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

甲水泥厂因无力支付建厂赊乙钢材厂钢材的货款,遂向乙钢材厂提供了一批水泥用来抵账。后乙钢材厂将该批水泥出售给丙施工单位,则关于该水泥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水泥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 B、水泥买卖合同因乙钢材厂超越经营范围而无效 C、水泥买卖合同因乙钢材厂超越经营范围而效力待定 D、水泥买卖合同因乙钢材厂超越经营范围而可撤销

题目
甲水泥厂因无力支付建厂赊乙钢材厂钢材的货款,遂向乙钢材厂提供了一批水泥用来抵账。后乙钢材厂将该批水泥出售给丙施工单位,则关于该水泥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水泥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
B、水泥买卖合同因乙钢材厂超越经营范围而无效
C、水泥买卖合同因乙钢材厂超越经营范围而效力待定
D、水泥买卖合同因乙钢材厂超越经营范围而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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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厂(买方)和乙厂(卖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乙厂交付甲厂十吨钢材。合同中没有对合同履行地点明确约定,双方对履行地点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关于钢材的交付地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B
参见《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

第2题:

下面属于代理有效的代理行为是( )

A.甲委托乙去购买水泥,乙不仅买了水泥,还同时为甲购买了部分钢材,事后甲对此进行了追认

B.甲委托乙购买水泥,乙将这项委托又委托给了丙,丙为甲购买了符合要求的水泥

C.甲委托乙购买水泥,乙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水泥后将这批水泥卖给了甲

D.甲委托乙购买水泥,乙同水泥厂串通后将抬高了价格的水泥卖给了甲


正确答案:A

第3题:

甲厂向乙厂购买了70吨钢材。在装时,乙厂工作人员误装了80吨,甲厂提货人员也未察觉。甲厂汽车在运货途中翻入河中,钢材全部损失。甲厂应向乙厂支付多少吨钢材的价款()

A.80吨钢材的价款

B.70吨钢材的价款

C.40吨钢材的价款

D.10吨钢材的价款


参考答案:B

第4题:

某施工单位向水泥厂订购一批水泥,约定:逾期交货的,水泥厂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施工单位同时支付水泥厂3000元定金。后水泥厂未能如期交货,施工单位进行了催告。关于本案正确的表述应是( )。


A. 水泥厂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B. 水泥厂支付违约金后,仍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C. 水泥厂可以选择继续履行或支付违约金
D. 水泥厂如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迟延供货,可不必支付违约金

答案:B
解析:
继续履行可以与违约金、赔偿损失并用,但不能与解除合同并用。

第5题:

甲建筑公司与乙水泥厂约定,如果此次施工项目中标了,就购买乙水泥厂的水泥1000t,并为此交付了1万元人民币定金。但是,甲建筑公司没有中标,也就没有去购买乙水泥厂的水泥,则(  )。

A.这1万元人民币定金归乙水泥厂所有
B.乙水泥厂应该返回给甲建筑公司2万元人民币
C.乙水泥厂应该返回给甲建筑公司1万元人民币
D.乙水泥厂应该返回给甲建筑公司5000元人民币

答案:C
解析:
2019版教材P32页
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甲建筑公司与乙水泥厂只是约定,并未签订合同,也并未不履行债务。@##

第6题:

甲水泥厂因无力支付建厂赊购钢材的货款,遂向乙钢材厂提供一批水泥用来抵账。后乙将该批水泥出售给丙施工单位,则关于该水泥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有效

B.因乙超越经营范围而无效

C.因乙超越经营范围而效力待定

D.因乙超越经营范围而可撤销


正确答案:A
39.A【解析】法人超越其行为能力(经营范围)限制,并非效力待定,而是要么有效要么无效(违反限制经营特许经营禁止经营的,无效)。

第7题:

甲委托乙购买水泥,下列情况中属于有效代理的是 ( )。

A. 乙在购买水泥同时还为甲购买了钢材,甲对此予以追认
B. 乙将这项委托又委托给了丙,丙购买的水泥甲不认可
C. 乙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水泥后将这批水泥卖给了甲
D. 乙与水泥厂商量好回扣后以高价将水泥卖给甲

答案:A
解析:
A考无权代理。A是被代理人甲追认的,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属于有效代理。B考转代理,转代理只能发生在委托代理情况。被代理人甲不认可的,代理人乙对自己所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C考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人乙在代理权限内,应以被代理人甲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D考代理人乙和第三人水泥厂商串通的法律责任,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8题:

乙建材供应商因故将对甲施工企业的2万元债权转让给丙水泥厂,则该合同的债权人为()

A.乙建材供应商

B.丙水泥厂

C.乙建材供应商和丙水泥厂

D.丁开发商


参考答案C

第9题:

甲水泥厂因无力支付乙钢材厂钢材的货款,遂向乙钢材厂提供了一批水泥用来抵账。后乙钢材厂将该批水泥出售给丙施工单位,则关于该水泥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水泥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
B.水泥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
C.水泥买卖合同因乙钢材厂超越经营范围而无效
D.水泥买卖合同因乙钢材厂超越经营范围而效力待定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120
无效合同以及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定义。本水泥合同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并不是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并不是因为超越经营范围而叫效力待定合同,而是在合同成立但是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合同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需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本题中乙在甲方自愿提供拿出水泥做为抵账时已经取得了合法的所有权,是这批水泥的权利人。C选项误导大家其实没有规定也没有说乙做钢材买卖就没有权利出售属于自己财产的非钢材的的其余材料的说法。

第10题:

2012年4月6日,甲建筑公司与乙水泥厂签订了一个购买水泥的合同,合同价为100万元,约定违约金比例为1%。同时,应水泥厂的要求甲建筑公司交付了2万元定金。合同交货时间为2012年8月6日。2012年4月16日,乙水泥厂与甲建筑公司协议,由丙水泥厂代为提供水泥,甲建筑公司表示同意。但是,在2012年8月6日,丙水泥厂并没有按时提供水泥,则( )。

A. 由丙水泥厂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1万元,返还定金4万元
B. 由丙水泥厂承担违约责任,不支付违约金,而是返还定金4万元
C. 由乙水泥厂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1万元,返还定金4万元
D. 由乙水泥厂承担违约责任,不支付违约金,而是返还定金4万元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AB项:本题中,当事人约定由丙向甲履行水泥的交付义务,当甲不履行时,应由合同的债务人即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所以AB错误。

CD项: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条款和违约金只能择一使用。所以C项错误。《担保法》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甲有权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不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违约金1万元。所以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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