。关于本案,下列哪些做法符合相关规定: A.赵律师可以向李某核实有关证据 B.赵律师可以查阅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的讨论本案的记录 C.赵律师口头申请法院收集证据的,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若不同意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D.赵律师提出的书面意见和证据材料,应当附卷

题目
王某和李某斗殴,李某将王某打伤。李某在县检察院以其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后聘请赵律师担任辩护人。关于本案,下列哪些做法符合相关规定:

A.赵律师可以向李某核实有关证据
B.赵律师可以查阅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的讨论本案的记录
C.赵律师口头申请法院收集证据的,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若不同意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D.赵律师提出的书面意见和证据材料,应当附卷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10条规定:“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向其核实有关证据。”故A项正确。 该《规定》第14条第1款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的讨论记录、人民法院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讨论记录以及其他依法不能公开的材料除外。……”据此,B项错误。 该《规定》第18条规定:“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通知辩护律师。辩护律师书面提出有关申请时,办案机关不同意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辩护律师口头提出申请的,办案机关可以口头答复。”据此,C项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中的“应当”二字应改为“可以”才对。 该《规定》第21条第2款规定:“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或者提交证据材料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并制作笔录附卷。辩护律师提出的书面意见和证据材料,应当附卷。”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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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李某将与其有私仇的王某打昏在地后逃跑,此时张某路过,见王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所带手表、钱物偷走。本案中( )。

A.李某、张某构成共同犯罪

B.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

C.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劫罪

D.李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盗窃罪


正确答案:B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刑法关于盗窃罪的概念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抢劫,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第2题:

王某将与其有私仇的李某打昏在地后逃走,此时李某的熟人张某路过,见李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手机、钱包拿走。本案中:( )

A.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没有犯罪

B.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

C.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夺罪

D.王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


正确答案:B
王某与张某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没有共同的犯罪意思表示,二人的行为是各自独立完成的,故不构成共同犯罪。王某故意伤害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借李某“不省人事”之际,拿走“手机、钱包”,构成盗窃罪。

第3题:

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

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正确答案:A

第4题:

赵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游乐园游玩时因琐事与李某(15周岁,高中学生)发生争执,赵某殴打李某致其轻伤。李某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关于本案,说法错误的是?


A.法院受理李某的自诉案件后,李某自愿撤诉,2个月后,李某又以同一事实对赵某提起自诉,法院应当受理

B.赵某的父亲是一名律师,其可以同时担任赵某的辩护人

C.李某的母亲可以为李某委托诉讼代理人

D.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可以进行调解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自诉案件的程序要求。A.选项,《刑诉解释》第263条第2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1)不属于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的;(2)缺乏罪证的;(3)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被告人死亡的;(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7)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根据上述规定中的(6),A选项错误。B.选项,《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据此,赵某的父亲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且具备律师身份,是可以担任赵某的辩护人的,B选项正确。C.选项,《刑事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本案中,李某是自诉人,其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故C选项正确。D.选项,《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210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据此,法院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本案是故意伤害案(轻伤),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本案可以进行调解,D选项正确。

第5题:

李某与赵某是邻居,平时关系紧张,一日两人因琐事发生争吵,进而互殴,李某将赵某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赵某对李某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诉讼,则李某何时可以聘请辩护人?

A:自法院向其送达起诉书副本之日起
B:在本案开庭审理之后
C:自其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D:可以随时委托辩护人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第6题:

108 李某将与其有私仇的王某打昏在地后逃跑,此时张某路过,见王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手表、钱物偷 走

108 李某将与其有私仇的王某打昏在地后逃跑,此时张某路过,见王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手表、钱物偷 走。本案中。

A 李某、张某构成共同犯罪B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

C 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劫罪D李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盗窃罪


正确答案:B
李某与张某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以二人不构成共同犯罪。李某将王某打昏,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仅实施了盗窃财物的行为,所以构成盗窃罪。

第7题:

女青年王某被同事张某打伤,王某几次萌生起诉的念头,但都由于害怕被报复而不敢向法院提起诉讼,邻居李某一直非常同情王某,想主动出来支持王某提起侵权赔偿诉讼:当地妇联和王某所在单位得知情况后,也表示愿意支持王某起诉,王某打算聘请律师赵某作为诉讼代理人。此案中,支持起诉权可以由哪些主体行使?

A:王某所在单位
B:邻居李某
C:律师赵某
D:当地妇联

答案:A,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支持起诉的主体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不能作为支持起诉的主体,因此不能选BC两项。

第8题:

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年试卷二第22题)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

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莱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正确答案:A

第9题:

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
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答案:B
解析:
(原答案为A)【考点】辩护人的诉讼地位、权利;辩护人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责任【详解】《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第44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本案是公诉案件,故选项A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2款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据此,申请回避权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据此,赵律师和孙律师分别作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均可经审判长许可,向被告人张某发问,选项C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据此,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有权在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前提下独立发表辩护意见和代理意见,不受当事人意见的拘束,选项D不正确。

第10题:

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贩卖毒品被侦查机关逮捕,李某希望委托辩护人,下列哪一人员可以被委托担任李某的辩护人?
A.李某的姐姐,某中院法官
B.李某的好朋友,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C.李某的儿子,16岁,法律专业在校大学生
D.李某的好朋友,某区法院人民陪审员


答案:B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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