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

甲居民企业为软件生产企业。2019年度甲居民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为50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625万元,其中职工培训费用支出200万元。甲居民企业在计算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 )万元。 A.625 B.600 C.400 D.425

题目
甲居民企业为软件生产企业。2019年度甲居民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为50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625万元,其中职工培训费用支出200万元。甲居民企业在计算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 )万元。

A.625
B.600
C.400
D.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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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居民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主要从事手机制造和销售,2019年度有关财务资料如下:
(1)营业收入9000万元,营业外收入1000万元。
(2)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1500万元、技术转让成本600万元。
(3)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900万元。
(4)实际发放合理的工资薪金1500万元(其中残疾职工工资支出200万元),实际支出补充养老保险费100万元。
(5)实际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100万元。
(6)实际发生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400万元,年利率为8%,而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
已知:2018年度甲企业尚有3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未结转扣除;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均用“万元”表示)。
(1)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技术转让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2)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金额。
(3)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残疾职工工资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
(4)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补充养老保险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借款利息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
解析:
(1)技术转让所得应纳税额=(1500-600-500)×50%×25%=50(万元)。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9000×15%=1350(万元),待扣金额=900(本年发生额)+300(上年结转额)=1200(万元),未超过税前扣除限额,2018年税前准予扣除1200万元。
(3)残疾职工工资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200×100%=200(万元)。
(4)补充养老保险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5%=75(万元),实际发生额(100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税前准予扣除7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75=25(万元)。
(5)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9000×5‰=45(万元),扣除限额2=100×60%=60(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4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45=55(万元)。
(6)借款利息税前准予扣除的金额=400÷8%×6%=30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0-300=100(万元)。

第2题:

甲居民企业为软件生产企业,2018年度甲居民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总额为50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625万元,其中职工培训费用支出200万元。甲居民企业在计算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  )万元。

A.400
B.425
C.625
D.600

答案:D
解析:
(1)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在计算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据实全额扣除;(2)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因此,甲居民企业2018年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5000×8%=400(万元),除职工培训费用外待扣的职工教育经费=625-200=425(万元),甲居民企业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200+400=600(万元)。

第3题:

2019年某软件生产企业当年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400万元,另外聘用季节工实际发生工资薪金支出20万元,职工福利费支出8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0万元(其中职工培训费用支出20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2019年该企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就上述事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A.21.2
B.0
C.40
D.36

答案:A
解析: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400+20)×14%=58.8(万元),实际发生8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58.8=21.2(万元);
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扣除限额=(400+20)×8%=33.6(万元),实际发生额=30-20=1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无需调整;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400+20)×2%=8.4(万元),实际发生8万元,准予据实扣除,无需调整;
三项经费合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1.2(万元)。

第4题:

甲企业(居民企业)为软件生产企业,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总额50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600万元,其中职工培训费用支出12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在计算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 )万元。

A.120
B.400
C.520
D.600

答案:C
解析:
(1)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在计算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据实全额扣除;(2)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5000×8%=400(万元),实际发生额(600万元)中的职工培训费用120万元可以据实全额扣除,剩余的480万元税前只能扣除400万元;(3)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400+120=520(万元)。

第5题:

(2019年)2018年度甲居民企业销售收入为8000万元,营业外收入为1000万元,实际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为7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居民企业在计算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万元。

A.45
B.70
C.42
D.40

答案:D
解析: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70×60%=42(万元),扣除限额2=8000×5‰=40(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40万元。

第6题:

甲居民企业为软件生产企业。2018年度甲居民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为50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625万元,其中职工培训费用支出200万元。甲居民企业在计算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 )万元。

A.625
B.600
C.400
D.425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般扣除项目。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据实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5000×8%+200=600(万元)。

第7题:

甲居民企业(简称“甲企业”)主要从事手机制造和销售,2019年度有关财务资料如下:
(1)营业收入9000万元,营业外收入1000万元。
(2)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1500万元、技术转让成本600万元。
(3)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900万元。
(4)实际发放合理的工资薪金1500万元(其中残疾职工工资支出200万元),实际支出补充养老保险费100万元。
(5)实际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100万元。
(6)实际发生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400万元,年利率为8%,而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
已知:2018年度甲企业尚有3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未结转扣除;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均用“万元”表示)。
(1)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技术转让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2)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金额。
(3)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残疾职工工资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
(4)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补充养老保险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借款利息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
解析:
(1)甲企业2019年度技术转让所得应纳税额=(1500-600-500)×50%×25%=50(万元)。
(2)扣除限额=9000×15%=1350(万元);
待扣金额=900(本年发生额)+300(上年结转额)=1200(万元);
待扣金额未超过扣除限额,税前准予扣除1200万元。
(3)残疾职工工资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200×100%=200(万元)。
(4)扣除限额=1500×5%=75(万元);
实际发生额100万元,超过扣除限额,税前准予扣除75万元,纳税调增25万元(100-75)。
(5)扣除限额1=9000×5‰=45(万元);
扣除限额2=100×60%=60(万元);
税前准予扣除的金额是45万元,纳税调增额=100-45=55(万元)。
(6)借款利息应纳税调增额=400-400÷8%×6%=100(万元)。

第8题:

(2019年)甲居民企业为软件生产企业。2018年度甲居民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总额为50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625万元,其中职工培训费用支出2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居民企业在计算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 )万元。

A.400
B.425
C.625
D.600

答案:D
解析:
(1)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在计算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据实全额扣除;(2)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5000×8%=400(万元),实际发生额625万元中的职工培训费支出200万元可以直接扣除,剩余的425万元税前只能扣除400万元;(3)2018年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400+200=600(万元)。

第9题:

(2019年)2018年度甲居民企业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实际发生研发费用支出800万元,该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居民企业在计算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 )万元。

A.600
B.800
C.120
D.1400

答案:A
解析:

第10题:

甲居民企业2019年度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合理的工资总额为50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2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 )万元。

A.75
B.77
C.575
D.577

答案:C
解析:
(1)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500×2%=10(万元),实际发生额12万元超过限额,只能按10万元在税前扣除;(2)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500×14%=70(万元),实际发生额50万元,未超过限额,在税前据实扣除50万元;(3)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500×8%=40(万元),实际发生额15万元,未超过限额,在税前据实扣除15万元;(4)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500+10+50+15=5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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