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时,正确的做法是:
A.侦查人员甲,询问前向证人介绍了基本案情,告知证人应当如实地提供证言
B.侦查人员乙,对拒绝作证的证人进行了拘留,保证了及时收集证据
C.侦查人员丙,询问17岁的证人许某时,通知其父到场
D.侦查人员丁,同时询问了共同目击证人李某、杨某
第2题:
1996年10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一借款意向,乙公司对甲公司称:有一大项目急需50万元人民币,请甲公司借给其50万元,使用3个月,以解燃眉之急,并提出利率从优。甲公司既想赚取高额利息,又怕将钱借出去遭到损失。为此,1996年10月8日,甲公司找到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某,要求杨某帮助调查乙公司的注册及资信情况。杨某当即便称其有一朋友在某工商局,可以去查询,但要甲公司除了如数交纳委托费用外,还要向其朋友支付好处费,并且保证其朋友提供的信息是确实可靠的。甲公司当即同意。10日后,甲公司交给杨某咨询费5000元,并让杨某转交其朋友3000元,杨某没有给甲公司任何收据,只是给予甲公司8000元发票,借甲公司冲帐,11月杨某找到其在工商局的朋友,托其利用工作之便查阅了乙公司的资信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当日,杨某将资信情况交给甲公司,甲、乙公司于次日达成借款协议。
问:本案中律师杨某有何违法行为?
第3题:
杨某因出国留学1年,将其8岁的儿子甲委托李某(系杨某姐夫)代管。一日甲将邻居小孩乙打伤,其损失应由()。
A、杨某承担大部分,李某承担小部分
B、乙监护人承担,如李某有过错适当承担
C、杨某承担,李某有过错负连带责任
D、李某承担
第4题:
第5题:
A.杨某是无权代理
B.杨某是表见代理
C.合同无效
D.合同可撤销
第6题:
李某、张某、黄某于2002年12月5日共同合伙搞运输,但没有申请字号。并以合伙名义向杨某借款20万元,借期为1年,李某找到甲、乙二公司作保。2003年4月,张某提出退伙,其他二人表示同意。2003年12月6日,杨某要李某还款,李某称希望延缓数日,杨某表示同意。同年,12月底,杨某再次催要时,李某表示无力还贷。杨某遂以李某、张某、黄某、甲、乙二公司为共同被告诉到法院要求还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杨某推迟要款20多天,并与李某达成变更协议,未征得甲、乙的同意,故免除保证人责任
B.由于张某退伙未征得保证人同意,所以,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C.应支持杨某的诉讼请求
D.张某已退伙,杨某无权要求其对该债务负责
第7题:
A.甲将乙撞伤,并想要逃离现场。乙想让甲将自己送去医院,并对其实施暴力。乙的行为也是一种正当防卫
B.身材高大的甲看到一个身材矮小的乙想要非法入侵自己(甲)住宅 ,甲用菜刀砍伤乙致轻伤。甲的行为仍构成正当防卫
C.杨某与赵某在船上发生争执,赵某追打杨某过程中失足落水,不谙水性,向杨某求救。杨某害怕身材健壮的赵某上来继续打他,不予理睬,后赵某被经过的其他船只救起。杨某对赵某不成立不作为犯罪,成立正当防卫
D.醉驾的甲撞伤行人后欲跑路,被正义感爆棚的路人乙拦截殴打,将其打成轻伤。路人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
第8题:
杨某现年15岁,某晚潜入一居民小区盗得价值300余元的财物后随即离开,此时被小区保安甲发现,但是,由于杨某身强力壮,而甲身体比较瘦小,因此,甲当时并没有上前将其抓住,只是尾随杨某,待杨某走出小区来到小区外面的马路上时,为了防止杨某逃跑,甲用对讲机呼叫其他保安前来抓住杨某,此时,被杨某发现,于是为了抗拒抓捕,将甲殴打成重伤,然后逃走。问杨某的行为构成:( )
A.由于杨某没有达到法定年龄,因此无罪
B.故意伤害罪
C.抢劫罪
D.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并罚
第9题:
三、(本题20分)
案情:某县检察院办理一起贪污单位小金库款案件时,犯罪嫌疑人杨某(法定代表人)称所涉款项系单位招待费等,发票在其办公室抽屉中未及报销。侦查人员在杨某办公室抽屉中搜查到付款单位为犯罪嫌疑人原单位的发票11张,价值5万元。为了查明该发票是否已经从该单位报销,侦查人员传犯罪嫌疑人李某(原单位会计)、许某(出纳)同时对粘贴在一张纸上的11张发票进行辨认,二人指认该11张发票已从单位的小金库账上报销。侦查人员遂让二人在粘贴被辨认发票的附页上签署辨认意见,次日持此发票到看守所让犯罪嫌疑人杨某辨认。杨某否认已经从原单位报销,侦查人员指着粘贴附页上李某、许某书写的辨认意见及签名说"会计、出纳都证明了,你这样顽固下去没好处!",杨某遂在李某与许某的辨认意见及签名下面签署了"此票据已从单位小金库账上报销"的意见。
杨某妻子委托的律师向侦查机关提出会见杨某的要求,侦查人员陈某以授权委托书上没有杨某的签名而拒绝。
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杨某、李某、许某共同贪污单位公款5万元。在法庭审理中,发现杨某尚有收受贿赂的事实,法庭决定对此一并审理。法庭辩论中,杨某的辩护人除认为指控杨某犯贪污罪、受贿罪证据不足外,还对公诉人起诉书中对三被告人没有区分主从犯,而在发表的公诉词中称杨某为主犯提出了反对意见。休庭后,审判长王某到杨某原单位调取了部分新证据,分别通知公诉人和辩护人到其办公室,听取了他们对该新证据的意见。
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犯贪污罪成立,杨某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5年;李某和许某系从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杨某涉嫌的受贿罪因证据不足不予认定。
杨某上诉后,某市中级法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县法院指派刑庭庭长赵某担任审判长与原审人民陪审员毛某、苗某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认为,原审证据虽然在证据资格上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故作出与原审一审相同的判决。
问题:
请结合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及刑事诉讼理论,分析本案的诉讼程序有哪些错误之处?
1.侦查人员组织李某和许某同时辨认,违反了个别辨认规则。
2.侦查人员组织三犯罪嫌疑人仅对涉案票据辨认,违反了混合辨认规则。
3.侦查人员组织杨某的辨认,采取言语威胁手段,违反法律规定。
4.侦查人员以授权委托书上没有杨某的签名而拒绝律师会见是错误的。根据六部门规定,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家属代为聘请。
5.法庭审理中发现杨某涉嫌收受贿赂,应当由检察院追加起诉,而不应直接审理。
6.公诉词只能是对起诉书的补充与解释,不能超出起诉书中所作指控。
7.一审审判长在休庭后调取的新证据并没有在开庭的情况下将其作为证据,违反了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规定。
8.县人民法院指派刑庭庭长赵某担任审判长与原审的人民陪审员毛某、苗某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此案,违反了关于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的规定。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