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

众合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众合公司”)投资设立了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众合公司可以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进一步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 D.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但无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题目
众合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众合公司”)投资设立了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众合公司可以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进一步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
D.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但无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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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王某投资设立了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进行的限制性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不得再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王某在向公司登记机构申请注册时,应当注明自然人独资

C.王某一人制定了该公司的章程,并决定了董事长和经理的人选

D.因为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有独立法人人格,王某只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可能有连带债务


正确答案:ABC
【答案】A、B、C
【详解】《公司法》第59 条第2 款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没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以,王某不得再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A 选项正确,当选。第60 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所以.王某在向公司登记机构申请注册时,应当注明自然人独资,B 选项正确,当选。第61 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故C 选项正确,当选。第64 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虽然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王某仍有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是人格混同时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即发生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的混同,进而发生公司人格与股东个人人格的混同。此时,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股东必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将公司和公司股东作为共同债务人进行追索,D 选项错误,不当选。

第2题:

 根据《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自然人投资设立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C.一个自然人最多只能投资设立两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答案:D
解析: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一个法人,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故ABC错。

第3题: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一个法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分期缴付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

C.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债权人不能证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与其股东自己的财产相混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
解析:《公司法》规定:①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禁止其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故此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付出资,故选项B错误;③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选项D错误。

第4题:

以下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有( )。

Ⅰ.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

Ⅲ.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再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十万元

A、Ⅰ,Ⅱ
B、Ⅱ,Ⅲ
C、Ⅰ,Ⅲ
D、Ⅱ,Ⅳ

答案:A
解析:
A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Ⅱ说法正确。 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第五十八条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非说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一个有限公司,也并非说一个法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2)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对一个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再设立一人有限公司的限制,注意并未对其再投资设立有限公司进行限制,也并未对一个法人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再设立一人有限进行限制。 本题Ⅲ,并未说清楚这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自然人还是一个法人投资设立的,因此并不能认定其不可再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因此本题Ⅰ说法正确,Ⅲ说法错误。根据2014年3月新修订的公司法的规定,删除了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Ⅳ选项不正确。

第5题:

(2019年)李某设立了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李某的下列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决定不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B.决定不设股东会
C.决定用公司盈利再投资设立另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决定由李某本人担任公司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答案:B,D
解析:
( 1 )选项 A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 )选项 C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6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一个法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分期缴付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

C.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债权人不能证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与其股东自己的财产相混同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
解析: (1)选项AC: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该规定不适用于“法人”;(2)选项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不允许分期缴付;(3)选项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7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性全额缴纳出资
C.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
解析:
(1)选项B:《公司法(2013年修正)》已经取消了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次足额缴纳出资、注册资本最低10万元的规定。(2)选项C: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3)选项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8题: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哪项特别限制()。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是一个自然人

B.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所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均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参考答案:D

第9题:

王某投资设立了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王某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王某以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与甲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B有限责任公司
B.王某决定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王某自行行使股东会职权,有关决定由王某签字后书面置备于公司
C.王某决定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
D.王某决定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由王某签字认可存档

答案:D
解析:
(1)选项A: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完全可以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2)选项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法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由股东行使,当股东行使相应职权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3)选项C: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1名执行董事;(4)选项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10题:

以下关于1人有限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有(  )。
Ⅰ.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
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Ⅲ.一个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Ⅳ.一人有限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由该一人股东制定

A.Ⅱ.Ⅳ
B.Ⅰ.Ⅲ.Ⅳ
C.Ⅰ.Ⅳ
D.Ⅰ.Ⅱ.Ⅲ.Ⅳ

答案:A
解析: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管是股东是自然人还是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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