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所填报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依据( )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A.《财务顾问办法》
B.《重组办法》
C.《证券法》
D.《收购办法》
第2题:
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的,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在改正期间可以接受新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
第3题:
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的,将被计入诚信档案。( )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财务顾问不再符合《财务顾问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依法进行公告,由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 )
第7题:
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的,将被计人诚信档案。( )
第8题:
中国证监会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违反自律规范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给予纪律处分。( )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