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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某涉嫌贪污一案的侦破中,下列证据不能使用的有: A.侦査人员去秦某家里搜出的两张存折,该存折的藏匿地点是对秦某刑讯逼供后,秦某交代的 B.秦某曾经贪污2万元的供述,该供述是在秦某两天没有睡觉的情况下交代的 C.证人王某的证言,该证言是侦查人员威胁王某后得到的 D.在搜查存折的同时搜出两块金表

题目
在秦某涉嫌贪污一案的侦破中,下列证据不能使用的有:
A.侦査人员去秦某家里搜出的两张存折,该存折的藏匿地点是对秦某刑讯逼供后,秦某交代的
B.秦某曾经贪污2万元的供述,该供述是在秦某两天没有睡觉的情况下交代的
C.证人王某的证言,该证言是侦查人员威胁王某后得到的
D.在搜查存折的同时搜出两块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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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王某诉齐某合同纠纷一案中,该合同可能存在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事实,在此情况下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

B.在胡某诉黄某侵权一案中,因客观原因胡某未能提供一项关键证据,在此情况下胡某可以申请法院收集证据

C.在周某诉贺某借款纠纷一案中,周某因自己没有时间收集证据,于是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当进行调查收集

D.在武某诉赵某一案中,武某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但未获法院准许,武某可以向受案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正确答案:ABD
【考点】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15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1)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由此可见,涉及可能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人民法院可以主动调查取证。因此,在选项A中,在王某与齐某之间的合同可能存在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事实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选项A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l7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由此可见,当事人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材料是基于客观原因的,可以申请法院收集证据。但如果当事人是因主观原因而未能调查取证的。不能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因此,选项B中的胡某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一项关键材料的,可以申请法院收集该证据。选项B是正确的。而选项C中的周某是因自己没有时间的主观原因而未能收集证据,其不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法院在此情况下也不应当依其申请进行调查收集。选项C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19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3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答复。结合本题,武某在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未获准许的情况下,可以向受案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第2题: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王某诉齐某合同纠纷一案中,该合同可能存在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事实,在此情况下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
B:在胡某诉黄某侵权一案中,因客观原因胡某未能提供一项关键证据,在此情况下胡某可以申请法院收集证据
C:在周某诉贺某借款纠纷一案中,周某因自己没有时间收集证据,于是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当进行调查收集
D:在武某诉赵某一案中,武某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但未获法院准许,武某可以向受案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答案:A,B,D
解析:
【考点】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详解】《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15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16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所以A选项的情形之下,法院可以依职权调查取证。另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17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所以B选项正确。最后,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19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

第3题:

李某涉嫌贪污罪,在法庭审理中,下列哪些事项不必提出证据加以证明?( )

A.李某供认不讳的贪污犯罪事实

B.李某是国家工作人员

C.辩护律师提出的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主张

D.李莱以检察官与本案利害关系为由申请其回避,检察官未提出异议


正确答案:CD
72.答案:C、D 考点:免证事项的范围讲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34条规定:“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三)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四)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五)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A选项中李某供认不讳的贪污犯罪事实,属于实体法事实,即使双方都没有异议也应加以证明,因此不是免证对象,故A不选;李某是国家工作人员属于犯罪主体构成要件,是控方必须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对象,故B不选;根据无罪推定原理,辩方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只有在提出积极抗辩(如不在犯罪现场、没有作案时间,等)的辩护事由时,才需要对此承担证明责任,而辩护律师提出的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主张不需要提出证据加以证明,只需要指出控方证据体系的不足即可,故c难确;李某以检察官与本案利害关系为由申请其回避,检察官未提出异议,这属于没有异议的程序法事实,属于免证对象,故D正确。本题选CD。

第4题:

人民检察院在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方某涉嫌盗窃罪一案进行审查时,发现该案中遗漏了应当移送审查起诉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朱某。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
B:如果方某涉嫌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检察院可以对方某提起公诉
C: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方某涉嫌盗窃案中止审查
D: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朱某涉嫌盗窃一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对方某和朱某一并提起公诉

答案:A,B
解析:
根据《高检规则》第39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中,发现遗漏罪行或者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提起公诉。

第5题:

在张某故意伤害李某一案的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下列事项中,张某与李某可以就哪一事项进行协商?

A.此案的证据能否认定吴某故意伤害罪以及对秦某的伤情鉴定能否采信
B.吴某对秦某的赔偿数额,要否对秦某赔礼道歉
C.该案应适用的《刑法》条款
D.该案对吴某的量刑问题

答案:B
解析:
《高检规则》第513 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事项进行和解,并且可以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是否要求或者同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进行协商,但不得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定罪量刑等依法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职权范围的事宜进行协商。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第6题:

下列哪一案件不由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管辖( )

A.付某涉嫌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

B.易某涉嫌强奸罪,情节恶劣,可能判处无期徒刑

C.杨某涉嫌一起重大贪污案件逃亡国外,人民检察院申请没收其违法所得

D.美籍华人库某在北京地铁盗窃两部苹果手机,被警方抓获


正确答案:BCD
【答案】BCD
【详解】2012 年大纲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点”中新增考点“社会调查报告制度”, “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刑事诉讼法》第268 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选项A 中表述为“应当”,故选项A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70 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故B 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75 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 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C 选项中赵某犯罪时不满18 周岁,即使审判时已满18 周岁,也同样适用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故C 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74 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 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故审判时被告人未满18 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D 选项正确。

第7题:

共用题干

下列不能担任辩护人的有?()
A:吴某是某人民法院的法官,在其儿子因涉嫌犯抢劫罪被提起公诉一案中
B:张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尚未缴清全部罚金
C:郑某是某监狱的管理人员,在其父亲因犯故意伤害罪被起诉一案中
D:金某是美籍华人,在其丈夫因走私毒品罪被起诉一案中

答案:B
解析:
【考点】辩护人的资格。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5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4项至第7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第6项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可见,A、C、D项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担任辩护人,不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2款的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可见,张某的罚金刑尚未执行完毕,不得担任辩护人,故B项应选。


【考点】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详解:《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1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因此,A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据此确定BD选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因此,侦查阶段辩护律师没有阅卷权,C不正确。本题选A、B、D。

第8题: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负有证明责任主体的各种说法,错误的有:

A.在张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中,张某负有责任证明其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在李某贪污一案中,公安机关负有责任证明其具备逮捕的条件

C.在王某虐待一案中,自诉人王老太太负有责任证明王某对其存在虐待行为

D.在李某故意伤害一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负有责任证明其无罪


正确答案:ABD
72.【答案】ABD 【考点】 证明责任【解析】 我国刑事公诉案件证明责任主体是检控方,被告人不负证明责任,但对与犯罪有关的问题有如实回答的义务.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类犯罪,有一定的证明责任,比如对超额财产来源的合法性承担证明责任.自诉案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所以本题正确选项是A、B、D.C选项的证明主体应是检察院.

第9题: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应当终止审理的情形?

A:张某涉嫌销售赃物一案,经审理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B:赵某涉嫌抢劫一案,赵某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发病猝死的
C:李某以遭受遗弃为由提起自诉,法院审查后不予立案的
D:王某以遭受虐待为由提起自诉,后又撤回自诉的

答案:B,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本题A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情形,应当宣告其无罪;B项,犯罪嫌疑人在开庭前死亡,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5项的情形,且没有《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41条第1款第3项规定的情形,因此应当终止审理。选项C,《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1款第2项规定,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选项D,王某提出自诉的案由是虐待,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中告诉才处理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4项的规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应当终止审理。综上,本题答案为BD。

第10题:

在张某故意伤害李某一案的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下列事项中,张某与李某可以就哪一事项进行协商()

  • A、此案的证据能否认定吴某故意伤害罪以及对秦某的伤情鉴定能否采信
  • B、吴某对秦某的赔偿数额,要否对秦某赔礼道歉
  • C、该案应适用的《刑法》条款
  • D、该案对吴某的量刑问题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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