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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国公民杰克欲与中国公民张某结婚,关于相关法律适用,正确的说法是: A.若双方长期共同居住在中国,结婚的条件应当适用中国法 B.若双方长期分居两地,则结婚条件可适用于双方缔结婚姻地中国的相关法律 C.双方的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D.双方可协议选择适用中国法处理双方财产关系

题目
甲国公民杰克欲与中国公民张某结婚,关于相关法律适用,正确的说法是:

A.若双方长期共同居住在中国,结婚的条件应当适用中国法
B.若双方长期分居两地,则结婚条件可适用于双方缔结婚姻地中国的相关法律
C.双方的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D.双方可协议选择适用中国法处理双方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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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中国公民甲与B国公民乙在C国结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甲和乙结婚应当适用()。

A.B国法律

B.中国法律

C.由当事人协商选择适用中国法律,B国法律或国法律

D.C国法律


参考答案:D

第2题:

查某是美国人,1999年10月与中国公民李某结婚后定居法国,2000年7月甲某向美国申请放弃美国国籍获准,同月21日查某以与中国公民结婚的理由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加入中国国籍,未获得批准。则关于查某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法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美国法
B、中国法
C、法国法
D、查某自己选择的法律

答案:A,B,D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2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民通意见》第181条第3款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查某放弃了美国国籍但未获得中国国籍,因此是无国籍人,应当适用其定居国法即法国的法律。

第3题:

古某与杨某是中国公民,二人经常居所地在甲国,后二人在乙国缔结婚姻回中国后二人感情不和,遂到中国某法院诉讼离婚,则本案应适用哪国法律?( )

A.中国法律,因为二人均为中国公民

B.甲国法.因为二人经常居所地在甲国

C.乙国法,因为二人婚姻缔结地为乙国

D.中国法律,因为在中国某法院涉诉


正确答案:D
36.答案:D 考点:涉外婚姻诉讼离婚的法律适用讲解: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7条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所以,D正确离婚可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可以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国籍国法律,没有选择的可以适用共同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本案是诉讼离婚而非协议离婚,所以适用本法第27条规定。

第4题:

中国公民刘某去甲国探亲,探亲期间入了甲国国籍,随后回国。后来,甲国向中国提出引渡请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中国应拒绝引渡,因为刘某是中国公民
B.若刘某行为依据甲国法律是犯罪,但依据中国法不是犯罪的也可引渡
C.中国不能拒绝引渡,因为刘某是甲国公民
D.若刘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则应拒绝引渡


答案:A
解析:
考点:引渡
讲解:本题把引渡和国籍的认定混在一起了。中国公民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条件有二:一是归化外国;二是定居外国。两者均符合才可以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刘某虽入籍甲国,但并无在甲国定居的意思,故没有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而我国又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刘某还是中国公民。所以,A正确、C错误。要想引渡,得满足“双重犯罪原则”,即中国、甲国两国法律都认为刘某行为是犯罪时才可引渡。故B错误。对被引渡请求人因年龄、健康原因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宜引渡的,是可以拒绝引渡,而非应当拒绝引渡。故D错误。

第5题:

甲国公民玛丽与中国公民王某经常居住地均在中国,2人在乙国结婚。关于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结婚手续只能适用中国法
B、结婚手续符合甲国法、中国法和乙国法中的任何一个,即为有效
C、结婚条件应适用乙国法
D、结婚条件应适用中国法

答案:B,D
解析:
【考点】涉外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详解】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2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玛丽的国籍国为甲国,王某的国籍国为中国,双方的经常居住地为中国,乙国为婚姻缔结国。因此,结婚手续可适用中国法、乙国法和甲国法。选项A错误,B正确。根据该法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二人共同居住地为中国,因此结婚条件应适用中国法。选项C错误,D正确。

第6题:

中国公民王某在甲国逗留裳间,被甲国公民乙驾驶的私家车撞翻,身受重伤.王某回国后,向中国某法院起诉,要求乙某赔偿其损失.关于该案的法律使用,哪一项是错误的?

A.该案可以适用甲国法律

B.如果乙在中国有经常居所地,法可以适用中国法律

C.如果乙在中国有经常居所地,法可以适用中国法律,也可以适用甲国法律

D.侵权行为发生后,如果甲、乙协商适用丙国法律,法院可以适用丙国法律


正确答案:C
36.【答案】C 【考点】 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解析】 根据20i1年新增法条《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的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所以.C错误.

第7题:

甲某是美国公民,1999年他与中国公民乙某在美国结婚,2005年甲某和乙某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应适用哪国法律?

A、美国法
B、美国法、中国法均可
C、中国法
D、根据当事人的约定

答案:C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7条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第8题:

甲国公民玛丽与中国公民王某经常居住地均在中国,2人在乙国结婚。关于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结婚手续只能适用中国法

B.结婚手续符合甲国法、中国法和乙国法中的任何一个,即为有效

C.结婚条件应适用乙国法

D.结婚条件应适用甲国法


参考答案:B

第9题:

A国一年满21岁的公民甲在中国向B国公民乙签发一汇票,委托付款人是中国公民丙。在中国公民丙向B国公民乙付清票款项而要求甲给付双方约定的手续费时,甲认为自己根据A国的法律是未成年人(A国法律规定年满力岁为成年人),所签票据行为无效,而拒绝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A国公民甲所签票据的行为有效
B. A国公民甲所签票据的行为无效
C.该案应适用的法律是A国法
D.该案应适用的法律是中国法


答案:A,D
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96条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人,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适用行为地法律。”可知,本题中对甲应适用行为地中国法律,而认定甲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签票据的行为有效。故A、D项当选。

第10题:

经常居所在汉堡的德国公民贝克与经常居所在上海的中国公民李某打算在中国结婚。关于贝克与李某结婚,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两人的婚龄适用中国法
B、结婚的手续适用中国法
C、结婚的所有事项均适用中国法
D、结婚的条件同时适用中国法与德国法

答案:A
解析:
选项A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本题中,婚龄属于结婚条件,由于双方并无共同经常居所地和共同国籍国,且在其中一方的国籍国中国缔结婚姻,故适用中国法。选项B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本题中,适用中国法或德国法均为有效。选项C、D错误,参照对选项A、B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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