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统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

李某新买了一台单反相机,于是将自己的旧相机卖给了舍友高某,因新相机还未到手,李某与高某约定,相机卖给高某后仍然由李某使用半个月,案例中李某交付相机的方式是()。A、指示交付B、占有改定C、简易交付D、现实交付

题目

李某新买了一台单反相机,于是将自己的旧相机卖给了舍友高某,因新相机还未到手,李某与高某约定,相机卖给高某后仍然由李某使用半个月,案例中李某交付相机的方式是()。

  • A、指示交付
  • B、占有改定
  • C、简易交付
  • D、现实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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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钱某与孙某之间的古董买卖合同效力未定

B、孙某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

C、李某对该古董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D、赵某可以直接请求李某归还该古董


参考答案:B

第2题:

李某出国买回一架微型照相机。赵某甚为喜欢,要求李某转卖给他,李某应允。赵某因一时缺乏现金,便将刚从银行购买的面值为500元的5张有奖国库券(每张100元)交给李某。后有一张国库券中奖,奖金在1000元;该1000元应归( )所有。

A.李某所有

B.赵某与李某所有

C.赵某所有,李某应返还不当得利

D.赵某所有,因给付行为属于重大误解


正确答案:A
解析:李某从赵某处获得国库券的所有权,赵某就不再享有所有权。国库券所中奖金属于法定孳息,法律规定,财产在交付后产生的孳息归新所有人,赵某已不是所有人,当然不享有所有权,故奖金应归新所有人李某所有。本题中不存在共有关系或重大误解,李某取得奖金有法律根据,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第3题:

下列情况可以适用返还原物的包括( )。

A.李某借给张某一台电脑,张某谎称丢失拒绝返还

B.李某的电脑被张某偷走,张某将电脑送给孙某

C.李某将电脑卖给张某,张某又将电脑转卖给孙某,但一直不支付李某价款

D.李某借给张某一台电脑,张某将其卖给善意的孙某


正确答案:AB
C项李某应依据违约责任要求张某赔偿损失,D项孙某善意取得电脑的所有权,李某只能要求张某赔偿。

第4题:

李某(12岁),其叔叔(30岁)赠与其一台价格3000元的数码相机。因李某与其同学刘某关系甚好,李某便将该数码相机转卖给刘某。下列有关该事件的论述中正确的有( )。

A.李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接受赠与的行为无效

B.李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出卖行为效力未定

C.李某在征得其父亲同意后,可以出卖数码相机

D.李某在征得其叔叔同意后,可以出卖数码相机


正确答案:BC
李某虽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可以发生与其年龄、智力相符或者纯获利益的行为,所以A选项不对;李某的法定代理人为其父亲,因此能否出卖该相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追认,故D选项不正确。

第5题:

以下问题应给予肯定回答的是:( )

A.黄某从孙某处偷了一个移动硬盘,放到信托商店寄卖,赵某从信托商店里购买了硬盘,孙某是否有权无条件要求赵某返还原物

B.杨某从胡某处购买了一台彩电,杨某将彩电转卖给林某,杨某一直未向胡某付款,胡某是否有权要求林某返还原物

C.钱某将MP3借给李某使用,费某以为MP3是李某之物,要求购买,李某将MP3卖给了费某,钱某是否有权要求费某返还MP3

D.郭某从阎某处购买了一块天然红宝石,郭某一直未支付价款,郭某突然脑溢血死亡,郭某的女儿郭茜继承了该宝石,阎某是否有权要求郭茜返还宝石


正确答案:D
D
考点:善意取得
讲解: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占有他人财产并将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基于善意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制度。依照《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善意取得的妻件是:(1)受让人受让时是善意的;(2)受让人有偿取得受让物;(3)转让的财产已登记或交付。D选项中郭茜无偿继承红宝石,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阎某有权要求郭茜返还原物,所以D选项正确。
C项中李某占有MP3是基于钱某的意思,费某善意并有偿取得MP3,费某取得MP3的所有权,因此钱某不能要求费某返还MP3,所以C选项不正确。
B项中,胡某将彩电卖给杨某,并将彩电交付给杨某,因为双方没有约定所有权保留,所以彩电交付给杨某时,杨某就取得了彩电的所有权,杨某将彩电转卖给林某的行为是处分自己所有权的行为,杨某将彩电交付给林某时,林某取得彩电的所有权,胡某当然不能要求林某返还彩电,所以B选项不正确。
A项属于盗赃物善意取得问题。《物权法》对于盗赃是否适用善意取得未有规定,但实务中一般参照遗失物的规定处理。《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入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因此,孙某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赵某所付的费用,故A项错误。

第6题:

高某与穆某是夫妻,双方于2000年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1万元。后因二人产生家庭矛盾,穆某未经高某同意,擅自把电脑拿走,并同吴某协商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吴某。吴某拿到电脑后,经常随身携带,某次外出不幸丢失。恰巧电脑被周某捡到,并以7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同事武某。后武某在开学术会议时携带该笔记本被吴某认出,吴某并提供了相关证明。

(2)武某能否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1)吴某能取得对电脑的所有权,昊某构成善意取得。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在本案中,穆某作为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共有财产,而吴某作为善意第三人,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相当的价款,依法应取得该电脑所有权。
(2)武某不能取得对电脑的所有权。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必须符合如下构成要件:第一,受让人受让动产时是善意的;第二,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让;第三,动产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第四,占有人必须是善意取得占有。如果占有人的占有不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的,占有人非法转让,善意第三人不能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人有权向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本案中,由于电脑是被所有权人遗失,原物不基于所有人的意思丧失占有,因此不能适用善意取得,武某不能取得有关所有权。

第7题:

旅游时,张某不慎将其最爱的高档照相机丢失,被王某拾得。王某本身是一家二手电器商店的店主,就将该相机带回店内,后卖给了李某。后来张某得知王某拾得其相机,此时张某应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

A.自知道李某占有相机之日起两年内,张某可以直接找李某要回自己的相机

B.张某只能向王某要求损害赔偿

C.自知道李某占有相机之日起两年内,张某可以向李某要回自己的相机,但必须支付李某购买相机的费用

D.张某在支付给李某费用后取回了自己的相机,然后可以向王某追偿该费用


正确答案:CD

第8题:

以下问题应给予肯定回答的是:( )

A.黄某从孙某处榆了一个移动硬盘,放到信托商店寄卖,赵某从信托商店里购买了硬盘,孙某是否有权无条件要求赵某返还原物

B.杨某从胡某处购买了一台彩电,杨某将彩电转卖给林某,杨某一直未向胡某付款,胡某是否有权要求林某返还原物

C.钱某将MP3借给李某使用,费某以为MP3是李某之物,要求购买,李某将MP3卖给了费某,钱某是否有权要求费某返还MP3

D.郭某从阎某处购买了一块天然红宝石,郭某一直未支付价款,郭某突然脑溢血死亡,郭某的女儿郭茜继承了该宝石,阎某是否有权要求郭茜返还宝石


正确答案:D
8.答案: D 考点:善意取得讲解: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占有他人财产并将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基于善意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制度。依照《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善意取得的要件是:(1)受让人受让时是善意的;(2)受让人有偿取得受让物;(3)‘转让的财产已登记或交付。D选项中郭茜无偿继承红宝石,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阎某有权要求郭茜返还原物,所以D选项正确。 C项中李某占有MP3是基于钱某的意思,费某善意并有偿取得MP3,费某取得MP3的所有权,因此钱某不能要求费某返还MP3,所以C选项不正确。 B项中,胡某将彩电卖给杨某,并将彩电交付给杨某,因为双方没有约定所有权保留,所以彩电交付给杨某时,杨某就取得了彩电的所有权,杨某将彩电转卖给林某的行为是处分自己所有权的行为,杨某将彩电交付给林某时,林某取得彩电的所有权,胡某当然不能要求林某返还彩电,所以B选项不正确。 A项属于盗赃物善意取得问题。《物权法》对于盗赃是否适用善意取得未有规定,但实务中一般参照遗失物的规定处理。《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因此,孙某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赵某所付的费用,故A项错误。

第9题:

李某今年初买了一台彩电,其父亲不同意,要他退货。李某嫌麻烦,便将彩电卖给了邻居王某。一个星期后,电视机爆炸,正巧李某在场,李某和王某都被炸伤。王某要求李某赔偿,理由是李某卖给自己的电视机有问题;李某要求王某赔偿,因为电视机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王某。双方各持己见,争论不休。

问题:1.此案的受害人应向谁索赔?

2.法律根据是什么?


参考答案:1.此案的受害人应向销售电视机的商店或电视机厂家索赔。
2.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本案中,李某不具有法律规定的销售者主体资格,王某也不是侵权行为主体,也就是说,李某不能向王某要求赔偿,王某也不能向李某要求赔偿,此案的受害人应向销售电视机的商店或电视机厂家索赔。

第10题:

孙某将私房中的两间作价5万元投入与韩某合办的综合商店,又将另外的东屋出租给李某居住。现孙某因急事用钱,要将房屋转让,韩某和李某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则孙某( )

A.应将整个房屋卖给李某

B.应将整个房屋卖给纬某

C.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李某和韩某

D.可以任意选择李某或者韩某作为购买者


正确答案:C
本题涉及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如果合伙入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基于债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的原因不同,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但是,在本题中,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发生冲突,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存在于投入综合商店的两间之上,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存在于东屋之上,故应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李某和韩某。所以,选择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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