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

甲欲开饭店,与高级厨师乙商量请其加盟,并说:“你无需投资,店面、餐具和资金由我负责,你只负责炒菜就行,利润三七分成,我得七,你得三。”乙应允。此后,甲以投资人的名义开了饭店,饭店的营业执照上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丙。第一年,饭店获利颇丰,按三七分成,甲获利21万元,乙获利9万元。第二年,饭店经营期间发生中毒事件,顾客丁索赔70万元。根据有关法律,关于丁索赔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丁应向丙索赔 B、丁应首先向丙索赔,不足部分向乙索赔 C、丁应向甲索赔49万元,向乙索赔21万元 D、丁应向乙、丙共同索赔70万

题目
甲欲开饭店,与高级厨师乙商量请其加盟,并说:“你无需投资,店面、餐具和资金由我负责,你只负责炒菜就行,利润三七分成,我得七,你得三。”乙应允。此后,甲以投资人的名义开了饭店,饭店的营业执照上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丙。第一年,饭店获利颇丰,按三七分成,甲获利21万元,乙获利9万元。第二年,饭店经营期间发生中毒事件,顾客丁索赔70万元。根据有关法律,关于丁索赔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丁应向丙索赔
B、丁应首先向丙索赔,不足部分向乙索赔
C、丁应向甲索赔49万元,向乙索赔21万元
D、丁应向乙、丙共同索赔70万元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某欲投资某饭店的加层扩建项目,约定扩建部分双方四六分成。在向有关城建规划部门办理饭店加层扩建手续时,该饭店经理乙某称有办法,但需要费用。于是,甲某给乙某15万元,让其负责办理加层手续。乙某给城建规划管理部门某处长丙15万元,丙利用职务便利办妥了加层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多选)。

   A、甲某构成行贿罪

   B、乙某构成受贿罪

   C、甲某不构成行贿罪,因为甲某与乙某具有共同的利益

   D、乙某不构成受贿罪,因为乙某没有办理加层的审批权力


CD

第2题:

甲乙与合伙经营长途货运,约定由甲全面负责经营业务,乙出资购买货车后不涉及日常经营,盈余亏 损按六四比例分配。第一年经营状况良好,年底分红时甲得12万元,乙得8万元。第二年运输凃中 发生交通事故,客户索赔达50万元。下列关于客户索赔对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能向甲索赔
B.应首先向甲索赔,不足部分可向乙索赔
C.应向甲索赔30万元,向乙索赔20万元
D.可向甲或乙索赔部分或全部赔款


答案:D
解析:
D [解析]《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 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 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甲乙之间形成个人合伙关系,对于债务对外承 担连带责任,客户可向甲或乙索要部分或全部赔款。本题正确答案为D。

第3题: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饭店,甲以门面房折价10万元出资,担任店长;乙出现金5万元,负责经营管理;丙以技术出资,作价3万元。三人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乙承担。该饭店经营两年后,欠丁6万元。对此债务( )。

A.甲、乙、丙各承担2万元

B.按约定由乙全部承担

C.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D.由店长甲全部承担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故对此债务,应当由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答案为C。

第4题:

(2007年真题)甲、乙、丙三人合伙开饭店,甲以门面房折价10万元出资,担任店长;乙出现金5万元,负责经营管理;丙以技术出资,作价3万元。三人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乙承担。该饭店经营两年后,欠丁6万元。对此债务(  )。

A.甲、乙、丙各承担2万元
B.按约定由乙全部承担
C.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D.由店长甲全部承担

答案:C
解析:
合伙组织的合伙人对外债务承担的原则是连带责任,对内是按份责任,并存在追偿权的问题,故选C项。

第5题:

甲欲开饭店,与高级厨师乙商量请其加盟,并说:“你无需投资,店面、餐具和资金由我负责,你只负责炒菜就行,利润三七分成,我得七,你得三。”乙应允。此后,甲以投资人的名义开了饭店,饭店的营业执照上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丙。第一年,饭店获利颇丰,按三七分成,甲获利21万元,乙获利9万元。第二年,饭店经营期间发生中毒事件,顾客丁索赔70万元。根据有关法律,关于丁索赔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丁应向丙索赔
B.丁应首先向丙索赔,不足部分向乙索赔
C.丁应向甲索赔49万元,向乙索赔21万元
D.丁应向乙、丙共同索赔70万元
E.丁不能向乙索赔,因为乙与丁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

答案:A,E
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6题:

甲欲开一饭店,想请厨师乙加盟,说:“你无需投资,店面、设备、资金都由我负责,你只负责厨房,利润分成你三我七。”乙欣然答应。饭店第一年盈利10万元,二人合计后,决定用来扩大经营范围,开一家分店,于是未分成。翌年,饭店出现食物中毒事件,顾客索赔20万元,该责任应由谁承担?

A.应由甲全部承担

B.应首先由甲承担,不足部分方可由乙承担

C.甲承担14万元,乙承担6万元

D.应由甲、乙二人连带承担


正确答案:D
[考点]合伙责任承担
[答案及解析] D。甲、乙因合伙而形成共有关系,应对合伙事务中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第7题:

甲某欲投资某饭店的加层扩建项目。加层扩建部分双方四六分成。但办理饭店加层扩建手续需要经有关城建规划部门的批准。该饭店的经理乙某称有办法办理加层手续,但需要费用。甲某拿出15万元给乙某,让乙某负责办理加层手续。乙某找到城建规划管理部门某处长丙,给丙15万元,丙利用职务便利办妥了加层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某构成行贿罪

B.乙某构成受贿罪

C.甲某不构成行贿罪

D.丙某不构成受贿罪

答案:C
解析: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乙的行为构成行贿罪,因此B项错误。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丙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因此D项错误。甲只是拿钱让乙帮其办理,并不知乙的行贿行为,所以甲不构成行贿的共犯,A项错误。故选C。

第8题: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了一个饭店,甲急需用钱,那么,甲有权采取的行为是( )。

A.将该饭店出售给丁

B.将该饭店抵押给丁

C.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丁

D.在乙和丙同意的情况下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丁


参考答案:D

第9题:

甲欲开饭店,与高级厨师乙商量请其加盟,并说:“你无需投资,店面、餐具和资金由我负责,你只负责炒菜就行,利润三七分成,我得七,你得三。”乙应允。此后,甲以投资人的名义开了饭店,饭店的营业执照上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丙。第一年,饭店获利颇丰,按三七分成,甲获利21万元,乙获利9万元。第二年,饭店经营期间发生中毒事件,顾客丁索赔70万元。根据有关法律,关于丁索赔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丁应向丙索赔
B.丁应首先向丙索赔,不足部分向乙索赔
C.丁应向甲索赔49万元,向乙索赔21万元
D.丁应向乙、丙共同索赔70万元
E.丁不能向乙索赔,因为乙与丁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

答案:A,E
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10题:

甲某欲投资某饭店的加层扩建项目。加层扩建部分双方四六分成。但办理饭店加层扩建手续需要经有关城建规划部门的批准。该饭店的经理乙某称有办法办理加层手续,但需要费用。甲某拿出15万元给乙某,让乙某负责办理加层手续。乙某到城建规划管理部门办妥了加层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某不构成行贿罪,因为甲某与乙某具有共同的利益
B:乙某不构成受贿罪,因为乙某没有办理加层的审批权力
C:乙某构成受贿罪
D:甲某构成行贿罪

答案:A,B
解析:
根据《刑法》第388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刑法》第389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本题中因为甲某与乙某具有共同的利益,所以甲某并不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故甲某不构成行贿罪;同时因为乙某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也无职权可以利用,故乙某也不构成受贿罪。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