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论述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本特征。

题目
论述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本特征。
参考答案和解析
办学自主权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办学自主权是教育机构特有的、基本的权利,是学校成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前提。不论学校是否具有独立财产,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都应具有办学自主权。不享有此种权利,也就意味着在法律上不享有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资格和能力,也即不成为教育机构。
第二,办学自主权在本质上是一种公共权力,即学校行使此种权力时,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和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不得根据自己的主观意志,任意行使,但也不得放弃和转让。一旦发现学校滥用此种权力,违背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有严重的渎职行为,侵害了受教育者、教师、职工的合法权益,主管机关可以分别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理,必要时逐项剥夺此种权利,直至勒令停办。
第三,办学自主权是一种与民事权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权利。区别主要表现在,民事权利是民法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与财产关系和人事关系密切相关的权利。民事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独立意志,行使民事权利,甚至可以放弃某些民事权利。联系之处主要表现在,学校享有民事权利,特别是享有财产权利,有助于办学自主权的顺利行使。如果学校办学经费严重困难,必然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惊醒,妨碍办学自主权的行使。另外,学校享有的使用、管理财产和办学经费的民事权利,本身也是办学自主权的一个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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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2题:

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包括招生自主权和设置、调整学科专业自主权。


答案:对
解析:

第3题:

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是民办学校的决策机构。

A、理事会、董事会

B、校长办公会

C、党委会

D、教师代表大会


参考答案:A

第4题:

论述我国民办学校设立程序。
1.民办学校的筹设《促进法》将设立民办学校分为两个步骤,首先应申请筹设,待办学条件成熟时,再申请正式设立。筹设是设立的准备阶段,但筹设并非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必经阶段,如果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
2.民办学校的正式设立正式设立是导致民办学校产生的法律行为。正式设立行为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设立人的设立行为,而是审批机关的审批行为。在我国,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必须经过主管机关的审批。由于我国采取核准设立主义,审批就具有在法律上承认民办学校存在的重要意义。
3.民办学校的登记正式设立民办学校获得审批后,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还应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民办学校是公益性组织,按照国务院发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应当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民政部门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学校,依法简化登记手续并核准登记,颁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第5题:

下列不属于上级领导应对校长负责制的态度是()

A给予学校办学自主权

B改变上下之间的领导管理方式

C支持群众参与监督和管理

D承认学校是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


C

第6题:

试述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答案:
解析:
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是高等学校活动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权利,它的设定既是高等学校自主办学的依据,又是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对高等学校进行管理的边界。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在《高等教育法》中表现为这样一些具体的权利:
(1)高等学校的招生权;(2)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权;(3)高等学校的教学自主权;(4)高等学校的科研与服务自主权;(5)高等学校的海外交流自主权;(6)高等学校内部人事管理的自主权;(7)高等学校的财产管理自主权。

第7题:

《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享有办学自主权


答案:对
解析:

第8题:

下列属于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范围内的事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民办学校的合法正常的办学活动。( )

A、由理事会、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校长

B、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C、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D、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参考答案:ABCD

第9题:

办学自主权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法律上享有的,为实现其办学宗旨,独立自主的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活动的资格和能力,一般叫做办学自主权。

第10题:

学校办学自主权
学校办学自主权是学校在法律上享有的,为实现其办学宗旨,独立自主地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资格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