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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试题

根据民事诉讼相关理论,下列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

A.各级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作出的裁判,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即为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

B.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A区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并于2006年4月12日送达双方当事人,如果甲公司l4日提出上诉后,于17日申请撤诉获得法院许可,则该A区法院的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C.基层人民法院适用公示催告程序作出的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D.丙公司与丁公司信用证纠纷一案,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双方当事人未上诉。丁公司以该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为由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后作出的判决是生效的判决


正确答案:C
A项中,各级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作出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即为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但决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故错误。B项中只有上诉期满后当事人未提起上诉的,方发生法律效力。故错误。C项正确。D项中再审适用第一审程序,故作出的判决是可以上诉的判决,故错误。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A.袁华诉马浩侵权纠纷一案,经区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袁华不服生效判决,向区法院申请再审

B.红星服装公司与长城贸易公司买卖合同中服装质量纠纷一案,经区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再审过程中,发现区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因违反法定程序,影响了正确判决,故裁定撤销区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发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C.华佳与杜鹏土地使用权纠纷一案,区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驳回华佳的诉讼请求,华佳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后,华佳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后指令区法院再审

D.卓识房地产公司与以远建筑公司建筑工程款纠纷一案,区法院经过审理后,于2004年10月判决卓识房地产公司向以远建筑公司支付200万元工程款,双方均未提出上诉。2005年5月,以远建筑公司向市中级 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并适用第二审程序进行再审


正确答案:D
A项错误,因为张某申请再审必须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即生效判决的作出法院。根据《民诉意见》第210条规定,人民法院提审或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的,可分别情况处理:(1)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2)具有本意见第1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此,8项中发回重审的,不能由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而只能由一审人民法院即区法院重审。因此,B项错误。《民诉意见》第202条规定,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需要指令再审的,应当指令第二审人民法院再审。因此,C项指令区法院再审是错误的,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再审。D项的做法是正确的。


贾某和杰某合同纠纷一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杰某不服,但没有上诉,而是于收到判决书1个月后,向该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到其再审申请后,遂指令作出生效判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该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决定按二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同时要求杰某在接到通知一周内向法院缴纳案件受理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杰某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申请再审

B.中级人民法院使用二审程序审理该案的做法是正确的

C.该中级人民法院接到再审指令后,应当作出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而不是裁定撤销原裁判

D.再审案件一律免交案件受理费,所以在审,法院要求杰某缴纳案件受理费没有法律依据


正确答案:C
《民诉意见》第20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上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奈规定条件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提审。”故A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故B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故C项正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9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氏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故D项错误。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

A.刘强因其养子刘晓强不尽赡养义务,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养父子关系,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解除养父子关系。双方均未上诉

B.康某与肖某合同纠纷一案,区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康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C.孙某下落不明满4年,孙某的妻子向县法院申请宣告李某死亡。县法院依法定程序作出宣告孙某死亡的判决

D.周某与张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经过区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周某申请再审后,法院维持原判决


正确答案:AB
《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故A项可以申请再审。《民诉意见》第82条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故B项可以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故C项不可以申请再审。《民诉意见》第207条规定:“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故D项不可以申请再审。本题答案为AB。


甲诉乙货款纠纷一案,经某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甲不服,但也没上诉,而是在收到判决书23日内,向该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到其再审申请后,经审查,认为该判决确有错误,遂指令作出生效判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该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决定按照二审程序对该案件进行再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中级人民法院应该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该再审案件

B.甲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C.该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到再审指令后,应当作出裁定,中止原裁定的执行,而不是裁定撤销原判决

D.如果在法院审查再审申请期间,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出抗诉的,法院应依照申请再审规定裁定再审


正确答案:D
38.【答案】D 【考点】 再审审理程序【解析】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入可以上诉.故不选A.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故不选B.再审的生效判决作出前,原判决仍有效,故不选c.法院审查再审申请期间,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出抗诉的,法院应依照抗诉规定裁定再审.申请再审人提出的具体再审请求应纳入审理范围.故选D.因此答案选D.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试题、根据民事诉讼相关理论,以下表述哪个是正确的?A. 各级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作出的裁判, 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 即为 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B.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A区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并于2006年4月12日送达双方当事人, 如果甲公司 14 日提出上诉后, 于 17 日申请撤诉获得法院许可, 则该 A 区法院的判 决即发生法律效力D. 丙公司与丁公司信用证纠纷一案,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 双方当事人未上诉。 丁公司以该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为由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市中级人民法院 再审后作出的判决是生效的判决答案: C、高某与某晚报名誉权侵权纠纷一案,经区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高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后维持原判决。以下哪个说法是不正确的?既使高某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也不得申请再审市检察院如果发现该生效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可以提请上级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 进行抗诉既使某晚报有证据证明审判该案件的审判人员徇私舞弊,也不得申请再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如果发现该生效判决程序违法, 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裁判, 可以提 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答案: C、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以下关于申诉与申请再审的表述哪个是不正确的?A. 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既享有申诉权,也享有申请再审权C. 当事人行使申诉权无时间的限制,而行使申请再审权则应遵守法定的期限D. 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再审,如果法院经过再审后维持原判决,虽然申请人丧失申请再审权, 但不丧失申诉权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哪个说法是正确的?甲公司与乙公司设备款纠纷一案, 区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责令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设备款 60 万元,乙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法院于2005 年 2 月判决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2006年 4 月, 乙公司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并指令区法院再审, 区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对该案件进行了审理。甲某与乙某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下列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当事人不得依照再审程序申请再审的是()

A.吴某父亲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已下落不明4年的吴某失踪,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宣告吴某失踪的判决

B.曾某诉其兄侵犯其继承权一案,经区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后,曾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经过审理后作出的判决

C.某出版社诉某图书发行公司货款纠纷一案,经过区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基于出版社的再审申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再审审理作出维持原判决的再审判决

D.周某诉晏某离婚一案,人民法院经过两审终审,判决仅解除周某与晏某夫妻关系,而不涉及共同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


参考答案:A, C, D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再审?( ) A.甲诉乙离婚案件,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后半年内,甲提出证据证明乙伪造证据,主审法官曾接受乙的贿赂 B.甲与乙宅基地纠纷一案,区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甲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C.甲下落不明满4年,甲的妻子向县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县法院依法定程序作出宣告甲死亡的判决 D.甲与乙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经过区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甲申请再审后,法院维持原判决


正确答案:ACD
《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中请再审。”故A项不可申请再审。
《民诉意见》208条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故B项可申请再审。《民诉意见》第207条规定:“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也不得申请再审,因为没有必要,如宣告失踪人和死亡人出现的,申请做出判决的法院做出新的判决,撤销原判决,无需再审。故CD项不得申请再审。


利达贸易公司与乙市水产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乙市甲区人民法院一审做出判决后,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基于利达贸易公司的上诉维持了原判决。利达贸易公司提出确凿的证据,证明原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并指令再审。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指令甲区人民法院再审,因为乙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甲区人民法院的判决 B.省高级人民法院应指令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因为本案经过了两审终审 C.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D.再审案件的审限应从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之次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BCD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再审案件的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第18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审限自决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童正诉张明房屋纠纷一案,经某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童正不服,但没有上诉,而是于收到判决书20日后,向该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到其再审申请后,经审查,认为该判决确有错误,遂指令作出生效判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再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童正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B.中级人民法院应该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该再审案件 C.该中级人民法院在决定再审之后,应当作出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而不是裁定撤销原判决 D.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时应该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


正确答案:ABC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院应当是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所以A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再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如果是一审审结的,再审应当适用第一审程序(提审除外),所以答案B正确,D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所以答案C正确。


南京市下关区戴某诉陶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下关区人民法院判决后,陶某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维持了原判决。陶某仍不服,其可以向哪一法院提出申请再审?

A.下关区人民法院

B.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C.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C
[考点] 申请再审后的处理
[答案及解析] C。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上一级即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所以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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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单选题今日公司与荣发公司的合同纠纷,经过县人民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基于今日公司的再审申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再审审理过程中,省高级人民法院发现县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时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判决。对此,省高级人民法院应(  )。[2007年真题]A 裁定撤销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B 裁定撤销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发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申C 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申D 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县人民法院重审正确答案: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0条规定:人民法院提审或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的,可分别情况处理:①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②具有本意见第1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考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A:甲公司与乙公司设备款纠纷一案,区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责令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设备款60万元,乙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法院于2010年12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1年4月,乙公司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并指令区法院再审,区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对该案件进行了审理 B:甲某与乙某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县法院经过审理后于2011年10月判决驳回甲某的诉讼请求。双方均未上诉。2012年3月,甲某以原判决认定事实不足为由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市中级人民法院适用二审程序对该案件审理作出判决,该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 C:丙公司与丁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过区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查再审申请后,发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故裁定撤销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指令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D:张某与李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经区法院与市中级法院两审终审后,省高级法院再审中发现市中级法院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且不宜在再审程序中做出实体处理,高院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答案:D解析:【考点】申请再审。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第2款规定: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199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A选项中不应当指令区人民法院再审。A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所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所以B选项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二审程序作出的裁判不得上诉,B选项错误。《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的,应当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但原审人民法院便于查清事实,化解纠纷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原审程序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且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以及其他违反法定程序不宜在再审程序中直接作出实体处理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所以,D选项中,高院再审是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审程序有违反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宜在再审程序中直接作出实体处理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D选项正确,C项错误。

考题 根据民事诉讼相关理论,下列关于判决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A:各级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作出的判决,只有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 B: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A区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并于2006年4月12日送达双方当事人,如果甲公司14日提出上诉后,于17日因双方和解申请撤诉并获得法院许可,则该A区法院的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C:基层人民法院适用公示催告程序作出的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D:丙公司与丁公司信用证纠纷一案,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双方当事人未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原判决存在错误.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最后决定再审,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后作出的判决是生效的判决答案:C解析:【考点】生效判决。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55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最高人民法院也可以审理第一审的案件,其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审裁判,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存在上诉期经过才生效的问题,故A选项错误。B选项中,在二审中,因和解而撤诉,撤回的是起诉,而不是上诉,已经撤回了起诉,一审判决就当然无效了。B选项错误。在我国,适用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公示催告程序的判决作出即生效。C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生效判决是第一审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其再审适用的是第一审程序,也就是说,其再审作出的判决当事人仍可上诉。D选项错误。

考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过区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甲公司认为生效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甲公司申请再审。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A:甲公司应向区法院申请再审 B:甲公司应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 C:甲公司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D:甲公司可以向区法院或者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答案:C解析:【考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途径。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所以,正确答案为C项。

考题 多选题利达贸易公司与乙市水产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乙市甲区人民法院一审做出判决后,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基于利达贸易公司的上诉维持了原判决。利达贸易公司提出确凿的证据,证明原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并指令再审。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8年真题]A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指令甲区人民法院再审,因为乙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甲区人民法院的判决B省高级人民法院应指令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因为本案经过了两审终审C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D再审案件的审限应从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之次日起计算正确答案:C,A解析:AB两项,上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并指令再审时,需指令生效文书的做出法院进行再审。经过两审终审的案件只能指令第二审法院再审,而不得指令原第一审法院再审。C项,《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D项,再审审限自裁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

考题 贸易公司与纺织品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甲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后,乙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决。贸易公司提出确凿的证据,证明原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向丙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丙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并指令再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丙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指令甲区人民法院再审,因为乙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甲区人民法院的判决B.丙省高级人民法院应指令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因为本案经过了两审终审C.丙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D.再审案件的审限应从丙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之次日起计算正确答案:BCD 《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18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2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民诉意见》第199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第20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应在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裁定中同时写明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紧急的,可以将中止执行的裁定口头通知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但应在口头通知后10日内发出裁定书。第213条规定,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审限自决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径。而当事人申请再审则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请求权,当法定条件,再审程序必然发生。二者主要区别有:(1)申请再审有案件范围的限制,如已生效的离婚案件判决不能申请再审;而申诉则无案件范围的限制。(2)申请再审有时间限制;申诉则无时间限制。(3)申请再审只能向原审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而申诉则无审级制。(4)申请再审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具有引起再审程序发生的法律效力;而申诉是人民法院接受信息的渠道之一,不能直接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申请再审制度,与当事人的申诉、一般信访具有性质上的区别,它是对当事人诉讼请求权的一种扩大和补充,解决了过去申诉制度没有具体规定的弊端,使当事人投诉有门,可以通过申请再审的诉讼请求权, 进一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考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钢材质量纠纷一案,A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后,基于甲公司的上诉,B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判决上诉,维持原判决。省高级人民法院发现已生效的判决在认定事实方面确有错误,有权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者指令( )再审。A.A区人民法院B.B市中级人民法院C.A区人民法院与B市中级人民法院D.A区人民法院或者B市中级人民法院正确答案:B【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考题 多选题下列哪些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当事人不得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  )A甲某诉乙某离婚案件,人民法院经过两审终审,判决仅解除甲某与乙某夫妻关系,而不涉及共同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B张辉的哥哥申请人民法院宣告下落不明的张辉失踪,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的宣告张辉为失踪人的判决C天意贸易公司诉有色金属公司铝锭质量问题纠纷一案,经过区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基于天意贸易公司的再审申请,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再审审理作出的维持原判决的再审判决D蔡清诉哥哥侵犯其平等继承权一案,经区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后,蔡清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经过审理后作出的判决正确答案:D,A解析:A项,《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B项,《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所以,对于宣告失踪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并且,《民诉解释》第380条规定,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C项,《民诉解释》第383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①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②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③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有前款第1项、第2项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D项,案件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即法院应当启动再审的13种情形,当事人就可以申请再审。

考题 下列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当事人不得依照再审程序申请再审的是()A、吴某父亲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已下落不明4年的吴某失踪,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宣告吴某失踪的判决B、曾某诉其兄侵犯其继承权一案,经区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后,曾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经过审理后作出的判决C、某出版社诉某图书发行公司货款纠纷一案,经过区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基于出版社的再审申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再审审理作出维持原判决的再审判决D、周某诉晏某离婚一案,人民法院经过两审终审,判决仅解除周某与晏某夫妻关系,而不涉及共同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正确答案:A,C,D

考题 下列关于再审审理的管辖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A:甲公司诉乙公司侵犯商标权一案经湖北省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终结,后甲公司申请再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现该案中,审判员赵某收受乙公司一350克纯金小雕像,遂裁定再审,基于原审法院了解案件事实,于是,指令原审法院再审 B:李某诉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审理终结,判决生效后,王某发现西城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遂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决定指令由有管辖权的海淀区人民法院再审 C:工商银行某分行诉佳宇公司贷款纠纷一案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判决生效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效判决认定主要事实的证据是伪造的,遂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指令原审法院再审 D:贾某诉秦某侵权纠纷一案经甲市A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当事人都没有上诉,判决生效。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现该判决确有错误,指令A区人民法院再审答案:C,D解析:【考点】再审审理的管辖法院。详解:《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27条规定:“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一般由本院提审。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再审,或者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第2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一)原审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的;(二)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三)原判决、裁定系经原审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的;(四)其他不宜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由此可知,A选项中,审判员赵某收受贿赂,属于不得指令原审法院再审的情形,A选项做法错误,不应入选。《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第2款规定: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199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由此可知,B选项中,当事人申请再审,该案再审的,只能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再审,B选项做法错误,不应入选。《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该法第2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200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由此可知,C选项中,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理由是《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3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将案件交由下一级法院再审,并且C选项所述不属于上级法院不得指令原审法院进行再审的情形,所以,C选项做法正确,符合题意,应入选。《民事诉讼法》第198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D选项中,贾某诉秦某侵权纠纷一案,经过A区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且判决生效。上级法院认为该判决有错误,启动再审程序,可以指令下级法院再审。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