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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993年6月成立的联合国前南国际法 庭,下列选项中哪一种表述是正确的? A.它是联合国大会设立的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 B.它是联合国安理的附属机关 C.它是普遍性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 D.它是联合国国际法院下属的刑事法庭

题目
关于1993年6月成立的联合国前南国际法 庭,下列选项中哪一种表述是正确的?
A.它是联合国大会设立的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
B.它是联合国安理的附属机关
C.它是普遍性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
D.它是联合国国际法院下属的刑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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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乙是联合国会员国。甲作出了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乙未作出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甲、乙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当事国,现对相邻海域中某岛屿归属产生争议。关于该争议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不符合国际法的? A.甲、乙可达成协议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 B.甲、乙可自愿选择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或国际海洋法庭 C.甲可单方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 D.甲、乙可自行协商解决争议


正确答案:C
暂无

第2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我国现行宪法结构的表述,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D

第3题:

关于1993年6月成立的联合国前南国际法庭,下列选项中哪种表述是错误的?

A.它是联合国大会设立的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

B.它是联合国安理会设立的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

C.它是普遍性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

D.它是联合国国际法院下属的刑事法庭


正确答案:ACD

第4题:

甲、乙两国是联合国会员国。甲作出了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乙未作出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两国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当事国,现对相邻海域中某岛屿归属产生争议。关于该争议的处理,下列哪个选项是不正确的?

A、甲、乙可达成协议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
B、甲、乙可自愿选择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或国际海洋法庭
C、甲可单方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
D、甲、乙可自行协商解决争议

答案:C
解析:
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中自愿管辖方式的规定,对任何争端,联合国法院可基于双方的协议取得争端的管辖权。因此,A正确。国际海洋法法庭对依《海洋法公约》向其提交的一切争端的申请有管辖权,此处争端涵盖公约所包括的主题事项有关的争议,如岛屿的争端关涉《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可以共同提请其管辖。同时,海洋法法庭的建立,不排除国际法院对海洋活动争端的管辖,争端当事国可以自愿选择将海洋争端交由哪个机构来审理。因此,B正确。联合国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有三个方面:自愿管辖、协定管辖和任择强制管辖,单方起诉不符合国际法,因此,C错误。协商是解决国际争端传统方式中的非强制方法,故D正确。

第5题:

关于国际法院,依《国际法院规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单选)

A.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法官选举拥有一票否决权
B.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司法机关,有诉讼管辖和咨询管辖两项职权
C.联合国秘书长可就执行其职务中的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D.国际法院做出判决后,如当事国不服,可向联合国大会上诉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法院。A项,国际法院的法官在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中分别独立进行选举,只有在两个机关同时获得绝对多数票方可当选,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法官选举没有否决权,A项错误。
B项,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司法机关,具有诉讼管辖(受理有关国家提起的诉讼)和咨询管辖(向某些主体提供法律咨询)两项职权,B项正确。
C项,对于咨询管辖,联合国大会、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等以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可以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而任何国家、团体、个人包括联合国秘书长,都无权请求法院发表咨询意见,C项错误。
D项,国际法院的判决具有终局性,一经作出即对当事国产生拘束力,当事国必须履行,如一方拒不履行判决,他方可向安理会提出申诉,安理会可以作出建议或决定采取措施执行判决,D项错误。

第6题:

下列有关国际法院的表述正确的有()。

A.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机关之一,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

B.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为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

C.国际法院的法官是专职的、独立的,法官不是其国籍国的代表

D.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包括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


参考答案:ACD

第7题:

关于联合国国际法院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对国际法院法官的选举不具有否决权
B.国际法院法官对涉及其国籍国的案件,不适用回避制度,即使其就任法官前曾参与该案件
C.国际法院判决对案件当事国具有法律拘束力,构成国际法的渊源
D.国际法院作出的咨询意见具有法律拘束力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法院。A项,国际法院的法官在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中分别独立进行选举,只有在这两个机关同时获得绝对多数票方可当选,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法官的选举没有否决权,A项正确。
B项,国际法院法官对涉及其国籍国的案件,不适用回避制度,除非其就任法官前曾参与该案件,B项错误。
C项,国际法院判决对案件当事国具有法律拘束力,但并不属于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的渊源为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国际法院规约》第59条规定,法院之裁决,除对当事国及本案外,无拘束力。国际法院判例不是国际法的渊源,而只能作为确立法律规则的辅助材料或证据。C项错误。
D项,国际法院除诉讼活动外,还有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能,称为法院的咨询管辖权,法院作出的咨询意见虽然对于有关问题的解决以及国际法的发展都具有重要影响,但其本身并没有法律拘束力。D项错误。

第8题:

为了实现联合国促进国际法的发展与编纂的职能,联合国专门成立了负责编纂国际法的机构,该机构是指:( )

A.法律委员会

B.国际法委员会

C.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D.国际法院


正确答案:B
【考点】联合国负责编纂国际法的机构
【解析】为履行联合国宪章关于国际法编纂的职能,联合国大会于1947年通过决议,设立国际法委员会作为负责编纂国际法的主要机构。

第9题:

关于联合国国际法院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

A.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对国际法院法官的选举不具有否决权
B.国际法院法官对涉及其国籍国的案件,不适用回避制度,即使其就任法官前曾参与该案件
C.国际法院判决对案件当事国具有法律拘束力,构成国际法的渊源
D.国际法院作出的咨询意见具有法律拘束力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法院。A项,国际法院的法官在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中分别独立进行选举,只有在这两个机关同时获得绝对多数票方可当选,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法官的选举没有否决权,A项正确。
B项,国际法院法官对涉及其国籍国的案件,不适用回避制度,除非其就任法官前曾参与该案件,B项错误。
C项,国际法院判决对案件当事国具有法律拘束力,但并不属于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的渊源为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国际法院规约》第59条规定,法院之裁决,除对当事国及本案外,无拘束力。国际法院判例不是国际法的渊源,而只能作为确立法律规则的辅助材料或证据。C项错误。
D项,国际法院除诉讼活动外,还有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能,称为法院的咨询管辖权,法院作出的咨询意见虽然对于有关问题的解决以及国际法的发展都具有重要影响,但其本身并没有法律拘束力。D项错误。

第10题:

共用题干

关于国际法特点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国际法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仅国家是国际法的主体
B、国际法从规则体系和理论研究方面均比国内法完善和发达
C、国际法规则由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通过立法程序统一制定
D、国际法的强制性并不能保证所有违背国际法的行为都得到应有的法律追究

答案:D
解析:
国际法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其主体主要是国家。在一定的范围和条件下,政府间国际组织和某些特定的政治实体,也可作为国际法的主体,A选项错误。与国内法相比,国际法的发展时间较短,无论从规则体系、国家实践还是理论研究,都不如国内法领域完善和发达,因此选项B错误。国内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依一定的程序制定出来的。但国际社会上没有超国家的国际立法机构来制定规则,国际法的规则只能由国家之间在平等的基础上以协议的方式共同制定,这种协议可以是成文的,也可能是以不成文习惯法的形式表现出来,C选项错误。当今国际法的强制力是通过国家本身的单独或集体的行动来实现的。虽然国际法具有强制性,但有一些违背国际法的行为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追究,特别是在一些涉及战争与和平的重大问题和某些大国违法的情况下。国际法不可能解决国际社会的所有问题,特别是有关战争、和平、发展等根本性问题,更不是国际法单独能解决的。因此D选项正确。


本题是考查国际法基本原则之一即不使用武力威胁或武力原则,该原则是指各国在国际关系上不得以武力或武力威胁侵害任何国家的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也不得以任何与联合国宪章或其他国际法原则所不符的方式使用武力。乙国不能仅因为甲国进口进攻性武器而发射导弹摧毁其导弹发射装置,因此,乙国的行为不构成自卫,而是涉嫌构成侵略。


一般来说,会员国在缔结条约时应考虑其在《联合国宪章》所承担的义务,不得与之冲突。但在实践中发生冲突在所难免。1970年《国际法原则宣言》规定:遇依国际协定产生之义务与联合国宪章所规定联合国会员国义务发生抵触时,宪章规定之义务应居优先。所以答案为A项。


通说认为,国际法的主要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以及一般法律原则。可以作为确立法律原则辅助资料的包括:司法判例、各国权威最高的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决议。它们本身不是国际法的渊源,而是确立国际法规则的辅助方法。选项A属于国际公约,选项B属于司法判例,选项C属于权威公法学家学说,选项D国家主权与豁免原则目前还没有成为有效的多边国际公约,一直以来作为国际习惯在国际法上发挥着作用,国际习惯是属于国际法的主要法律渊源,而不属于法律原则的辅助资料。因此,选项B、C属于国际法一般法律原则的辅助资料。


国际习惯的构成要素有两个:一是物质要素或客观要素,指存在各国反复一致地从事某种行为的实践;二是心理要素或主观要素,指各国反复一致地从事的行为模式被各国认为具有法律约束力,故A、B项正确。证明一项国际习惯的存在,必须从国际法主体的实践中寻找证据,一般应注意国家间的各种文书和外交实践、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各种文件以及国内的立法、司法等,故选项C正确。对于D选项,国际惯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国际惯例现在指没有法律约束力的一般实践或通例,故D项错误。


禁止使用武力和武力威胁原则是一项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但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当一国遇有外来入侵时,单独和集体的自卫以及联合国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行动构成了此原则的例外。


内政的实质是国家基于其管辖的领土而行使主权的表现,包括建立国家政权体制和建立社会、经济、教育、文化等制度,处理其立法、行政、司法事务以及制定对外政策、开展对外交往等所有方面的措施和行动,判断一事项属于一国的内政范围的标准有两个:1.其本质上属于国内管辖的事项;2.该事项中的行为并不违背已确立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而不能以领土范围作为衡量标准,发生在一国领土范围内的事项不一定都属于内政的范畴,反过来,也有在一国领土外从事一国内政的情况存在。因此,B、D选项错误。选项A中的一国对另一国的经济援助在违背国际法义务的情况下,如强迫他国接受援助以及在援助中附加干涉他国内政的条件等,均属于干涉他国内政,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C强迫他国改变经济体制毫无疑问属于干涉他国内政的情况。


我国《宪法》和《立法法》均未对条约适用制度做出明确规定,主要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等一大批单行法律法规中有所涉及。我国参加或缔结的条约在国内的适用,分为三种情况:(1)可直接适用的,主要是在民商事范围内。其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26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及《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2)条约与国内法同时适用的,如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与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3)条约需经国内法转化才能适用的,即条约内容必须经过相应的国内立法程序转化成国内法,才能在国内适用。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39条规定:《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和国际劳工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予以实施。因此,并非所有的条约、公约在我国是一律直接适用的。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民事范围的国际习惯和惯例的适用次序在国内法和条约之后,作为对国内法和条约的补充适用。D选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B、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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