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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境内饮食服务公司2016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韩国设有甲、乙两个分支机构,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甲分支机构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乙分支机构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两分支机构分别在韩国缴纳了7.50万元和2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该服务公司在我国汇总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48.5 B.50 C.55 D.82.5

题目
某境内饮食服务公司2016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韩国设有甲、乙两个分支机构,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甲分支机构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乙分支机构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两分支机构分别在韩国缴纳了7.50万元和2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该服务公司在我国汇总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48.5
B.50
C.55
D.82.5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韩国的扣除限额=(50+80)×25%=32.5(万元)
在韩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7.5+20=27.50(万元),小于扣除限额,可以全部扣除。
企业在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00+50+80)×25%-27.50=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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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公司某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其设在A国分支机构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360万元,已在该国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其设在B国分支机构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800万元,已在该国按28%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已知:该公司适用25%企业所得税率。

要求:根据以上条件计算该公司年度所得税应纳税额。


正确答案: (2)A国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790×[360÷(2000+360+800)]=90(万元) (3)B国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790×[800÷(2000+360+800)]=200(万元) 在A国已缴纳的所得税额为360×20%=72万元低于计算出的A国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90万元应按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扣除。 在B国已缴纳的所得税额为800×28%=224万元超过计算出的B国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200万元应按计算出的扣除限额进行扣除其超过部分当年不能扣除。 (4)该公司实际应纳税额=790-72-200=518(万元)
(2)A国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790×[360÷(2000+360+800)]=90(万元) (3)B国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790×[800÷(2000+360+800)]=200(万元) 在A国已缴纳的所得税额为360×20%=72万元,低于计算出的A国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90万元,应按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扣除。 在B国已缴纳的所得税额为800×28%=224万元,超过计算出的B国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200万元,应按计算出的扣除限额进行扣除,其超过部分当年不能扣除。 (4)该公司实际应纳税额=790-72-200=518(万元)

第2题:

某中合资经营企业在国内的所得为400万元。该企业在A国设有分支机构,在A国的总所得为100万人民币,其中,利息所得2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0万元,这两项所得适用的税率为10%,生产经营所得为40万元,适用税率为40%;在B国的分支机构总所得为50万元,其中股息10万元,适用税率30%,生产经营所得为40万元,适用税率为45%。国内适用的税率为企业所得税30%,地方所得税3%。企业认为境外所得已缴所得税,因此,在汇总纳税时,只按境内所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要求: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分析企业申报是否正确,若不正确,请分步骤确定企业实际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
企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是不正确的。根据税法规定,外资企业属中国的居民纳税人,应就其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申报纳税。但对境外所得已纳所得税款,采用分国不分项的原则,确定每个国家的允许扣除的限额,在扣除税款限额以内的,据实扣除;超过扣除限额的,依照扣除限额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确定A国的所得税款扣除额:  
A国缴纳的所得税额为:  
(20+40)×10%+40×40%=22(万元)  
按我国税法计算的所得税额为:  
(400+100+50)× 33%=181.5(万元)  
A国所得税款的扣除限额为:  
181.5×[100÷(400+100+50)]=33(万元)  
A国允许扣除的所得税款,据实扣除,扣除额为22万元。  
确定B国的所得税款扣除额:  
B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额为:  
10×30%+40×45%=21(万元)  
按我国税法计算的所得税额为:  
(400+100+50)×(30%+3%)=181.5(万元)  
B国所得税款的扣除限额为:  
181.5×[50÷(400+100+50)]=16.5(万元)  
B国允许扣除的所得税款,按限额扣除,扣除额为16.5万元  
该企业按正确方法,申报应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额为:  
181.5-22-16.5=143(万元) 

第3题:

某居民企业2013年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使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过设有甲分支机构,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家分支机构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分支机构按规定在A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在我国应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A.75

B.77.5

C.127.5

D.172.5


答案:B

第4题:

我国境内某机械制造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2017年境内产品销售收入4000万元,销售成本2000元缴纳税金及附加20万元销售表用700万元其中广告费620万元管理费用500万财务费用80万元取得境外分支机构税后经营所得9万元分支机构所在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该分支机构享受了该国减半征收所得税的优恵。(本题不考虑预提所得税和税收饶让的影响)
该企业2017年来源于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万元

A.700
B.720
C.725
D.680

答案:B
解析:
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4000*15%=600万元实际发生620万元纳稅调增20万元。来源于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4000-2000-20-700-500-80+20=720万元)

第5题:

我国境内某机械制造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2018年境内产品不含税销售收入4000万元,销售成本2000万元,缴纳税金及附加20万元,销售费用700万元(其中广告费620万元),管理费用500万元,财务费用80万元,取得境外分支机构税后经营所得9万元,分支机构所在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该分支机构享受了该国减半征收所得税的优惠。(本题不考虑预提所得税和税收饶让的影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3)该企业2018年来源于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700
B.720
C.725
D.680

答案:B
解析:
广告费扣除限额=4000×15%=600(万元),实际发生620万元,超标纳税调增20万元。来源于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4000-2000-20-700-500-80+20=720(万元)

第6题:

某企业2009年境内应纳所得额为500万元,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同年其在A、B、C三国设有分支机构,所德分别为20万元、30万元、40万元,适用税率分别为24%、25%、28%。试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


参考答案:解:应纳所得额=500×25%+20(25%-24%)+30×(25%-25%)+40×(25%-28%)=125.2(万元)

第7题: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境外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9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20万元,分支机构所在国的所得税税率为20%(境外分公司实际适用该国的优惠税率15%),实际在境外缴纳了所在国的所得税为3.53万元。
已知:本题不考虑预提所得税和税收饶让的影响。
<4>、2019年汇总纳税该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7.35
B.5.00
C.2.35
D.5.35

答案:A
解析:
2019年境内所得应缴纳所得税=20×25%=5(万元),境外分公司应补缴所得税=5.88-3.53=2.35(万元),所以汇总纳税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2.35=7.35(万元)。

第8题:

某居民企业2009年生产经营所得额为600万元,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国设有甲分支机构(我国与A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甲分支机构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分支机构按规定在A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企业汇总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95

B.92.5

C.127.5

D.172.5


正确答案:B
解析:A国的扣除限额=50×25%=12.5(万元)
在A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50×20%=10(万元),小于抵扣限额,需要补税企业汇总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600×15%+(12.5-10)=92.5(万元)

第9题:

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当年从境外乙国子公司分回税后收益80万元,乙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则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在境内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不考虑预提所得税)

A.25
B.20
C.50
D.55

答案:D
解析:
从境外子公司分回的投资收益是税后所得,需要还原为税前所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80÷(1-20%)=100(万元),在乙国实际缴纳的税款=100×20%=20(万元)小于抵免限额=100×25%=25(万元),需要补税5万元。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在境内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00×25%+5=55(万元)

第10题: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境外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9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20万元,分支机构所在国的所得税税率为20%(境外分公司实际适用该国的优惠税率15%),实际在境外缴纳了所在国的所得税为3.53万元。
已知:本题不考虑预提所得税和税收饶让的影响。
<1>、该企业2019年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25.00
B.23.53
C.20.00
D.15.00

答案:B
解析:
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20÷(1-15%)=23.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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