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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供电局以380/220V供电给居民张、王、李三客户。某年5月20日,因公用变压器中性线断落导致张、王、李三家家用电器损坏。26日供电局在收到张、王两家投诉后,分别进行了调查,发现在这一事故中张、王、李三家分别损坏电视机、电冰箱、电热水器各一台,且均不可修复。用户出具的购货票表明:张家电视机原价3000元,已使用了5年王家电冰箱购价2500元,已使用6年李家热水器购价2000元,已使用2年。供电局是否应向客户赔偿?如赔,怎样赔付?

题目
由供电局以380/220V供电给居民张、王、李三客户。某年5月20日,因公用变压器中性线断落导致张、王、李三家家用电器损坏。26日供电局在收到张、王两家投诉后,分别进行了调查,发现在这一事故中张、王、李三家分别损坏电视机、电冰箱、电热水器各一台,且均不可修复。用户出具的购货票表明:张家电视机原价3000元,已使用了5年王家电冰箱购价2500元,已使用6年李家热水器购价2000元,已使用2年。供电局是否应向客户赔偿?如赔,怎样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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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2012年7月,李三买房缺钱,遂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将其名下的公司股权以42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二,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等手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李三的股权转让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B.李三与王二之间的股权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 C.王二可以取得该股权 D.就因股权转让所导致的李一投资权益损失,李一可以要求李三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CD

第2题:

甲、乙、丙和丁进入某围棋邀请赛半决赛,最后要决出一名冠军。张、王和李三人对结果作了如下预测:

张:冠军不是丙。

王:冠军是乙。

李:冠军是甲。

已知张、王、李三个中恰有一人的预测正确,以下哪项为真?()

A.冠军是甲

B.冠军是乙

C.冠军是丙.

D.冠军是丁


正确答案:D

[答案]D。[解析]代人法。假设冠军是甲,则冠军不是丙,张和李说的都是正确的,与恰有一个预测正确不符,因此A不对;假设冠军是乙,则冠军不是丙,张和王说的都是正确的,因此B也不对;假设冠军是丙,则张、王、李说的都是错误的,因此C也不对;所以冠军是丁,只有张说的是正确的,选D。

第3题:

村民张某和王某是邻居,房屋屋顶相连,但两家交恶多年。张某翻修自己的房屋,必须要在王某的房屋屋顶上经过,王某提出张某要么不能经过自己的房屋,要么向自己支付500元钱,张某表示绝对不会毁坏王某的屋顶,但是王某坚持张某如要经过自己的房屋,不管是否损坏房屋,都要支付500元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不能拒绝张某经过

B、只有张某利用王某的不动产给王某造成损害的,王某才能要求张某赔偿

C、王某无权要求张某支付利用自己不动产的报酬

D、王某的主张合法


参考答案:A,B,C

第4题:

张、王、李三人,一个是广州人,一个是北京人,一个是天津人,李的年龄比天津人大,张和北京人不同岁,北京人比王的年龄小。
由此可以推出:
A.张——天津人,王——北京人,李——广州人
B.张——天津人,王——广州人,李——北京人
C.张——广州人,王——天津人,李——北京人
D.张——北京人,王——广州人,李——天津人


答案:B
解析:
根据“张和北京人不同岁”和“北京人比王的年龄小”,可知北京人不是张也不是王,则北京人是李;再结合“李的年龄比天津人大”可知,王>李(北京人)>天津人,则王是广州人,张是天津人。故答案选B。

第5题:

私营企业主王某办公用的一台电脑损坏,遂嘱秘书张某扔到垃圾站。张某将电脑搬到垃圾站后想,与其扔了不如如拿回家给儿子用,便将电脑搬回家,经修理后又能正常使用。王某得知电脑能够正常使用后,要求张某返还。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张某违反委托合同,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B.张某基于先占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C.王某有权要回电脑,但应当向张某予以补偿

D.因抛弃行为尚未完成,王某可以撤回其意思表示,收回对电脑的所有权

E.张某基于无因管哩行为,在将电脑返还王某时,可以请求王某偿还必要的费用


正确答案:ACDE

第6题:

王某到A商场购买B公司生产的电热水器,手续齐全。王某在家使用过程中发现电热水器因产品质量有轻微的漏电现象。某日,王某外出,其妻陈某在洗澡时,因电热水器漏电而不幸触电身亡,并导致电冰箱的损坏。试问:

(1)本案处理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2)陈某之死及电冰箱的损坏应由谁承担责任?

(3)损害赔偿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参考答案:(1)王某可先向专业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多功能插座的质量进行检验,确定该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然后向销售商场或生产公司请求赔偿;如遭拒绝,可将销售商场和生产公司一并告上法院。(2)应由销售商场和生产公司承担责任。题中显示该多功能插座在正常使用时就有漏电现象,表明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依《消法》和《产品质量法》应有销售商场和生产公司承担责任。(3)具体包括该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具体包括毁损电器的损失、王某之妻死亡的丧葬费、抚恤费以及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生活费等费用。

第7题:

甲、乙、丙和丁进入某围棋邀请赛半决赛,最后要决出一名冠军。张、王和李三人对结果作了如下预测:

张:冠军不是丙。

王:冠军不是乙。

李:冠军是甲或乙。

已知张、王、李三人中恰有一人预测正确,以下哪项为真?( )

A.冠军是甲

B.冠军是乙

C.冠军是丙

D.冠军是丁


正确答案:C
张、王、李三人的话没有矛盾之处,因而只能用假设法解题。假设冠军是甲,则三人预测均正确,不符合题干;假设冠军是乙,则张、李预测正确,王预测错误,也不符合题干;假设冠军是丙,则张、李预测错误,王预测正确,符合题干中的恰有一人预测正确,故正确答案是C。检验一下D,如果冠军是丁,则张、王预测正确,李预测错误,不符合题干。

第8题:

王某与张某签订销售50台电冰箱的合同,张某已经支付预付款。但当王某向张某交付时,张某以目前市场价格实在太低无从获利为由,拒绝受领,要求王某返还预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提存这批电冰箱后应及时通知张某

B.提存费用应由王某承担

C.张某领取提存的电冰箱之时,王某对张某的债务消灭

D.王某可以拍卖电冰箱,而提存价款


参考答案:A

第9题:

某市财政局干部李四与其在郊县务农的哥哥李三,以及朋友、现为警察的王五经协商决定共同举办一家合伙企业,从事商品买卖。三方口头约定了有关合伙事项。王五在合伙前曾欠李三5万元未还,而李三又欠合伙企业债务3万元,于是李三提出以其对王五的债权抵销他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所剩的另2万元债权由他代位行使王五在合伙业中的权利。一天,李三在进货余中因违章驾驶发生车祸,造成过路人黎某受伤,花去医药费共4500元。李四与王五认为,这是李三的个人过错造成的损失,与合伙企业无关。一周后,王五提出退伙,并私自拿走了他作为出资的货物及其他物品。黎某伤愈后找到王五要求其支付医药费被拒绝。

请问:题目中有哪些地方违反了《合伙企业法》?


正确答案:
(1)李四是国家公务员,王五是警察,不得与他人合伙办合伙企业。 
(2)合伙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才生效。 
(3)《合伙企业法》规定,对于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因此,李三的提议不合法。李三因进货发生车祸给黎某造成的损害属于合伙企业债务,合伙企业应对黎某负责,不能推诿。 
(4)王五擅自退伙不合法。合伙人退伙时,若合伙协议约定经营期限的,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或符合其他条件;若合伙协议未约定经营期限的,应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并不能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5)王五拿走出资物品的行为也不合法。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除非有合伙人退伙等法定事由,保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也不得私自转移或处分合伙企业财产。 
(6)王五对黎某负有清偿义务。即使王五退伙,他也应该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10题:

某日,客户张某来供电局抄表班反映其电量电费问题,张某说自己有一栋房屋,四楼自己住,1-3楼租给别人,自己在供电局申请了一块总表,供电局对总表进行抄表计费,为了方便对租户收取电费,张某在1-4楼均安装了分表,但是,张某抄的分表电量与供电局抄的总表电量不相符,张某怀疑抄表员抄错总表数,供电部门派抄表员现场核实,并未抄错,请分析合表用户的总、分表电量之间为什么会出现差额?如何调解用户之间这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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