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

( 2018 年)甲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2017 年度甲企业的销售收入为 4600 万元,销售成本为 200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 600 万元,其他有关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资料如下: ( 1 )销售费用: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220万元; (2)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50万元; (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5 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 84 万元; ( 4 )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

题目
( 2018 年)甲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2017 年度甲企业的销售收入为 4600 万元,销售成本为 200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 600 万元,其他有关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资料如下:
( 1 )销售费用: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220万元;
(2)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50万元;
(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5 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 84 万元;
( 4 )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40万元;
(5)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 200 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 38 万元。
已知: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均用“万元”表示):
( 1 )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 2 )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 3 )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 4 )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 5 )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 6 )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
解析:
1.( 1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 =4600 × 15%=690 (万元)。( 2 )企业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500+220=720 (万元)。( 3 )由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实际发生额大于税法扣除限额,所以只能税前扣除 690 万元,因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纳税调增 =720-
690=30 (万元)。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 1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 1=50 × 60%=30 (万元);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2=4600 × 5 ‰ =23 (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23 万元。( 2 )业务招待费应纳税调增 50-23=27 (万元)。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
3.( 1 )税收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所以纳税调增 5 万元。( 2 )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 =600 × 12%=72 (万元),实际发生额大于税法扣除限额,所以纳税调增 =84-72=12 (万元)。( 3 )营业外支出合计应纳税调增 =5+12=17 (万元)。
( 1 )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2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 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 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 3 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 1 )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居民企业从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2 )投资收益应纳税调减 =5+40=45 (万元)。
( 1 )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2 )居民企业从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5.( 1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 =200 × 14%=28 (万元)。( 2 )职工福利费应纳税调增 =38-28=10 (万元)。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 的部分,准予扣除。
6.( 1 )应纳税所得额 =600+30+27+17-45+10=639 (万元)。( 2 )应纳税额 =639× 15%=95.85 (万元)。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 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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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2017年度某居民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400万元,视同销售收入600万元,债务重组收益200万元,发生的成本费用总额18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支出20万元。假定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2017年度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98.5
B.100
C.102.5
D.105.5

答案:C
解析:
产品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是计算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计算:(1400+600)×5‰=10(万元)<20×60%=12(万元);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10=1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400+600+200-1800+10=41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410×25%=102.5(万元)。

第2题:

甲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服装的制造和销售。2018年度有关财务资料如下:
(1)销售收入50000万元;从境内非上市居民企业乙公司分回股息1000万元。
(2)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7000万元。
(3)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400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已知:2017年度甲企业还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00万元尚未结转扣除;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甲企业分回的股息是否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简要说明理由。
(2)计算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金额。
(3)计算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


答案:
解析:
(1)甲企业分回的股息不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从符合条件的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不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50000×15%=7500(万元),待扣金额7200万元(本年实际发生额7000万元+2017年度结转至本年的200万元)未超过税前扣除限额,2018年度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7200万元。
(3)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4000×75%=3000(万元)。

第3题:

(五)

甲公司是一家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09年,甲公司的销售收入总额为2000万元,其中包括产品销售收入17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同年,甲公司发生的各项成本包括: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成本600万元;发放企业职工工资200万元;业务招待费100万元;职工福利费50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另外,甲公司2008年度发生的未弥补亏损为200万元。

请回答以下问题:

甲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当适用的税率为( )。

A.20%

B.25%

C.15%

D.l0%


正确答案:C

第4题:

甲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度甲企业的销售收入为4600万元,销售成本为200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600万元,其他有关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资料如下:
  (1)销售费用: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220万元。
  (2)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50万元。
  (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5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84万元。
  (4)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40万元。
  (5)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20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38万元。
  已知: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2)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纳税调增或调减)。
 (3)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纳税调增或调减)。
 (4)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纳税调增或调减)。
 (5)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纳税调增或调减)。
(6)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案:
解析:
1.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即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4600×15%=690(万元),实际发生500+220=720(万元),应纳税调增720-690=30(万元)
2.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50×60%=30(万元)>4600×5‰=23(万元),按照23万元扣除,应纳税调增50-23=27(万元)。
3.税收滞纳金禁止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5万元;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600×12%=72(万元),实际发生84万元,应纳税调增84-72=12(万元)。营业外支出共纳税调增5+12=17(万元)。
4.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纳税调减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免税,纳税调减40万元。投资收益共调减45万元。
5.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00×14%=28(万元),实际发生38万元,应纳税调增10万元。
6.应纳税所得额=600+30+27+17-45+10=639(万元),应纳税额=639×15%=95.85(万元)。

第5题:

甲居民企业为软件生产企业。2018年度甲居民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为50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625万元,其中职工培训费用支出200万元。甲居民企业在计算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 )万元。

A.625
B.600
C.400
D.425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般扣除项目。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据实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5000×8%+200=600(万元)。

第6题:

甲创业投资企业2015年7月以股权投资方式向境内未上市的乙企业(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200万元。甲企业2017年度利润总额为100万元,2018年度利润总额为3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企业2018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0
B.35
C.65
D.75

答案:C
解析: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股权投资额的70%=200×70%=140(万元),抵扣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以后,还有40万元(140-100)未抵扣完,可以结转到2018年抵扣。甲企业2018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00-40)×25%=65(万元)。

第7题:

2018年度甲居民企业销售收入为8000万元,营业外收入为1000万元,实际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为70万元。甲居民企业在计算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万元。

A.45
B.70
C.42
D.40

答案:D
解析:
限额1=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8000×5‰=40(万元);限额2=发生额×60%=70×60%=42(万元);因此,甲居民企业2018年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40万元。

第8题:

甲企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取得年度利润总额2000万元,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A:300万元
B:400万元
C:500万元
D:600万元

答案:A
解析: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甲企业作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应纳税额=2000*15%=300万元。

第9题:

甲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度甲企业的销售收入为4600万元,销售成本为200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600万元,其他有关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资料如下:
(1)销售费用: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220万元;
(2)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50万元;
(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5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贫困山区的捐款84万元;
(4)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40万元;
(5)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20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38万元。
已知: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2)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3)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4)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5)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6)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答案:
解析:
(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4600×15%=690(万元),实际发生额(720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税前准予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69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20-690=30(万元)。
(2)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50×60%=30(万元),扣除限额2=4600×5‰=23(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3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23=27(万元)。
(3)①税收滞纳金税前不得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②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600×12%=72(万元),实际发生额(84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4-72=12(万元);③营业外支出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12=17(万元)。
(4)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居民企业从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投资收益合计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40=45(万元)。
(5)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200×14%=28(万元),实际发生额(38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8-28=10(万元)。
(6)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600+30+27+17-45+10)×15%=95.85(万元)。

第10题:

甲居民企业为软件生产企业,2018年度甲居民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总额为50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625万元,其中职工培训费用支出200万元。甲居民企业在计算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  )万元。

A.400
B.425
C.625
D.600

答案:D
解析:
(1)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在计算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据实全额扣除;(2)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因此,甲居民企业2018年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5000×8%=400(万元),除职工培训费用外待扣的职工教育经费=625-200=425(万元),甲居民企业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200+400=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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