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

张某诉李某合同纠纷案件,已经被甲市A区人民法院受理;赵某经法院通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张某委托牛律师为诉讼代理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是(  )。 A.张某与李某 B.张某、李某与赵某 C.张某、李某、赵某与牛律师 D.张某、李某、牛律师与甲市A区人民法院

题目
张某诉李某合同纠纷案件,已经被甲市A区人民法院受理;赵某经法院通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张某委托牛律师为诉讼代理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是(  )。

A.张某与李某
B.张某、李某与赵某
C.张某、李某、赵某与牛律师
D.张某、李某、牛律师与甲市A区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
解析:
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牛律师);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张某)、被告(李某)、共同诉讼人、诉讼中的第三人(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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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年试卷二第22题)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

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莱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正确答案:A

第2题:

第 26 题 张某和李某因土地使用权产生争议,经乡政府确权为张某具有使用权。1个月后,李某找到乡政府申诉,乡政府认为所作确权合法驳回申诉。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对乡政府的确权行为,李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如李某起诉乡政府驳回其申诉的行为,法院不予受理

C.李某可以张某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D.若李某提起行政诉讼被受理,张某可以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ABD
《行诉若干解释》规定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不属于受案范围。不过,此案中,根据《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一般时效是3个月,李某对乡政府的确权行为未过3个月的诉讼时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受理。

第3题:

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

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正确答案:A

第4题:

某外国公民阮某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张某。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2年)

A.阮某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B.受阮某委托,某该国驻华使馆官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并在诉讼中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C.阮某和张某可用明示方式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D.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的,如张某向外国法院起诉,阮某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法院不能受理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代理和国际民商事管辖。AB项,《民诉解释》第52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或者领事特权和豁免。”A项正确,B项错误。
C项,《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C项表述中并未强调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限制,如其选择违反了相关规定,则其选择也不被允许;同时,该条规定为“书面协议选择”,而“明示方式选择”既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其用语不准确。C项错误。
D项,根据《民诉解释》第5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D项错误。

第5题:

下列人员中,可以被委托为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是()。

A.陈某,当事人的父亲

B.朱某,由某市妇联推荐

C.王某,执业律师

D.丛某,经法院许可的公民


参考答案:ABCD

第6题:

胡某与赵某发生争执,被赵某打成轻伤。胡某为未成年人,其母亲张某作为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应在法院立案后一审判决宣告前提出

B.张某如要求赵某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则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C.因附带民事诉讼涉及到损害赔偿,所以张某应参照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案件受理费

D.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对赵某的财产行使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诉讼保全措施


正确答案:A
《高法解释》第89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因此,选项A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和第2条的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选项B错误;根据法院解释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因此,选项C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3款,人民法院只能行使查封、扣押的诉讼保全措施,因此,选项D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

第7题:

某外国公民阮某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张某。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阮某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B.受阮某委托,某该国驻华使馆官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并在诉讼中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C.阮某和张某可用明示方式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D.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的,如张某向外国法院起诉,阮某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法院不能受理


正确答案:A
暂无

第8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下列哪些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A.天津市张某对旅居美国的李某提起离婚之诉

B.北京市汪某对被宣告失踪人王某提起离婚之诉

C.吉林市孙某对被劳动教养的陈某提起侵权之诉

D.长春市武某对被监禁的杨某提起的侵权之诉


正确答案:ABCD
该题直接考查《民事诉讼法》第23条关于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规定,即被告就原告的法定情形。

第9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有哪些?

A.王某诉胡某侵权纠纷,法院作出判决已经超过3年,据以作出该判决的生效裁判被依法撤销的

B.林某起诉与张某离婚,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3年后林某提出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接受张某的贿赂,在财产分配上不公平,要求重新分配财产

C.齐某诉吴某继承案件,1年后齐某提出当时法院没有经传票传唤他,就进行了缺席判决

D.李某诉郑某合同纠纷案件,在诉讼过程中,李某和郑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后来郑某拒绝履行调解协议,李某向法院申请再审


正确答案:ABC
[考点]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二年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
ABC。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4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A项中法院作出判决虽然已经超过3年,但是据以作出该判决的生效裁判被依法撤销,应当适用特别的申请期间,故并没有超出申请再审的时限,A项正确。
《民诉意见》第209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同时根据前引《民事诉讼法》第184条,B中林某可以就离婚案件的财产分配申请再审,因为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行为,所以不受2年的再审申请时间的限制,B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l79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可见,C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l82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D中李某申请再审是因为郑某不履行调解协议,李某应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是申请再审,D项错误。

第10题:

齐某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与赵某离婚,为避免诉讼中的尴尬局面,齐某委托王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并授权王律师为全权代理人。对于该离婚案件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王律师作为全权代理人,有权代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与进行和解
B:齐某可以在征得人民法院许可的情况下不出庭参加案件审理
C:齐某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甲区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D:齐某可以不出庭,因其已经委托王律师作为全权代理人

答案:C
解析:
【考点】离婚案件中的诉讼代理。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因此,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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