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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某因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曹某没有作案时间。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人民检察院应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B: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 C:人民检察院应当进行自行侦查 D:人民检察院应写出书面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题目
曹某因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曹某没有作案时间。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人民检察院应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B: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
C:人民检察院应当进行自行侦查
D:人民检察院应写出书面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D
解析:
《高检规则》第40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第402条规定,公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本规则第401条第1款规定情形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本题属于第一种情况,故应当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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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因抢劫罪被立案侦查,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突然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人民检察院下列哪种处理方式是正确的?( )

A.人民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

B.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

C.人民检察院应当继续审查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D.人民检察院应当终止审查


正确答案:A
30.答案:A 考点:审查起诉阶段中止审查的运用讲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73条规定:“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者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民检察院可以 中止审查。”“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因此,本题应选A。

第2题:

郑某与刘某是同事,某日因琐事发生口角而动手,郑某将刘某打伤。县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并以故意伤害罪对郑某移送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对此案进行审查起诉。对此,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先对移送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对于审查后的处理,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A.如果郑某在逃,检察院仍继续对郑某进行审查起诉B.如果犯罪嫌疑人郑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县检察院应当要求县公安局将案件移送市公安局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C.对案卷材料不齐备的,县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在3日内补送D.对案卷材料不齐备的,县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在7日内补送


正确答案:3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46条规定:“经审查后,对具备受理条件的,填写受理审查起诉案件登记表。对起诉意见书、案卷材料不齐备,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未移送的,或者移送的实物与物品清单不相符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在三日内补送。对于案卷装订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重新分类装订后移送审查起诉。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在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移送审查起诉。共同犯罪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在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另案移送审查起诉,对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可见,如果郑某在逃,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在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郑某到案后,才对郑某进行审查起诉,A项错误。该法第248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B项错误。对起诉意见书、案卷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在3日内补送。C项正确,D项错误。

第3题:

张某故意伤害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决定不起诉。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依法可以作出什么处理?( )。

A.请求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B.请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C.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议

D.要求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正确答案:D
《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不同主体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是历年司法考试的高频考点,请考生认真复习。

第4题:

案情:某市公安局于2009年1月4日对曹某(男,24岁)、翁某(男,21岁)持刀抢劫致人重伤一案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曹某、翁某实施抢劫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曹某、翁某抢劫案于2009年3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部分事实、证据尚需补充侦查,遂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曹某当庭拒绝法院为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翁某拒绝其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法院为其指定一辩护人。合议庭经研究,同意二被告请求,并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翁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参与抢劫是由于曹某的胁迫,由于害怕曹某报复以前一直不敢说,并提出了可以证明被胁迫参与抢劫的证人的姓名,希望法院从轻判处。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翁某、曹某构成抢劫罪,后果严重。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曹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翁某有期徒刑l0年。一审判决后,曹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翁某未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亦未抗诉。

1.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在多长时间内补充侦查完毕?

2.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认为案件需补充侦查时,可否不退回补充侦查,而由检察院自行侦查?

3.重新开庭后,如果曹某再次拒绝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合议庭应当如何处理?

4.重新开庭后,如果翁某又提出拒绝法院为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合议庭应如何处理?

5.对于翁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受胁迫的事实合议庭应如何处理?

6.曹某直接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如何处理?

7.假如曹某在上诉期内撤回上诉,一审判决何时生效?

8.假如本案受害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应在多长时间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考点]刑事诉讼程序
[答案及解析]1.1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l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所以补充侦查时公安机关应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退回补充侦查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2.可以。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l40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可知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3.不予准许。
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6条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1)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2)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该法第165条规定,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分别情形作出处理:(1)被告人是成年人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行委托或者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人,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2)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3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准许。依照本解释第164条、本条第1、2款规定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或者辩护律师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题中曹某可能被判处死刑,符合《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因此,对曹某的请求应不予准许。
4.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可以自行辩护。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l65条第3款第(1)项的规定,对于不属于应当指定辩护人的被告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人民法院同意的,在重新开庭后,如果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5.应当恢复法庭调查。
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l68条规定:“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了新的事实、证据,合议庭认为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调查;如果被告人提出新的辩解理由,合议庭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恢复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了新的事实、证据,而且可能影响正确裁判,应当恢复法庭调查。
6.在3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法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l84条第2款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37条进一步明确,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3 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3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7.从上诉期满之日起生效。
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44条规定:“对于在上诉、抗诉期满前撤回上诉、抗诉的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在上诉、抗诉期满之日起生效;对于上诉、抗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应当自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书送达原上诉人或者抗诉的检察机关之日起生效。”
8.应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请求后5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l82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受害人自收到判决后5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5题:

王华,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王华没有犯罪行为,经检察委员会讨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本案有几种不同看法,正确的看法是()。

A.人民检察院应当写出书面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B.人民检察院应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C.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D.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是正确的,但不应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正确答案:A

第6题:

陈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案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其犯罪行为,经检省委员会讨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B、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C、人民检察院应当写出书面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D、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是正确的,但不应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参考答案:C

第7题:

王华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王华没有犯罪行为,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B.人民检察院应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C.人民检察院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是正确的,但不应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D.人民检察院应当写出书面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正确答案:D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挪用资金罪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应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故本题A项不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撤销案件只能发生在侦查阶段。本题中情形发生在审查起诉阶段,在此阶段,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的决定只能是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故本题B项不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2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这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故本题D项正确。法律没有规定这种情况下作出不起诉决定不应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故本题C项不正确。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处理是历年司法考试的高频考点,请考生认真复习。

第8题:

某故意伤害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决定不起诉。公安机关可以作出什么处理?

A.请求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B.请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C.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议

D.要求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参考答案:D

第9题:

冯某因敲诈勒索而被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该案件的时候——。

A.应当讯问冯某

B. 可以讯问冯某

C. 一般情况下,应当不讯问冯某

D. 特殊情况下才可以不讯问冯某


正确答案:A

第10题:

第 54 题 张某故意伤害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决定不起诉。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决定采取下列措施,其中哪些是错误的?(  )

A.请求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B.请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C.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议

D.要求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正确答案:ABC
本题考查的是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44条的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本案中,张某故意伤害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决定不起诉,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可以要求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而不能直接向上一级检察院复议,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因此,D项正确,其余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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