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A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08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28日召开会议,该次会议召开的情况是:A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张某、李某、王某、丁某;董事孙某因出国考察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陈某因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出席表决,电话委托董事张某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刘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会秘书董某代为出席并表决。同时,A公司监事夏某列席该次会议。在董事会讨论完相关内容后,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问题:(1)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董事陈某和刘某委托他人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有不规范之处?如有,请指出来。
第2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6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
(1)甲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出席该次会议。其中,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03年下半年擅自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的利益,故董事会作出如下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
(3)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董事谢某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董事会作出解聘甲公司总经理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董事会作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第3题: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有11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与其股东甲公司签订重要采购合同的事项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李某是甲公司董事长,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能使董事会决议得以顺利通过的有(出席会议的其他董事7人,6名同意、出席会议的其他董事8人,7名同意)。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A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10人,其中张某和田某为A公司的股东甲公司派出的董事。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甲公司拟向A公司销售一批原材料,下列有关A公司董事会对此交易进行表决程序的情况中,可以通过该事项的是( )。
A.张某和田某未出席会议,也未代理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剩余董事4人出席,4人全部通过
B.张某和田某未出席会议,也未代理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剩余董事6人出席,3人通过
C.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会议,除张某和田某外的其他董事均未通过
D.张某和田某未出席会议,也未代理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剩余董事7人出席,6人通过
第7题:
下列关于A公司董事会召开及决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董事谢某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B.董事谢某应当书面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C.董事谢某本人必须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不能委托他人
D.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应由股东大会会议作出
E.董事会无权作出解聘王某公司总经理职务的决定
第8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4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
(1) 甲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出席该次会议。其中,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 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03年下半年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的利益。故董事会作出如下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
(3) 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董事谢某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 董事会做出解聘公司总经理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 董事会做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 董事会做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1)不符合。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书面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本题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符合。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有权聘任和解聘公司总经理。本题董事会作出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符合法律规定。
(3)符合。根据《公司法》规定,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该归公司所有。本题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03年下半年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了甲公司的利益。董事会作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4)不符合。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有权修改公司章程。本题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